《青浦区“两旧一村”城市更新改造资金额度管理办法(试行)》的决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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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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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1
青浦区在“两旧一村”改造工作推进过程中,始终面临着任务重、资金紧张的压力。不成套住宅和小梁薄板房屋分布散乱,且大多在风貌保护区内,与农居、旧式里弄民居混杂,无法做到增大开发强度自我平衡;城中村改造项目虽有经营性地块可以平衡,但区域位置受到风貌区规划控制等影响,部分地区不能自我平衡,如朱家角镇城中村项目等,在城中村点位改造方面仍有资金缺口;旧住房综合改造等民生工程也需要财政性资金投入。
近期,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新思路新方式破解城中村改造中账怎么算、钱怎么用、地怎么征、人和产业怎么安置等难题,探索出一条新形势下城中村改造的新路子。”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城市人民政府应制定市域内城中村改造资金平衡方案,统筹市域内改造资金安排,做到改造资金市域内综合平衡、动态平衡”。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探索城中村资金筹措方案,增强城中村改造资金额度统筹安排平衡能力,青浦区针对推进中和待推进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结合实地调研成果,形成了以统筹使用城中村改造项目经营性土地出让后的土地出让收入为来源、以增强区级层面的“两旧一村”资金统筹平衡能力为导向,采取额度计列、额度统筹管理的新模式,在全市首先出台《青浦区“两旧一村”城市更新改造资金额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所归集统筹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市级相关支持资金、区镇安排的相关财政性资金等。其中,城中村改造市级支持资金及土地出让金区级收益、保障性租赁房置换差价、区镇两级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等,按照本《办法》予以归集、额度统筹后,主要用于“两旧一村”改造领域的公益性改造及旧住房综合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按照所涉财政性资金使用要求,按需使用。《办法》还对相关部门组织分工作了明确,各街镇及其代表出资的集体企业、区属公司按照使用范围申请和使用资金,相关区级部门结合本区“两旧一村”实际情况,遵循确保重点的原则,按照部门分工履行相关职责,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从而真正实现“资金、资产、资源”要素统筹和“跨周期、跨区域、跨类别”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