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农机标准化服务奖补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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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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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一、总体解读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农机发〔2021〕2号)、《2025年中央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清单(农业农村部)》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区农机化服务水平的提升,确保农机化服务质量和效率,鼓励和引导农业经营主体采用标准化、现代化的农机服务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推动青浦区现代化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修订起草了《青浦区农机标准化服务奖补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奖补对象、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奖补标准及申报程序等5个方面。
二、条文释义
1、奖补对象。在本区内切实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水稻、茭白)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农机服务组织。
2、考核方式。实行积分制考核。由区农业农村委组成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对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的农机服务组织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考核,并评定积分。
3、考核内容。考核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内容包括农机化服务面积、农机作业满意度、农机具配置、农机手配置、参与项目实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农机处置、基础设施和内部管理等内容。
4、奖补标准。农机服务组织的考核奖励总资金为800万元左右,其中区财政与各镇级财政配套比例为7:3。
5、奖补申报。在次年1月20日前,申报组织向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6、审核汇总。2月底前由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对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实及汇总。
7、考核及资金拨付。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区级考核小组,进行积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奖补资金后拨付奖补资金。
8、注意事项。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取消当年度考核奖补资格。考核中发现伪造材料、虚报数据的,取消考核奖补资格。
9、实施期限。本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10、解释说明。本方案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