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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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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公众参与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要求,进一步推进《青浦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落地,充分体现编制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及公众参与的广泛性,根据《青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区司法局综合考虑《规划》的性质、影响范围和社会关注度等实际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听取了公众意见。

一、座谈会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7月4日,区司法局组织召开“青浦法治政府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来自社会各界的十余名群众代表参加会议。为了更好的让各位代表审阅《规划》,会前区司法局提前将《规划》发送给各位代表。会上,区司法局介绍了《规划》起草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等情况,并围绕《规划》的编制工作,认真听取各位参会代表的意见建议。与会代表总体认为《规划》系统全面,涵盖了法治政府建设各个方面,具有前瞻性和引领性。

(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会上,代表们结合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解和思考,对《规划》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1、修改意见:在指导意见中加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采纳情况:采纳。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

2、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方面。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建议改为把民法典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采纳情况:不采纳。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5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时指出,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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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7月16至8月15日,《青浦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通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网站及青浦区司法局门户网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书面意见及电话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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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专家论证报告

20228月,青浦区司法局组织了《青浦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规划》)专家评审,邀请了区内外法律行业专家3名。专家们认真查看,对《规划》进一步充实完善结构和内容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形成以下论证报告

一、专家组成员

江利红,华东政法大学科技创新法治保障研究院院长;

杨寅,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法律与公共行政研究中心主任;

邹荣,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

二、专家论证结论

专家组审阅了《规划》起草单位的资料,进行了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规划》科学先进、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专家组原则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三、基本评价

(一)必要性

在必要性方面,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规划引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分别印发了国家级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上海市级的《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级和上海市级的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同时结合青浦区实际,对“十四五”期间青浦区的法治政府建设进行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有必要制定该《规划》。

(二)可行性

在可行性方面,该《规划》一方面以国家级和上海市级的法治政府建设规划为依据,另一方面结合青浦区法治建设的实际,在总结“十三五”期间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针对当前和未来五年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方面提出了建设目标、具体举措、推进机制和保障措施。依据明确,目标具体,各项措施合理,具有可行性,对于今后五年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三)科学性

在科学性方面,该《规划》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内容合法,涉及法治政府建设各主要方面,结构完善,表述科学,不存在重大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

四、修改意见及采纳情况

(一)意见建议

1、有关规划的内容,该“规划”的结构和内容与《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基本相同,所有的内容中只有“(十六)推动长三角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十七)推进国际会展之都和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建设”等少数内容有所不同,重复的内容过多,缺乏青浦区的特色。因此,建议立足于青浦区的实际,结合青浦区“十四五”期间的战略任务、部署等,突出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具体举措。

2、部分内容不太合适,例如,将“(八)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内容放在“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之中,但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并非行政决策,放在该条目中并不合适,建议调整。

(二)采纳情况

不采纳。

1、《规划》编写的主要依据为《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主要任务是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统筹推进全区“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在内容方面要以上位文件、规划为具体指导结合区实际工作。

2、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重大决策都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决策的载体之一。


《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合法性审查报告

对于《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2-2025)》,区政府法律顾问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洪亮律师以及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周知明律师共同开展合法性审核。综合两位法律顾问的意见,合法性审核的意见如下:

1.该请示由青浦区司法局主导起草,系2022年度青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体适格。

2.该请示遵行公众参与、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程序合法。

3.该请示内容合法,不存在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条款,不存在重大法律问题或法律风险。

建议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青浦法治政府建设规划》集体讨论情况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区司法局局长胡元强关于《青浦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及任务分工方案编制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会议强调,要以更高站位统筹推进,紧密结合重大战略任务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协同发展;要以更高标准扎实推进,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推动规划中的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会议要求,对相关内容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区委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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