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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上海市青浦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青浦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草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本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22〕25号)文件要求,结合青浦区服务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等重点国家战略任务,推动农村公路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就推进本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创新驱动,着力促建设、重养护、提服务、保安全、强治理、抓示范,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城乡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区、镇两级政府农村公路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公共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路长制”统筹协调作用,广泛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尊重农民群众需求和意愿,让农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规划引领,稳步推进。加强区域路网规划,构建层次清晰、功能完备的农村公路网体系,与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相协调,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相匹配,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

坚持管理创新,规范运行。推动农村公路体制机制优化、建养标准提升、管理模式创新,坚持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推进农村公路各项工作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

坚持因地制宜,凸显特色。深度挖掘区域乡村特色,合理利用既有设施,加强资源整合,推进农村公路与农业、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撑农村地区打造成为生态肌理重塑地和宜居宜游打卡地,凸显农村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美学价值。

坚持创新驱动,绿色集约。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理数字化转型,打造科学化、智慧化的治理新范式。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升建设、养护、运营各环节节能低碳、经济环保水平,促进农村公路与生态环境友好发展。

三、发展目标

以高品质发展为目标,以数字化转型和精细化管理为引领,聚焦路网畅通高效、管理机制完备、资金保障有力、设施耐久可靠、安全防护到位、路域环境优美、运输服务便捷,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到2027年,农村公路全面实现“路网高效化、设施数字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品质化”的高质量发展目标。

路网高效化。持续优化农村公路网络,实现农村外联内畅,出行便捷高效。原则上,农村地区任意一点至县道及以上公路通行时间不超过5分钟,通双车道及以上公路的建制村比例达到98%以上。

设施数字化。发挥交通行业“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关键牵引作用,智慧协同提升农村公路治理水平。加强设施资产等数据采集和分析应用,路面病害自动化检测率达到100%,实现设施管养智慧化。

管理精细化。实现分类分级养护,提升安全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及时处置危桥,一二类桥梁比例达到98%以上。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级示范镇创建率不低于50%,持续扩大示范引领效应。

服务品质化。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县道、乡村道优良路率(MQI)分别达到98%和96%以上,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提升乡村公交信息化服务水平,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维持在AAAAA级。

四、工作重点

(一)全路网推进农村公路路网设施规划建设

1.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以五年为周期进行动态修编,包括路网规模、布局规划和项目安排计划。农村公路路网规模和布局规划编制中,充分衔接和统筹上位规划及上海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结合市乡村振兴规划和区、镇总体规划编制成果,构建功能完备、规模适当、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路线通达的农村公路网。相关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成果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耕地保护并办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手续。

2.持续加大建设力度。完善农村公路路网体系,以《上海市青浦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2023-2027年)》为依托,以需求为导向,制定2023-2027年农村公路新改扩和提档升级项目库,形成年度建设项目清单。到2027年底,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40公里、提档升级改造222公里(含储备项目97公里),全区50%以上农村公路实现提质增效。各镇(街道)要根据农村公路实际使用功能,因地制宜按城镇段、村庄段、郊野段分场景设计,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改造标准,着力打通断头路和拓宽瓶颈路,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建设,鼓励重点地区探索更高品质农村公路建设标准。

3.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完善新改建项目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和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安全质量管理。各镇(街道)要明确农村公路安全质量监管部门,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切实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按照“三同时”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排水等附属设施建设;贯彻“七公开”制度要求,加强行业安全质量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质量关键环节管控,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强化应急保障能力,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到2027年底,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二)全方位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

1.深化管养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职责,建立健全“以区为主、镇村配合”的养护管理体制,区、镇(街道)要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建立农村公路专管员制度,每25-30公里配备一名农村公路专管员,并足额保证农村公路管理站运行及人员经费,确保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正常开展。

2.落实路长制运行机制。县道、乡道、村道各级路长根据路长制巡查制度、协调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督促落实各级路长、专管员的工作要求和问题处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范畴。推行“智慧路长”实施,提升农村公路长效管理能力。发挥“路长制”跨部门协调作用,运用“智慧路长”等信息化手段,完善发现、报送、处置和反馈闭环机制。

3.加强路产路权保护。进一步完善“区有执法员、镇(街道)有专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机制,夯实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力量。持续推进超限运输治理,加强源头监管和过程监管,依托非现场执法等科技手段,加大超限运输车辆执法力度,保障农村公路安全运行。加强占、掘路平衡,规范占、掘路等涉路施工许可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区内交通、公安、城管执法等执法部门开展治超、环境整治等联合执法行动。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放管服”改革,提升养护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引导养护市场主体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规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活动,将县道养护工程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推动“一般项目挖掘道路施工一件事”改革,促进交通行业“一网通办”从能用向好用提升。

(三)全过程加强农村公路数字赋能治理

1.推动设施数字化转型。推动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向数字化、智慧化转型。整合现有资源,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运用,建设集数据收集、数据分析、运行监控、应急处置为一体的农村公路路网中心;注重政企合作,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数字化转型;强化可落地的应用场景创新,推广智慧巡查、自动化检测、科学决策等多场景开发应用。积极推进农村公路数字化管养,完成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一路一档”信息化建设试点,形成农村公路“一路一档”信息化建设的典型模式,健全完善农村公路数据管理机制,引导加快推动农村公路数字化转型,实现农村公路基础数据“一张网”、数字化应用“一张图”、业务协同“一盘棋”、对外服务“一平台”,提升农村公路数字化治理效能,推动农村公路数据服务群众便利出行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2.提高数据应用能力。继续保障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工作开展,全面实现农村公路路况技术指标智能检测、路面病害自动识别;聚焦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和业务数据,加大智能感知技术的研发,落实农村公路动静态数据的采集、存储、交换和管理工作;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分类分级保障数据安全;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应用系统建设,实现对农村公路的全面监测、分析和预警,为决策支持和服务提供更多数据支持。

3.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快构建涵盖技术状况检测评定、目标设定、需求分析和养护计划编制的科学决策体系。按年度定期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强化对各类检测监测数据决策分析,形成数据驱动型养护科学决策工作机制。加强科学决策成果的应用,构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库,实现动态管理。

(四)全要素强化农村公路设施精细管理

1.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结合重点地区、城镇布局和村庄演变,因地制宜对农村公路实施分类分级管理。重点地区创新管理模式,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公路与城市空间的多元融合,统筹路域空间复合利用,创建精品公路。城镇化地区提高日常巡查周期、清扫保洁频率等管养标准,重点加强人行道、绿化、排水等附属设施养护,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农村地区坚持“一村一品”,立足自身禀赋和优势,根据农村公路沿线自然地理环境、历史人文特征、民风民俗习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公路,与乡村风貌和乡村生产生活相匹配。

2.加强设施精细管理。加强设施精细化养护,推广机械化设备应用,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注重人性化设计,完善安全防护、标志标线及适老化设施,优化道路设施对慢行通行空间的安全保障,因地制宜打造公路驿站。开展精细化提升行动,进一步推进桥下空间美化、景观小品设置、隔离护栏整治,促进道路设施与乡村旅游、生态宜居融合发展,县道和乡村道年均养护工程比率分别不低于13%和8%。

3.强化设施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动态消除三类桥,逐步推进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确保桥梁等重大设施安全受控。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大力提升农村公路交叉口和路侧安全防护能力。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抢险设备和物资投入,加强道路防塌陷优化排查,扩大农村公路灾害保险覆盖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农村客、货运输行业安全监管。

(五)全链条提升农村公路交通服务供给

1.提升建制村公交运营水平。进一步优化完善农村地区公交线路覆盖范围,提升服务品质。开展公交站点品质提升行动,结合村庄布局、风土人情和出行需求,规范各类公交站点位置、设置形式、设施配置和外观风格,选择适宜的公交车型。推进公交站点实时到站信息预报服务,构建农村公交数字化服务网络。加强长三角毗邻地区公交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公交化客运运行管理水平。

2.提升农村物流运输服务水平。根据地区乡村产业发展、居民物质生活需求,创新农村物流组织模式,运用信息化技术,推动农村数字化物流体系建设,逐步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物流网络均衡发展。鼓励发展“特色产业+农村物流”的服务模式,加强与区域特色产业、物流运输企业等市场主体间业务协同,实现产、运、销一体化的农村物流服务。

3.提升公路驿站服务水平。积极巩固和探索公路驿站建设,鼓励利用公路沿线边角地既有设施改造建设公路驿站。提倡结合乡村产业、文旅特色,优先考虑在农村公路郊野段、村庄段设置公路驿站,提供停车、休息等多元服务。

(六)全方面促进农村公路多元融合发展

1.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农村公路设施设计、建设、养护与运营全过程,鼓励采用绿色、节能等“四新”技术,推广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设施在农村公路的应用,2025年本区农村地区公交车全面实现新能源化。强化农村公路周期性和预防性养护,年度养护工程计划中预防性养护里程比例县道不低于5%、乡村道不低于3%。

2.做深做实“农村公路+”。创新农村公路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机制,盘活乡村资源。依托农村公路沿线丰富的旅游资源,鼓励农村公路与乡村民宿、房车营地、产业园区等项目一体化开发,发挥农村公路串联作用,形成一批以农村公路为纽带的“可居、可游、可业”的居住点、景观线和产业带,提升农村公路服务的附加值,带动路衍经济发展。

3.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定期组织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积极组织行业技能竞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农村公路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促进本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健全爱路护路村规民约,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监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模式

充分认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区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区级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根据市级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定期跟踪分析相关目标,提高任务实施效果。

(二)健全标准体系

对照本市颁布的行业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规范农村公路新改扩、提档升级项目实施;区级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各镇(街道)严格落实,提升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质量,确保“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规范化、专业化。

(三)加强资金保障

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结合各镇(街道)经济实际状况,实施差别化资金支持,建立完善的资金保障体系,加强资金使用。上级补贴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

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按照《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府办发〔2021〕32号)文件规定实施。县道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日常养护费接照当年设施量测算相关费用,年度大中修按照总里程13%的维修率测算相关养护费用,扣除市级定额补贴外,剩余部分由区级财政承担。乡村道路养护费由市、区、镇三级财政共同承担,日常养护费按照当年设施量测算相关费用,年度大中修按照总里程8%的维修率测算相关费用,除市核定补贴外,剩余部分的区、镇承担,街道100%区级承担。

(四)建立考核机制

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的作用,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区政府对镇政府(街道办)的年度绩效考核并要求及时整改反馈,同时结合“路长制”“农村公路专管员制度”等,加强对各级路长的监督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体现基层政府和组织作用。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各类资金和项目管理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程序规范,工程质量优质。

(五)推进示范引领

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示范镇(路)创建,结合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按照《上海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实施办法》创建标准,打造一批青浦特色精品“四好农村路”。充分调动各镇(街道)积极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发展水平。

(六)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运用区、镇两级融媒体平台,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公众号、短视频等新闻载体,围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大力宣传典型案例,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推进青浦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草案)解读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体现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要结合青浦区服务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等重点国家战略任务,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创新驱动,着力促建设、重养护、提服务、保安全、强治理、抓示范。

二、发展目标

2022年1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推进本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沪府办发〔2022〕25号),对全市新一轮农村公路发展作总体部署,提出了“四化”的发展目标和“六全”的重点任务。基于农村公路之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先行官”作用,我们就青浦区新一轮“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重点提出:要以数字化转型和精细化管理为引领,聚焦路网畅通高效、管理机制完备、资金保障有力、设施耐久可靠、安全防护到位、路域环境优美、运输服务便捷,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到2027年,农村公路全面实现“路网高效化、设施数字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品质化”的高质量发展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是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可有效完善农村地区路网、改善出行条件,因此要进一步突出规划引领,加强项目前期方案研究,提高项目成熟度,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安全与应急保障。为此,我们提出:全路网推进农村公路路网设施规划建设,包括: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持续加大建设力度、加强安全质量管理三个部分。

二是为进一步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要深入推进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切实发挥“路长制”横向协调作用,加大执法力量建设,增强路产路权保护能力。因此,我们提出:全方位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包括: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路长制运行机制、加强路产路权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个部分。

三是要积极运用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动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向数字化、网联化、智慧化升级改造,推进智慧管理平台和公路资产数字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数字化治理水平。为此,我们提出:全过程加强农村公路数字赋能治理,包括:推动设施数字化转型、提高数据应用能力、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三个部分。

四是为推动精细化管理,实现道路设施品质化提升,因地制宜对区域内农村公路实施差异化治理,确保桥梁等重大设施安全受控,规范桥下空间、下立交管理。我们提出:全要素强化农村公路设施精细管理,包括: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加强设施精细管理、强化设施安全监管三个部分。

五是过去五年我们在村村通公交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农村公交站点时刻表挂牌服务全覆盖,探索了农村公路驿站等服务设施的设置和完善。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公路交通服务能级,提供优质交通服务供给,我们提出:全链条提升农村公路交通服务供给,包括:提升建制村公交运营水平、提升农村物流运输服务水平、提升公路驿站服务水平三个部分。

六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是增强内循环能力、推动经济稳增长的关键,农村公路作为乡村振兴的先行官,应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文化、旅游、产业等发展的支撑,盘活乡村资源。为此,我们提出:全方面促进农村公路多元融合发展,包括:推动低碳绿色发展、做深做实“农村公路+”、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任务的顺利实施,我们提出六个方面的主要措施:一是强化组织模式,压实各级部门责任,加强对相关指标、任务实施的跟踪、考核、评估;二是健全标准体系,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要严格遵循市级行业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三是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结合各镇财力,实施差别化资金支持,过程中加强资金使用;四是建立考核机制,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区政府对镇政府(街道办)的年度绩效考核,加强对各级路长的监督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考核;五是推进示范创建,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示范镇(路)创建活动,按照本市示范镇、示范路创建管理办法,打造一批青浦特色精品“四好农村路”,充分调动各镇(街道)积极性;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公众号、短视频等新闻载体,宣传报道“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成果。


《关于推进青浦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草案) 公众参与报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乡村振兴、《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和《推进本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等工作部署,加快推动青浦区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阶,服务交通强市建设,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积极推进本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牵头起草了《关于推进青浦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实施意见》编制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公众参与,根据《青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我委综合考虑《实施意见》性质、影响范围和社会关注等实际情况,主要采取召开现场座谈会、书面征询意见、问卷调查三种方式,听取公众意见。

一是邀请公众代表参加现场座谈会。邀请公众代表列席会议,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实现会议公开和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

众参与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府决策质量和透明度的重要保证。7月13日,我委组织召开《实施意见》专题座谈会,考虑专业性和可操作性,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1名、无党派人士1名和若干名镇管理站人员、村干部、村民代表。公众代表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实施意见》既能够凸显青浦农村公路实际,又能支撑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等发展战略,后续将积极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工作,推动新一轮“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是书面征询意见。书面意见征询有利于公民参与民主决策,使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同时促进农民群众对《实施意见》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通过向各涉农街镇行业管理人员、农民群众代表等人员发放意见征询单,书面征询各涉农街镇群众意见,并予以吸收采纳。公众代表结合各街镇实际对《实施意见》提出了相应的建议。认为《实施意见》可以全方面促进农村公路多元融合发展,包括:推动低碳绿色发展、做深做实“农村公路+”、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三是发布调查问卷。围绕青浦区农村公路现状发展成就和未来发展的意见建议等内容,制定并发放调查问卷,共搜集整理出147份有效调研问卷。通过问卷分析可以得出,公众对青浦过去五年农村公路的发展总体满体,主要诉求在部分农村公路尚有不平整、路侧被机动车长时间占用、路域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等方面。问卷结果有助于优化和完善《实施意见》。

总体上,《实施意见》征询范围广,群众基础扎实,充分吸收了各方意见建议,实操性强,为进一步推动本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关于推进青浦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专家评审的说明

2023年8月11日,区建管委组织了《关于推进青浦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下简称“《实施意见》”)专家评审会,邀请了市级道路养护行业专家3名。专家结合青浦国家战略和市级战略定位,对《实施意见》进一步需充实完善的内容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最新的《实施意见》草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专家组成员

赵志文(专家组组长),原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三级调研员、高级工程师

袁波,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设施养护处监督管理处主任科员,高级工程师

张毅,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农村公路管理科副科长,高级工程师

二、专家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一)赵志文专家(专家组组长)

1.修改建议

(1)“基本原则”第一条中的“强化街镇政府主体责任”建议删去,因为“高质量发展”的主体责任不仅仅是街镇政府,包括区政府。

(2)“基本原则”第二条中的“规范引领”应为“规划引领”。

(3)因为区级目标不能低于市级目标,“发展目标”中的第三条“有路必养”调整为“精细化养护”或“有路必养,养必精细”;“有路必养”目标已经实现;“县道、乡村道优良路率(MQI)的比例达到96%以上”调整为“县道、乡村道优良路率(MQI)的比例达到98%以上”。

(4)“工作重点”第二条最后一段中的“强化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调整为“强化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合同管理”。

2.采纳情况

(1)采纳,《实施意见》中的农村公路包含县道、乡村道,责任主体包括区政府和镇政府(街道办)。

(2)采纳,《实施意见》基本原则之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稳步推进”。

(3)采纳,《实施意见》根据市级部门要求,从青浦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的目标任务均不再低于市级要求,包括“精细化养护”“县道、乡村道优良路率(MQI)”等。

(4)采纳,由于资质管理不再区级政府职责范畴内,《实施意见》强化区级相关部门与养护作业单位之间的合同管理。

(二)袁波专家

1.修改建议

(1)总体框架建议参照市级高质量文件,结合青浦区实际情况进行拓展。

(2)文件涉及的指标建议不得与低于市级文件要求,可以在市级文件基础上提高要求,不得降低要求,甚至减少部分要求。

(3)目标和指导思想,建议适当增加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支撑青浦区推进实施的国家级、市级重大战略方面的内容。

(4)在文字方面建议多加提炼、做到言简意赅。

2.采纳情况

(1)采纳,调整后的《实施意见》严格遵循市级高质量文件框架,并结合青浦在长三角一体化、上海五个新城、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拓展。

(2)采纳,调整后的《实施意见》从青浦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的目标任务均不再低于市级要求。

(3)采纳,调整后的《实施意见》能够更好地服务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等重点国家战略任务。

(4)采纳,《实施意见》全篇文字进行了精炼。

(三)张毅专家

1.修改建议

(1)文件总体表述的青浦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较宏观,与市级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相比,缺少对青浦区重点区域如青浦新城、长三角一体化区域范围内农村公路发展要求的描述,缺少县道发展要求的表述,整体意见偏向于乡村道,建议细化重点区域县道的高质量发展要求。

(2)发展目标中的“路容路貌全面提标”不应只简单表述绿化率逐年提升,应考虑如何提升绿化品质,尤其市里即将出台《公路绿化建设与养护标准》,对公路绿化建设养护区分了I等、II等和一般路段,有不同的建设和养护要求。

(3)工作重点(一)中提档升级改造包含储备项目是否应明确其与规划的关系。

(4)工作重点(二)中建议补充除足额保证农村公路管理站运行及人员经费外,还要确保其经费渠道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整体语言可以再组织一下。

(5)工作重点(三)中明确了养护工程比例,建议进一步明确其中预防性养护工程比例分别不低于5%(县道)和3%(乡村道)。同时后面保障措施(二)中描述“年度大中修按照总里程13%的维修率测算相关养护费用”,建议保持统一的说法。

(6)保障措施(二)中日常养护经费测算建议补充除市级下达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外,区、镇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县乡村道”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1053”标准。

(7)保障措施(三)中建议补充重要市标《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技术标准》(DG/TJ08-2067-2022),不提《上海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技术指导意见》。

(8)保障措施(五)中,由于最新版办法即将重新印发,建议调整沪交设〔2019〕276号文关于《上海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实施办法》创建标准的写法,虚写成“市级示范镇、示范路创建管理办法”

(9)整体意见中缺少对“数字化转型”的描述,尤其是后续上海市“一路一档信息化试点”工作已经入选交通部试点,青浦区作为试点参与单位之一应充分考虑数字化转型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10)整体意见中缺少对“农村公路+”及“路衍经济”的考虑和描述,尤其如何结合后续乡村振兴、乡村建设行动等考虑农村公路的发展布局和带动产业、旅游的作用。

2.采纳情况

(1)采纳,《实施意见》突出了对长三角一体化、青浦新城等重点区域内农村公路的描述,增加了重点区域县道高质量发展等相关内容。

(2)采纳,《实施意见》根据不同场景因地制宜对农村公路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并综合考虑了市级行业标准的技术要求。

(3)采纳,由于市级提档升级项目补贴政策尚未明确,《实施意见》充分考虑有补贴政策、无补贴政策两种情形,制定了没有补贴政策情况下的储备项目库,适时调整。

(4)采纳,《实施意见》全篇文字均进行了精炼。

(5)采纳,《实施意见》保持了统一提法。

(6)采纳,《实施意见》保障措施日常养护经费的标准不低于市级要求最低值。

(7)采纳,《实施意见》调整了提法,应遵循市级相关行业标准。

(8)采纳,《实施意见》将根据最新文件的相关标准开展全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

(9)采纳,《实施意见》丰富了“全过程加强农村公路数字赋能治理”重点任务,结合交通部试点,增加了青浦数字化转型工作。

(10)采纳,《实施意见》补充了“农村公路+”和路衍经济内容,使得农村公路更好地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关于推进青浦区“四好农村路”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 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青浦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3年青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相关要求,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委托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开展《关于推进青浦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风险评估工作,形成报告如下:

一、重大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和本市《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推进本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等工作部署,加快推进青浦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优化完善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地区优质交通运输服务供给,区建管委组织编制了《实施意见》,用来指导未来五年青浦区“四好农村路”建设。

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新一轮“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区建管委及时启动,《实施意见》严格遵循区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要求,认真履行风险评估程序,完成了现场座谈会、书面征询意见、问卷调查等多方式的征询工作,广泛收集农民群众意见与建议,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就《实施意见》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听取专家建议。还多轮听取相关单位和部门意见,并根据建议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

二、风险评估的主体、方式和过程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受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委托,开展《实施意见》风险评估工作。第三方机构通过舆情跟踪、会商分析、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查找分析《实施意见》所涉及的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风险点、风险源。一是书面征求意见。就《实施意见》成果内容书面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意见,并认真研究和吸纳相关意见。二是召开相关座谈会。听取区级相关委办局、涉农街镇公路管理部门、村干部和公众代表等人员对《实施意见》的意见建议。三是发布和搜集调查问卷。制定《实施意见》问卷,邀请群众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四是开展合法性分析、风险评估等工作。在分门别类梳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实施意见》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风险可控性进行分析,全面预判相关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点、风险源。

三、社会各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反映

(一)从战略高度方面看,《实施意见》全面贯彻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将乡村振兴战略贯穿于“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全领域、全过程。目标任务符合“十四五”时期本区发展战略,有力支撑乡村振兴发展,符合“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方向。

(二)从计划可行性方面看,在过去五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发展的基础上,《实施意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规划引领,稳步推进”“管理创新,规范运行”“因地制宜,凸显特色”“创新驱动,绿色集约”五个方面的基本原则,聚焦全路网推进农村公路路网设施规划建设、全方位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全过程加强农村公路数字赋能治理、全要素强化农村公路设施精细管理、全链条提升农村公路交通服务供给、全方面促进农村公路多元融合发展等六个“全”的重点任务,目标任务合理明确。

(三)从市民获得感方面看,《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人民城市”理念,注重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参与度。“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吸收社会力量,广泛调动群众积极性,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因此,在重点任务中提出针对性举措,如结合村庄布局、风土人情和出行需求,规范各类公交站点位置、设置形式、设施配置和外观风格,再比如优先考虑在农村公路郊野段、村庄段设置公路驿站,给驾乘者提供停车、休息等多元服务功能。

(四)从问题瓶颈角度看,《实施意见》涉及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全生命周期各个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无法预判的风险,如公交线路布局是否能全面满足村民出行需求,建设项目实施是否存在扰民、废旧沥青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资金使用是否规范足额,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如何解决信息安全问题等。

四、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点、风险源及其影响

(一)社会稳定风险

建设项目或公交线路布局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实施意见》重点任务中提出“全路网推进农村公路路网设施规划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农村地区公交线路覆盖范围”,由于建设项目、公交线路布局要综合协调市、区、镇、村各个层级,涉及面广、与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可能出现由于建设项目和公交线路等安排引起的争议。

(二)公共安全风险

建设、养护项目作业等活动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实施意见》重点任务中提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排水等附属设施建设”“人行道、绿化、排水等附属设施养护”,可能因行业日常监管、建设单位、养护单位等安全组织保障不足,出现作业活动安全方面的风险。

(三)生态环境安全

建设项目的绿色和集约管理。在农村公路新改建、提档升级等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导致扰民、废旧沥青材料回收不及时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等问题,与绿色、低碳、环保等要求相悖。

(四)财政金融安全

财政项目资金风险。《实施意见》重点任务中提出“形成一批以农村公路为纽带的‘可居、可游、可业’的居住点、景观线和产业带”,旨在做深做实“农村公路+,若未能较好地统筹农村公路与乡村民宿、房车营地、产业园区等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可能出现路衍经济效果不佳等问题。

(五)其他风险

信息安全。《实施意见》重点任务中提出“推动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向数字化、智慧化转型”“运用信息化技术,推动农村数字化物流体系建设”,农村公路信息化、智能化养护和物流运输服务等涉及信息安全,管控制度不严可能出现信息泄露等问题。

五、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

统筹建设项目和公交线路安排。对照《上海市青浦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2023-2027年)》,制定2023-2027年农村公路新改扩和提档升级项目库,形成年度建设项目清单。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做好农、林、水、绿等前期要素占补平衡,重点落实农村公路项目用地指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积极创造通行公交的条件,在现有公交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农村地区公交线路覆盖范围,提升服务品质。

(二)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强化设施安全监管。完善新改建、提档升级项目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和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安全质量管理,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抢险设备和物资投入,扩大农村公路灾害保险覆盖面,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

(三)生态环境安全防范措施

加强建设项目绿色集约管理。不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谋划好作业活动扰民、废旧材料污染环境等可能存在的问题,还要在建设和养护阶段鼓励采用绿色、节能等四新技术开展作业,加强道路固废再生集料、工业废弃物等材料循环利用与养护技术研发,要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农村公路设施设计、建设、养护和运营全过程。

(四)财政金融安全防范措施

确保建设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在抓好建设施工质量和建设投入资金审计的基础上,加强农村公路与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之间的融合,切实保障公共财政投入能够产生相应的经济社会效益。

(五)其他风险防范措施

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在各类农村公路数字化项目中,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标准严格管理,严防产生影响国家安全、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安全事故,培育相关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和信息安全素养,确保农村公路数字化项目的信息安全。

六、风险评估结果及决策建议

综上所述,《实施意见》属于规划计划类文件,涉及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养护、运营阶段等各个环节的内容,新形势、新环境下,《实施意见》存在一些风险点和风险源,但总体来看,相关风险及影响可控。同时,上述领域目前均已形成一批制度化的风险防范机制和措施,日常工作中也建立起风险防范预案和相应的督察监管机制。“四好农村路”各阶段相关责任单位也持续加强制度规范,完善决策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应对新变化和和新技术带来新的风险点、风险源,形成了及时研究应对机制,能够确保风险及时管控到位。基于上述判断,《实施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等级评估为低风险。

为确保《实施意见》在整体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既定任务,防范各类风险,提出以下决策保障。

(一)强化组织模式。充分认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区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区级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根据市级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定期跟踪分析相关目标,提高任务实施效果。

(二)健全标准体系。对照本市颁布的行业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规范农村公路新改扩、提档升级项目实施;区级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各镇(街道)严格落实,提升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质量,确保“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规范化、专业化。

(三)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结合各镇(街道)经济实际状况,实施差别化资金支持,建立完善的资金保障体系,加强资金使用。上级补贴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按照《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府办发〔2021〕32号)文件规定实施。

(四)建立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的作用,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区政府对镇政府(街道办)的年度绩效考核并要求及时整改反馈,同时结合“路长制”“农村公路专管员制度”等,加强对各级路长的监督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体现基层政府和组织作用。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各类资金和项目管理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程序规范,工程质量优质。

(五)推进示范引领。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示范镇(路)创建,结合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按照本市示范镇、示范路创建管理标准,打造一批青浦特色精品“四好农村路”。充分调动各镇(街道)积极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发展水平。

(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区、镇两级融媒体平台,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公众号、短视频等新闻载体,围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大力宣传典型案例,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对《关于推进青浦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我局会同区政府法律顾问华东政法大学江利红教授和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徐郭飞律师共同开展合法性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审查目的

对《关于推进青浦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否符合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审查依据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二)《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

(四)《关于推进本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 年)》。

三、审查事项

(一)主体审查

《实施意见》的编制主体适格、依据明确,职权行使正当。

(二)决策程序

《实施意见》完整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完成了合法性初审意见,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性规定。

(三)内容审查

《实施意见》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暂未发现明显与法律文件相抵触的情形。

四、审查结论

经审查,《关于推进青浦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编制主体适格,决策权限、程序、内容合法。

建议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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