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2023年青浦区精品城管工作室创建实施方案》
关于《2023年青浦区精品城管工作室创建 实施方案(草案)》公众参与情况的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3年3月至5月期间,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青浦区精品城管工作室创建实施方案(草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实地走访等方式听取相关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书面征求意见
2023年4月我局书面征求已创建或有意向创建城管精品工作室的所在地村居委、物业或管理对象的意见建议,涉及7个村居委、1个物业、1家商户代表,共提出10条意见,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加强沟通联系
2.加强志愿服务队建设
3.加强普法宣传指导
4.加强违法行为查处
上述四方面的意见我局均予以采纳,并充实进了建设标准中基本制度、“精品”工作、宣传力度、为民服务三项细则中。
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于2023年3月10日至4月15日期间通过青浦区城管执法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网址:https://www.shqp.gov.cn/cgjc/tzgg/20230412/1102490.html)。在征询期内,未收到相关书面意见或电话反馈意见。
三、实地走访
2023年5月我局实地走访了7个已创建或有意向创建城管精品工作室的所在地村居委,经我局介绍《2023年青浦区精品城管工作室创建实施方案(草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共收集到5条意见,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1.加强与村居委沟通联系
2.加强与联勤联动工作站联动
3.加大对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上述三方面的意见我局均予以采纳,并充实进了建设标准中基本制度、为民服务两项细则中。
关于对《2023年青浦区精品城管工作室创建实施方案(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我局会同区政府法律顾问华东政法大学邹荣副教授和京衡律所集团上海事务所孔霞律师共同开展合法性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审查依据
(一)《上海市城管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沪城管联〔2021〕5 号);
(二)《上海市青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青浦区城市管理精细化“十四五”规划》(青府办发〔2021〕48 号)。
二、审查事项
(一)主体审查
本文件编制主体适格、依据明确,职权行使正当。
(二)决策程序
本文件完整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完成了合法性初审意见,制定程序合法。
(三)内容审查
文件内容中未发现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情形。
三、审查结论
经审查,《2023年青浦区精品城管工作室创建实施方案(送审稿)》编制主体适格,决策权限、程序、内容合法。
以上意见,仅供领导决策参考,不得外传作为他用,并由呈报单位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023年青浦区精品城管工作室创建实施方案》集体讨论情况
2023年11月3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杨小菁主持召开区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23年青浦区精品城管工作室创建实施方案》编制情况。区委常委、副区长孙挺、金俊峰,副区长倪向军、李峰、肖辉等出席。
会议原则同意《2023年青浦区精品城管工作室创建实施方案》。会议指出,深化城管工作室建设是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途径,要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主动作为、精准服务,构筑好城管人员和社区群众之间信息交互、问题疏导、协调处置的“中枢”系统。要着力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推动党建引领与城管工作室深度融合,压实城管执法责任,紧扣诉件处置、巡查检查、顽症治理等重点内容,聚焦居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难题顽症,依法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共同创造整洁有序宜居的社区环境。要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非机动车规范停放管理,确保市容环境整洁,保持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