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青浦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及补贴办法》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5年2月至3月期间,我局组织开展《青浦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新建改建补贴办法(草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相关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地走访
2025年2月起我局实地走访相关街镇及健身场馆,经我局介绍《青浦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新建改建补贴办法(草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相关代表提出0条意见。
二、召开座谈会
2025年3月我局召开《青浦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新建改建补贴办法(草案)》座谈会,经我局介绍《青浦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新建改建补贴办法(草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参会代表提出1条意见:建议将第六条(补贴标准)中的市民公共运动场限额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意见未予采纳,理由是:前期区体育局结合近五年体育设施新建改建审计数值,对于市民公共运动场新建改建费用测算,同时区财政局基于资金总盘子考虑,认为30万为较为合理费用,50万偏高。
三、书面征求意见
2025年3月我局书面征求各街镇及区发改委的意见建议,相关街镇提出1条意见:建议将第六条(补贴标准)中的市民公共运动场限额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该意见未予采纳,理由是:前期区体育局结合近五年体育设施新建改建审计数值,对于市民公共运动场新建改建费用测算,同时区财政局基于资金总盘子考虑,认为30万为较为合理费用,50万偏高。
区体育局
2025年3月27日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5年3月期间,我局组织开展《青浦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新建改建补贴办法(草案)》专家论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的形式
2025年3月20日,邀请上海体育大学张峰筠、徐成龙、吴殷等专家进行书面论证,3月31日,专家意见反馈,收集到0条意见建议。
二、事项的论证意见
(一)必要性方面。专家认为,本次政策是基于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更新、区体育设施建设项目的发展为前提,原政策的资金总量、补贴方式和补贴范围有必要及时调整以满足需求,因此是需求适配性调整。同时,契合区域发展趋势。周边区域(如闵行、嘉定等)已通过更高力度的资金保障优化了体育设施建管政策,青浦区有必要通过调整补贴政策助力在区域竞争中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增强区域吸引力。
(二)可行性方面。本次政策调整与既有政策的纵向衔接,又有区域实践的横向协同,依据合法合规、程序流程完整规范、文本表述严谨准确。同时,资金来源稳定、实施主体明确、管理机制健全。前期开展的意见征询较为充分,也借鉴周边经验,政策设计兼具区域特色与普适性,降低试错成本。
(三)科学性方面。该政策结构设计合理,将资金100%用于补贴(取消奖励比例),更贴合“补短板”计划的建设导向,直接降低各镇财政压力,激发申报积极性。分类限额精准,按设施类型设定差异化的补贴上限(如健身步道50万元、健身苑点10万元),既体现项目成本差异,又防止过度补贴,符合成本效益原则。重复补贴限制,明确“同一项目不重复申领补贴”,直接引用上位法表述,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同时,绩效管理闭环,通过“规划-申报-评审-监督-绩效评价”全流程管理,强化资金使用透明度,并将绩效结果与后续资金分配挂钩,形成动态优化机制。
三、修改意见
无
四、论证结果
本次调整在政策依据、程序履行及文本规范上均符合行政决策要求,建议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并在后续工作中继续加强多部门协同,加强监督方式多元化,提高补贴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区体育局
2025年4月1日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对《青浦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新建改建补贴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补贴办法(草案)》)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随着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内容的不断丰富更新,原有奖补政策已不符合工作实际。按照“补短板”计划,自2025年起,各镇每年需建市民健身步道5条、市民公共运动场5个、市民益智健身苑点50个、市民健身驿站2个、长者运动健康之家2个以及其他项目若干,每年建设资金总量约为1500万余元,按照比例测算补贴资金约需500万元。此外,闵行、嘉定、松江、宝山等区也制定了相关体育设施建管政策,且资金保障力度较大。因此,原2013年由区体育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青浦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及奖补办法》(青体〔2013〕34号)文件的政策条款及资金总量已不符实际,亟需调整优化。
该《补贴办法(草案)》共十二条,包括目的依据、政策定义、补贴原则、资金来源及用途、补贴范围标准、绩效评价等内容,明确街道设施由区级财政全额保障,镇级设施按照1:1的比例由区镇两级分别承担,旨在提高各镇人民政府在新建改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风险评估过程及意见反映情况
本次风险评估由区体育局综合全区各街镇、相关委办的意见反馈情况自行开展。
三、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点、风险源以及风险的影响
无。
四、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等级
低风险。
五、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建立风险防范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事项,明确责任人,确保具体工作层层落实王层层压实,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提高政策合法合规性。充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切实提高公众参与、组织专家论证、开展合法性审查等环节,确保政策合法合规。
(三)细化风险防控措施。建立日常工作沟通交流机制,加强对政策文件的解读解释,发生政治、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时,采取积极有效手段予以化解。
(四)提升政策执行管理。加强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和职业教育,履行职责时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六、风险评估结果及对策建议
该《补贴办法(草案)》为低风险,但仍需时刻关注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内容的更新丰富及街镇工作动态反应,适时予以调整优化。
综上所述,实施《青浦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新建改建补贴办法(草案)》风险较低,总体可控,建议可实施。
区体育局
2025年3月27日
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下午4:00,召开区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
会议书面审议并同意制订《青浦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新建改建补贴办法》事项,2013年我区创新设施奖补管理机制,由体育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青浦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及奖补办法》(青体〔2013〕34号),但近年来,随着市委民心工程、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内容的不断丰富更新,原有政策条款及资金总盘已不符合工作实际,重新制订政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