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农机标准化服务奖补实施方案(草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农机发〔2021〕2号)、《2025年中央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清单(农业农村部)》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区农机化服务水平的提升,确保农机化服务质量和效率,鼓励和引导农业经营主体采用标准化、现代化的农机服务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推动青浦区现代化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补对象
在本区内切实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水稻、茭白)的农机服务组织,结合我区当前现状,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成立三年以上,有独立的资金往来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良好、经营关系相对稳定。
(二)具有可满足经营、办公、机具存放和维修的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拥有各类性能状态良好,机具品种、数量、性能满足全程机械化各环节作业需求的农机装备(拖拉机4台、收割机2台、插秧机或穴播机2台、植保无人机2台),有稳定的农机操作手和维修人员满足生产作业需求,近两年年均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面积累计不低于6000亩次(只统计耕、种、收的面积)。
(三)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应用先进的农机农艺技术,对农机作业智能化、信息化技术接受能力强,具备承担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应用能力。
(四)诚实守信,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用户投诉,农机具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二、考核方式
实行积分制考核。由区农业农村委组成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对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的农机服务组织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考核,并评定积分,根据积分结果计算和发放奖补资金。
三、考核内容
考核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内容包括农机化服务面积、农机作业满意度、农机具配置、农机手配置、参与项目实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农机处置、基础设施和内部管理,具体如下:
(一)农机化服务面积:根据农机作业服务合同、作业服务完工单的内容和面积等获得相应积分,同时试点运用上海农业无人飞机服务平台开展无人机植保作业面积统计。其中对本农机服务组织流转土地开展服务和对其他土地开展服务的进行分别积分,鼓励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对外社会化服务。
(二)农机作业满意度:根据农机作业服务满意度调查表获得相应积分。
(三)农机具配置:按照农机服务组织名下主推农机的数量与类型以及当年度新购置的农机数量获得相应积分。
(四)农机手配置:按照农机服务组织配有固定农机手及维修工数量获得相应积分。
(五)参与项目实施:农机服务组织是否开展智慧农场项目建设并正常运行;农机服务组织是否开展工厂化育秧服务;农机服务组织是否被认定为上海市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按照数量获取相应积分。
(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农机服务组织是否举办区级及以上现场会及培训班、开展新农机新技术试验示范、参加区级及以上农机化培训、参加区级及以上各类竞赛等活动。
(七)农机处置:根据农机服务组织按要求、规范处置老旧机具的数量计算积分。
(八)基础设施和内部管理:农机库房是否按照“四库一间”(停机库、油料库、配件库、农资仓库和修理车间)要求进行分类,农机库房是否按照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配备安全设施设备等,是否制定相关制度及规范内部制度。
四、奖补标准
农机服务组织的考核奖励总资金为每年800万元左右,其中区财政与各镇级财政配套比例为7:3。具体确定方式如下:参与考核的农机服务组织按照考核积分计算,每个考核对象实得奖励按其考核积分在总分中所占的比例确定。以共n个农机服务组织、第i个农机服务组织实得奖励为例,农机服务组织奖励i =综合得分i÷(考核积分1+考核积分2+考核积分3+……+考核积分i +……+考核积分n)×800万元左右。考核奖补资金实行跨年度结算,即前一年度进行积分考核,后一年上半年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奖补资金。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
在次年1月20日前,申报组织向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申报组织盖章。申报材料包括:
1.农机服务组织营业执照;
2.农机作业服务合同;
3.作业服务确认单;
4.作业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5.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手获得各项荣誉情况资料、各类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二)审核
2月底前由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部门审核汇总并按照公示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三)汇总
区农业农村委对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实,汇总归类后,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区级考核小组,进行积分考核。考核结果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奖补资金后进行资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
(四)注意事项
1.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取消当年度考核奖补资格。
2.考核中发现伪造材料、虚报数据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取消其奖补资格。
六、其他
本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由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青浦区农机化标准服务考核表
青浦区农机化标准服务考核表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积分 | 备注 |
1 | 农机化服务面积 | 根据农机作业服务完工单的内容和面积获相应积分: 1、对本农机服务组织流转土地开展服务的:耕整地(水稻、茭白)5分/千亩次;机直播(机插秧)5分/千亩;无人机植保作业2分/千亩次;机械收割5分/千亩次。 2、对其他土地开展服务的:耕整地(水稻、茭白)10分/千亩次、10分/千亩次;机直播(机插秧)10分/千亩;无人机植保作业4分/千亩次;机械收割10分/千亩次。 | 耕整地(水稻两耕一耙、茭白三耕一耙按照作业田块面积计算)、收割服务需提供相应的农机作业服务合同及完工单,其中单台拖拉机作业量不超过600亩次/年(水稻)、1000亩次/年(茭白);单台收割机作业量不超过700亩次/年。耕整地、机械收割每年最大作业面积不得超过1万亩次;无人机植保每年最大作业面积不得超过5万亩次。机插秧(机直播)参照当年度青浦区水稻机插秧(机直播)补贴资金名单公示面积。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确认并锁定本农机服务组织下一年度流转土地面积。 | |
2 | 农机作业满意度 | 服务质量:农机作业服务满意度调查表中,整体情况满意的积3分,一般满意的积1分,不满意的不积分。 | 对其他土地开展服务的需提供服务对象作业满意度调查表。 | |
3 | 农机具配置 | 农机服务组织机具齐全,包括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或穴播机、无人机等相关农机具,每1台积1分;当年度新购置的,每1台积2分;烘干机烘干能力每30吨加1分。 | 农机具应在申报单位名下并通过当年度区级农机监理部门组织的年度农机安全检验,同时需提供相对应农机具的购置发票。 | |
4 | 农机手配置 | 农机服务组织需配有持证农机手及维修工(中级及以上),每一名积1分。 | 需提供用工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 | |
5 | 参与项目实施 | 开展无人农场项目建设并正常运行,积2分;开展工厂化育秧服务,积2分;通过区级申报,经市级评审认定并公示为上海市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积2分。 | ||
6 |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举办区级及以上现场会、培训班,每次积1分;开展新农机新技术试验示范,每次积1分;参加区级及以上农机化培训,每次积1分;参加区级以上各类竞赛,每次积1分;获得区级荣誉,每次积1分;获得市级荣誉,每次积2分;获得国家级荣誉,每次积3分。 | ||
7 | 农机处置 | 规范处置老旧机具,根据《上海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处置老旧机具的,每处置一台积1分。 | ||
8 | 基础设施和内部管理 | 农机服务组织应配备农机库房:农机库房未按照“四库一间”(停机库、油料库、配件库、农资仓库和修理车间)要求进行分类,在3分内酌情扣分;农机库房未按照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配备安全设施设备等,在3分内酌情扣分;场所内存放与农机无关物品,存在安全隐患,在3分内酌情扣分;相关制度上墙、内部台账齐全,在3分内酌情扣分。 | ||
9 | 重大事故 |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取消当年度考核奖补资格。 | ||
10 | 虚报伪造 | 考核中发现伪造材料、虚报数据的,取消考核奖补资格。 | ||
合计 | ||||
该《方案》的编制,具有必要性且可行,符合青浦区实际要求。
《青浦区农机标准化服务奖补实施方案》制定主体适格、相关内容合法、不存在违法或明显不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