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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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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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号)和《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3〕4号)精神,稳住农业基本盘,持续全面推进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以高质量实施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三园”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凸显乡村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美学价值,通过优先考虑干部配备、优先满足要素配置、优先保障资金投入、优先安排公共服务,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枢纽门户和新时代幸福青浦奠定扎实的战略空间和资源条件。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1.巩固农业“压舱石”基础。稳定全年粮食生产面积12.4万亩,重点提高水稻单产水平,持续推进“卖稻谷”向“卖大米”转变。落实4.1万亩规模化菜田面积,全年蔬菜播种面积不低于16.77万亩次,总产量(含食用菌)不低于37.99万吨,重点推进9000亩绿叶菜生产核心基地建设,确保“米袋子”和“菜篮子”长期稳定。
2.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认真落实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要求,做到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推动信息共享机制和执法力量整合,做好多部门协同联动监管。建立工作考核制度,每年对街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街镇主要负责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举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业务和执法细则培训会,不断提升基层经办人业务能力,提高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相关工作办理效率。探索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巡查机制,针对“三区三线”最终成果划定的“202”项目范围,制定巡查顺序,重点踏勘零星地块、村居周边地块,逐步实现全范围全地块核查工作。
3.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围绕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做好农业绿色生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神农口袋系统以及农产品例行监督检测。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双减”工程,加大有机肥和缓释肥使用力度。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回收率达100%。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面积达16260亩,持续推进约800亩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和绿色食品认证,至年底,全区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覆盖率达45%以上,绿色食品认证率达到32%以上。积极探索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的标准和体系建设。
4.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衔接《上海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2-2030年)》,紧紧围绕各街镇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加快2个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同步推进改造提升工作,确保至2030年新增建设1.49万亩以上、改造提升1.58万亩以上,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5.发展设施装备和数字农业。加快推进2个新建高标准设施菜田项目建设,聚焦2个蔬菜生产“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开展大棚设施宜机化改造,进一步优化品种结构和机具配置,推动设施装备提档升级。搭建农业信息共享平台和科技赋能平台,围绕“长三角数字干线”,加快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向农业领域的导入和运用,推进智慧装备农业和数字生态渔业建设。加强益农信息平台管理,开展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精准报,提高数据质量,推广“申农码”在农业生产、管理、服务中的应用,全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扫码监管,85%以上农资门店实现亮码买药。依托国际进口博览会平台,加强农业科技和装备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6.推动种业创新发展。制订落实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完善种业扶持政策。加强种子质量监管和执法,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围绕青浦薄稻米、练塘茭白、白鹤草莓、淀山湖土著鱼、南美白对虾及“七彩”神仙鱼等特色产业,鼓励现代农业园区和区内农业企业商业化运作,深化与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和科技攻关,推动产学研创新发展,破解种源“卡脖子”技术难题。新建提升高标准良种繁育基地200亩。加快推广市区两级水稻主导品种,主导品种覆盖率达97%以上。
(二)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7.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努力实现产品多元化、系列化,提高产品附加值。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业态交叉融合,推动农业与加工流通融合,发展中央厨房、会员农业等新业态,提升农产品后端销售服务水平。结合“一村一品”和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挖掘整合水乡古镇、历史遗迹、乡村风貌和农业特色项目等资源,打造区域农村精品旅游线路,推动农业采摘、体验、休闲、教育等经济的快速发展。
8.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加强农村零售终端网点规划,支持建设一批商贸中心、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等,打造以商贸流通、电子商务、文体娱乐、养老幼教为主的为农服务综合体。推动零售商业配送中心、冷链配送中心等建设,提升物流配送服务水平,持续完善乡村物流配送体系。
9.巩固拓展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异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支持力度。结合对口地区实际,助力当地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现代乡村服务业建设。推进产业协作和园区共建,做优消费帮扶,组织农业专家赴对口地区开展讲课培训活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10.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完善鼓励企业吸纳农民就业政策,持续实施西劳外输、离土农民跨镇就业等专项政策,促进本区农民实现就业。积极做好农民非农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本区农民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农民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非农就业。围绕我区产业定位,结合智能制造、信息技术、文化旅游健康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对技能不断提升的需求,对区内企业在岗农民实施岗位技能培训。通过积极宣传创业政策,开展创业指导专家帮扶,宣传成功创业先进典型等措施,鼓励返乡下乡创业就业。
11.促进农业经营增收。加大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家庭农场、集体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借助区级农业招商平台,持续优化农业招商引资支持政策,通过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服务优势,吸引有实力的社会企业参与都市现代农业建设。依托“淀湖源味”区域公用品牌和练塘茭白、白鹤草莓和青浦薄稻米三大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延伸产业链,不断提升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持续提高青浦地产农产品的品牌溢价。探索和发展“公司或协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现代农业发展模式,通过利益联结机制,组建产销联合体,进一步加强各类经营主体自我发展能力和内生动力,有效提高市场竞争力。
12.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政策扶持和路径引导,进一步激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要素,凝聚发展合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切实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精准制定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计划,激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生动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实现农民生活共同富裕。
13.完善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综合帮扶项目和三峡移民帮扶项目建设,落实帮扶项目资金,及时申请拨付剩余资金。落实2023年度帮扶收益工作,跟踪3个帮扶项目收益到位情况,保障年度区生活困难农户帮扶专项资金规模。根据市级工作部署,做好下一轮农村综合帮扶相关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农民增收等工作。
14.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全面推进“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开展农村宅基地补充信息调查工作。探索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盘活利用模式。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指导街镇、村制订农村宅基地管理具体细则或办法,尤其要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精神结合村规民约将宅基地管理办法细化落地。督促指导街镇依托农村宅基地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开展宅基地审批和村民建房申请线上业务。
15.规范土地流转秩序。继续引导鼓励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制度,通过上海农交所网络平台资源,将土地经营权流向懂生产、会管理、善经营、乐带动的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组织化、品牌化发展。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及录入情况监管,完善规范土地流转通报制度。
(四)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16.强化乡村规划引领。衔接长三角一体化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规划,做好金泽镇、朱家角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赵巷、华新、重固等街镇的郊野单元规划调整工作。积极稳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7.加快推进示范村建设。扎实开展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当年度申报参加市级评审评定村10个村左右。围绕“三片一链”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着力推进第五批赵巷镇方夏村、重固镇回龙村和练塘镇东厍村三个村创建工作,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并验收。加快推进第六批乡村振兴示范村遴选,尽早启动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市级目标要求。围绕“一体化、高质量”两个关键词,积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先行启动区内乡村振兴示范村的产业联动、人才服务、优势互补。
18.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和群众动员优势,围绕“房、田、水、路、林、村”六方面要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继续推进病媒生物防制达标村创建。推进3个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建设,强化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水体环境质量。指导白鹤镇、朱家角镇、金泽镇做好农村低收入户危房改造工作。巩固提升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创建成果,提高垃圾分类实效,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超95%。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达43%以上。加大林地绿地改造和建设力度,年内计划造林面积3800亩,全区陆域森林覆盖率达19.3%。
19.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省际道路,构建畅通的交通网络。建立和完善养护机制,提升道路管护水平,开展长效管护星级村创建示范,探索村内道路数字化管理,继续实施农村危桥改造和经济薄弱村村内道路建设。以“安全、通达、品质、美观”为目标,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计划年内完成32.56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推进“路长制”全面落实。
20.有序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持续稳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聚焦“三高两区”周边农民、规划居住点外的零星户、无地农民(渔民)居住问题。抓好已签约地块腾房、土地整理、在建基地后续相关工作。
21.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转移和倾斜机制,实施第二轮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大乡村教师支持保障,完善名校长和教师培养使用管理机制,开展名优教师柔性流动工作,提升乡村师资整体水平。夯实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完成50家村卫生室、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做实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提高至40%。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每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全区完成培训不少于200人次。持续推进农民体育健身设施提档升级,计划完成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600人次。巩固提高农村养老事业,年内新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7个、日间照料中心3个、助餐服务点12个。
22.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大力推进“平安屋”建设,组织发动各类群防群治力量,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构建形成公安机关“一呼百应”、人民群众“全民皆防”的群防群治新格局。深入推进“雪亮工程”数据资源共享,更好发挥视频数据资源在决策指挥、治安防控、侦查破案、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强大优势。依托“一网统管”平台,推动信息技术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构建智慧社区,推动智慧化的治理手段进一步向村居延伸。在综治中心基础上积极创建矛调中心,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深入开展无邪社区(小区),推进禁毒达标、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让农民乡村生活增加更多安全感。
(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23.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促村责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强化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培训提高街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重点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强化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激励关怀各项举措。加强对农村党员的培训。开展第五轮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持续选派优秀干部驻村,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用好巡察等手段,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
24.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健全村级自治组织运行机制,强化村级党组织在基层的全面领导与政治引领,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村级协商议事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持续优化“阳光村务工程”信息化平台,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推广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经验。加强全国、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培育和动态管理,开展“青浦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打造重点培育库。继续扩大积分制、清单制示范工作的推广应用,开展我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重点培育工作,充分发挥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对我区乡村治理工作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提升乡村治理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25.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分中心、站)三级阵地标准化建设和市级示范点争创,推进文明实践“一圈一带一群一园”建设。推进文明实践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整合条块优质资源下沉村居。升级“青浦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平台“五单”“三单”供需对接量。围绕健康养生、法律科普、生活礼仪、文艺欣赏等主题,打造“青”心有约、“大爱青浦”、“青”理亲为等一批品牌项目。持续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工作,8个镇开展市级以上文明镇复检,确保通过验收。深入开展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新七不”规范宣传实践间,开展文明餐饮、文明用水、文明交通、文明养宠、文明旅游和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倡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弘扬优秀传统美德。
(六)强化政策保障和体质机制创新
26.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将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发展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确保财政投入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完善各项农业补贴政策,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均衡性转移支付方案和“以奖代拨”转移支付方案,完善生态转移支付政策。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积极对接辖区内银行机构,加大涉农融资支持力度。开拓农业保险新险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率,提高农业保险受惠面,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切实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27.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方式,引入专业化培训机构,聚焦数字农业、绿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年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426人、农机驾驶员80人。开展《青浦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业产业人才引培激励办法》的修订工作,聚焦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核心领域,包括种源农业、智慧农业、绿色农业等,分类精准扶持,鼓励创新创业发展,形成贴合青浦农业发展和农业人才实际及行之有效的农业产业人才政策。
28.加大乡村产业用地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乡村产业用地统筹协调机制,认真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重点向乡村产业等倾斜,确保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实施乡村振兴用地项目报备制,建立项目用地审批流程和审核原则,按照效能优先、应配尽配原则,从快从速落实用地指标,切实做好乡村振兴项目的用地保障,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在乡村生根发芽。
29.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优化调整我区乡村振兴领域领导指挥体系,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三农”工作水平。落实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引领全党全社会共同投入到乡村振兴事业中。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的考核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将乡村振兴实施成效纳入对区相关部门、街镇的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街镇、村居“以奖代拨”的重要依据。对在“三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给予表彰和鼓励。
青浦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