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固镇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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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2023.11.17
重固镇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草案
为促进本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建城管联〔2020〕683号)和《青浦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创建目标
绿色社区创建是以城市社区为创建对象,即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空间区域。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是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采取“6+45”工作思路,即“6”大类重点创建任务,“45”项具体创建要求,进一步提高社区环境管理水平。在相继完成章堰村(区级)、福定居委(区级)、泉华居委(区级)和福兆居委(市级)绿色创建达标的基础上,2023年底,完成市级2家、区级3家和镇级6家绿色社区创建达标工作,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创建工作基本全覆盖,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二、创建内容
(一)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绿色社区创建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村(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体作用,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有效推进城市更新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节能节水、环境绿化等工作。(牵头单位:综合整治办、社区办、规资所。配合单位:经发办、水务所、社事办、派出所、市场所、规建办、生态办、城建中心。责任单位:各创建村、居委会。)
(二)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结合城市更新,以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工作抓手,完善社区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综合治理社区道路,畅通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可结合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设施,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牵头单位:城建中心、规建办、社事办。配合单位:水务所、规资所、经发办。责任单位:各创建村、居委会。)
(三) 营造宜居环境。因地制宜开展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推动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类社区绿地、公共活动场所、小型运动场地和健身设施。合理配建停车及充电设施,优化停车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线设置,实施架空线规整(入地),加强噪声治理。针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相关要求,补齐在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短板。(牵头单位:社事办、城建中心、规建办。配合单位:消防中队、社区办、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禁毒办、平安办、人口办。责任单位:各创建村、居委会。)
(四) 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安防系统智能化建设。搭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整合社区安保、车辆、公共设施管理、生活垃圾收运登记等数据信息。推动门禁管理、停车管理、公共活动区域监测、公共服务设施监管等领域智能化升级。(牵头单位:派出所、城建中心、城运中心。配合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各创建村、居委会。)
(五)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建立健全社区宣传教育制度, 加强培训,完善宣传场所及设施设置。把绿色社区创建纳入社区宣传体系,定期发布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信息。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编制发布社区绿色生活行为公约。加强社区相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保护,展现社区特色,延续历史文脉。(牵头单位:社区办、文旅公司、社事办、城建中心、农服中心。配合单位:市场所、水务所、规建办、规资所、派出所。责任单位:各创建村、居委会。)
(六) 创新特色项目。一是完成“三美丽”建设计划:安全有序洁净,高效便捷智慧,天蓝地绿水清。二是历史风貌区有效保护:做到保护有措施,巡查有记录,规划有指导。三是完成内部道路纳管:道路纳管到位,日常运行良好,道路整洁有序(无乱停车、有划线)。四是有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做到创建有亮点,管理有特色,示范可推广。五是有节水合理化建议或节水小发明,小区有节水达人、节水事迹以及合同节水、智慧节水等特色创新。(牵头单位:社事办、社区办、农服中心、城建中心、规建办、规资所。配合单位:文旅公司、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责任单位:各创建村、居委会。)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强调职责任务。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由镇综合整治办、相关单位(部门)统筹推进。创建绿色社区单位具体负责,建立相应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难题,推进绿色社区创建。镇综合整治办协助绿色社区创建的工作督促、资料收集和汇总报送等工作,镇相关单位(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绿色社区创建建设及改造项目实施。相关单位要制定本单位(部门)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于2023年5月底前报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确定绿色社区创建联络员,确保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和培育绿色文化创建工作推进有对接、有进度、取实效。
(二)抓好示范引领,加强督促指导。镇综合整治办积极对接区综合整治办,提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能力。加强本镇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情况的督促、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力推进创建行动落实落地。相关单位(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细化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升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和创新特色项目等6类标准要素,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按期完成。
(三)强化工作实效、做好申报总结。镇综合整治办要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创建工作的对接,积极协调推动绿色社区创建项目。相关单位(部门)每年10月30日之前将绿色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报镇综合整治办;每年11月15日前,区综合整治办将结合本镇的创建申请报告和自测评分表报市综合整治办;11月下旬,市综合整治办将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科技委组织中外专家、人大政协和市民代表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抽样考评。相关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申报项目的实地抽样考评。
四、创建步骤
(一)创建准备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印发《重固镇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全面动员部署,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3年3月至9月)。全面推进相关创建单位绿色社区创建。在完成创建工作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工作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本镇范围内逐步推广。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0月至12月)。在巩固前期取得的创建成果,加大工作力度,统筹推进、持续深入,确保本镇绿色社区创建区域100%达标。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同时,全面总结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开展情况,形成经验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创建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创建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组织,统一行动。成立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设立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镇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创建指标要求有效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统筹用好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家园”创建、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强化技术支撑。相关单位应积极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要因地制宜加强绿色环保工艺技术的集成和创新,加大绿色环保材料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力度。根据创建工作需要,立足区域实际,制订绿色社区建设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强化宣传动员。加大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宣传力度,动员党员、居民组长、志愿者、居民组长、物业等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形成各具特色的绿色社区创建模式。对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中涌现的优秀单位、个人和做法,要通过多种方式予以表扬鼓励。
附件:1.重固镇绿色社区创建任务分解表(城市社区)
2.重固镇绿色社区创建任务分解表(农村社区)
3.上海市绿色社区创建申报表
4.重固镇基层主动协调、高效处置约请处置机制
4-1.约请函
4-2.约请事项办理情况表
5.重固镇绿色创建工作推进督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