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赵巷镇佳恒路(佳驰路-嘉松中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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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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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30
上海赵巷商业商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赵巷镇佳恒路(佳驰路-嘉松中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资料及送审申请收悉。经我委征询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的意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本工程位于青浦区赵巷镇商业商务区,西起佳驰路,东至嘉松中路。新建道路全长约475.74m ,宽24m,红线宽度24m。新建和西竖河桥一座,桥梁单跨10m。项目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路面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三、横断面布置
1.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
2.7m(人行道)+1.8m(绿化带)+15.0(车行道)+1.8m(绿化带)+ 2.7m(人行道)=24m(规划红线宽度)
2、路面结构:
(1)机动车道
4cm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 SBS)
8cm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0.8cm ES-2稀浆封层
36cm 水泥稳定碎石(5%水泥)
15cm 级配碎石
结构层共厚63.8cm。
(2)人行道
6cm 同质砖(200×100×60mm)
3cm 干拌水泥黄砂(1:3)
10cm C25水泥混凝土
10cm 级配碎石
结构层共厚29.0cm。
3.桥梁标准横断面布置:
0.3m(栏杆)+4.2m(人行道)+15.0m(车行道)+4.2m(人行道)+0.3m(栏杆)=24.0m。
四、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本工程另涉及排水、绿化、照明、标志标线及附属配套工程。
五、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3317.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06.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3.15万元,预备费116.97万元,土地费860.85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 。
六、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项目应在开工建设前完成办理环评手续。项目内容、规模、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以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为准。建设单位预留响应环保设施资金,并落实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以减轻建设项目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道路用地范围应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用地范围实施;横断面边坡及桥梁横断面设计不得逾越用地红线;遇河道、桥梁需进一步征询水务局意见;各类管线需与道路同步实施,并符合规划要求。
八、请按区绿化市容局绿化科意见优化调整设计。
九、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河道整治项目应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涉及工程范围内桥梁、雨水口、护岸等建设项目施工前,须到水务局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本文中涉及的河道为和西竖河于2019年11月11日在水务局办理过河道蓝线手续,桥梁其垂直投影面内及上下游各30米河道两岸堤防(防汛墙)需同步按规划要求实施,若已有护岸在建桥过程中被损坏的,须按原设计标准恢复。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水务局划示的河道蓝线布置,防汛抢险通道内不得设置其他建筑物,确保防汛通道的畅通;项目建设单位应就供排水管网接入点位置、标高、管径等资料向青浦区排水管理所、赵巷镇规保办等相关部门进行核确认;施工前应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严禁将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排水设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后方可进入排水设施。
十、建议横断面设计调整为人行道3米,绿化带1.5米,车行道15米,绿化带1.5米,人行道3米,涉及相交路口渠化车道、并安装信号灯,采用“SCATS”控制系统,半程倒计时,规格400,采用专用管网管线;禁距线、交叉口接入机房。涉及信号灯电源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手续;沿线增设港湾式车站,并征询区建管委;完善标志、标线、信号灯;征询市交警总队意见。
十一、道路建设时所涉及的相关通信、电力等架空线同步入地。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及交底材料等,向管线权属单位办理管线交底卡;管线建设完成后应将相应资料报送区城建所。道路照明要按路灯设计进行施工,项目竣工前需按规定完成GPS地理坐标位置的收集和灯杆号、控制箱的贴牌工作。竣工验收后将相关资料报送管理部门备案。
十二、在工程实施时,应注意投资总额控制,统筹管线综合设计,做到有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十三、本项目为道路桥梁工程,按照上海市交通建设装配式技术应用推广方案(2016年-2018年)之要求,单跨跨径100米以下桥梁工程,承台顶面以上够贱的预制率达65%。
十四、根据沪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在达到规定深度的前提下,应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费用。
在后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按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管线配套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优化、调整,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在办妥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附件 :有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配套单位意见征询单。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