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经委关于2009年青浦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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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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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级公司:
区经委关于《2009年青浦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2009年青浦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09年本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沪府办〔2009〕13号)要求,为做好我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确保粮食安全,现就2009年青浦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依据和目标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8号)、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上海市商务委等十二部门制定的《2009年本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沪府办〔2009〕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
(二)2009年上海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三)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比核,查必彻底”的要求,严格操作程序和检查内容,对我区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粮食库存情况逐一进行检查,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准确,全面完成我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分工
我区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在我区所有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其他政策性粮食和在我区的粮食储备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清仓查库的内容及分工侧重点如下:
(一)粮食库存实物检查。重点查清库存粮食数量、品种、性质情况;由区粮食局负责。
(二)粮食库存账务检查。一是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二是粮食库存账务处理情况;三是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是否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四是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由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青浦支行负责。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库存粮食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二是库存粮食储存年限情况;三是粮食储存安全情况;由农委、质量技监局负责。
(四)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一是检查各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情况及计划执行情况,重点检查2008年度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由发改委负责。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的拨补情况。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由财政局负责。
(六)检查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由区粮食局负责。
以上没有分工的成员单位,结合检查内容一并参与检查工作。
三、检查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点
以2009年3月25日24时的粮食库存统计月报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按照企业自查,区级普查,市级复查、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我区清仓查库工作在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安排好有关企业完成自查,做好区级普查,并配合做好市级复查、国家抽查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
1.自查(3月底-4月5日)
被查企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09]117号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并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
2.普查(4月20日前)
普查方式与要求:在完成自查基础上,由区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辖区粮食库存全面普查,工作成员单位派员集中清仓查库,分工侧重,普查范围与2009年3月25日24时国有粮食库存统计月报口径一致。
普查准备:按照检查规程,自查企业必须配合做好普查准备工作,一是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二是准备粮食库存相关账务资料,包括粮食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三是需准备各项自查工作底稿、相关内容的资料、工具等。
普查结果汇总与报送:
(1)汇总:在全面普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由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总结,对普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2)报送:4月20日前,将普查结果上报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做好本区粮食库存的复查、抽查准备工作,健全本区粮食库存检查制度,促进粮食库存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开展这次粮食清仓查库存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这次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清仓查库工作顺利开展。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时间紧,任务重,有关单位要在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建立和完善清仓查库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要加强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接受群众监督;参加清仓查库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被查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检查中涉及的中央和地方政策性粮食库存的情况严格保密,防止发生泄密事件;清仓查库的文件资料,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归档。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