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人民政府与青浦区总工会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09.06.1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青浦区人民政府与青浦区总工会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予以印发。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青浦区人民政府与青浦区总工会
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发挥工会在建设“绿色青浦”、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社会调节作用,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同时,支持工会更好地开展工作,根据青府办发(2005)68号《关于印发本区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区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调动职工群众围绕党和政府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和工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会议时间和参加人员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1~2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商议可临时举行。
(二)联席会议的参加人员
政府方面主要有:区长或相关副区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或相关副主任、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工会方面主要有:主席、副主席及相关部室负责同志。
双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每次会议的具体内容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参加。联席会议视情况可邀请有关职工代表、模范先进人物代表参加。
三、主要内容
(一)政府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即将出台的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以及需要工会协助的有关工作等。
(二)工会通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素质、关心困难职工、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等重点工作的情况,以及工作中需要政府支持、帮助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等。
(三)政府对工会履行职能,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为改革发展稳定建功立业提出意见。工会对政府工作以及拟出台的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其它需要政府和工会协商的事项。
四、操作程序
(一)由政府和工会办事机构就举行联席会议的有关议题及事项进行协商沟通,并在会前14天以书面形式提交政府和工会主要领导确定。
(二)政府和工会提出的需要对方或对方下属部门解决和落实的有关问题进行先期协调,形成初步意见,并确定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三)每次联席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政府和工会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急需落实的问题应及时沟通落实情况,一般问题的落实情况可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