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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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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0.05.11
夏阳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新建青乐社区居委会的请示》(青夏街〔2010〕17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夏阳街道办事处青乐社区居民委员会,其区域范围为:东至汇金路,南至公园东路,西至同三国道,北至盈港东路。青乐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位于华科路180弄5号楼2楼。
二、新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民主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并将选举结果报区民政局备案。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