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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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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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青浦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青浦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国办通知精神扎实做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安委会办公室制订的〈上海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10〕14号)和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世博安全”为重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世博安全”这一主线,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突出源头管控,推进隐患治理,深化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法,严格安全问责,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政府安全监管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世博会安全、顺利举办。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源头管控,强化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社会面防控。
1.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和分类整治。启动非工业园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布局调整,制定非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总体方案,公布实施2010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布局调整计划,积极促进和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确保年内完成目标任务。
按照上海世博会期间危险物品管控方案的要求,制定上海世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措施的实施办法,对剧毒、易制爆、易制毒、易燃易爆等重点管控化学品实施严格管控。在历年普查登记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辖区内重点管控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完善基础台帐,签订上海世博会期间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和世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承诺书。以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旅游场所周边区域为重点区域,以剧毒、易制爆化学品为重点对象,落实严格的特殊管制措施,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社会面的监管。督促落实实名购买、销售备案、进出库登记等关键环节的管控措施。
2.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联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世博期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沪通行证制度,实行逐车道口安检,按照世博安保等级规定,加强对特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全过程车载监控情况的监督和路面查控。督促危险化学品收发货单位严格查验运输车辆、人员相关证照,做好收发货登记,实施责任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源头控制防线。督促企业建立整合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实时监控平台,实现逐步对接,全面落实联控机制建设各项措施。同时,加强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控,对危险品船舶严格实行限时通过。
3.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各环节的监管。要严格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安委办〔2009〕15号),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严格准入条件,严格安全许可,加强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制定上海世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安全。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和信息管理系统。
4.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要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软件的维护和使用,开展涉爆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加强道口设卡堵截,加大废旧爆炸物品、非法伪劣烟花爆竹的排查、收缴和销毁力度,依法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上海世博会期间,实行销售单位周报告、批发单位月报告、实名购买制度。上海世博会期间暂停大型燃放活动审批。
(二)推进隐患治理,加大上海世博会期间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检查力度。
1.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要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四级责任”、“三级督办”的工作机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各单位定期对隐患整治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继续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地铁运行,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为重点的“一年一排查”工作。
2.加大上海世博会期间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要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根据上海世博会阶段性工作特点,开展集中性以及汛期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上海世博会期间,重点检查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等领域,确保安全办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搞好“五一”、汛期、“十一”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继续把解决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在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工矿商贸系统: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电力等相关行业的安全监管,集中开展“整治事故隐患,保障世博安全”专项活动。开展以加油(气)站为重点的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和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加大职业危害治理力度,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建筑施工方面:实施建设工程“全覆盖”监管,强化网格化巡查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隐患防范机制、问题发现和上报机制。强化对重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完善远程监控系统,着力抓好市重大工程文明施工示范先行工作。建立完善建设工程应急救援“三级平台”。开展防高坠、防坍塌专项整治。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推进市级危险道路和“黑点”、“黑段”的排查治理,全面形成区、镇(街道)分级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口)滚动排查机制。加强客(货)运车辆、出租车的安全运营管理,继续治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车运营。突出源头管控,加大对疏于管理车辆运输单位的联合执法和处罚力度,特别是加大对运输车辆存在“挂靠”现象的安全监管力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扩大覆盖行驶记录仪功能的GPS智能装置的安装范围,提高技术应用水平,拓展信息共享平台。加大水上安全监管力度,建立“船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船舶地理信息系统”以及“现场船舶查验系统”等世博专用信息系统,完善通航环境安全维护和应急反应措施,加强对“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船舶证书及船籍港)的整顿力度。
人员密集场所:加大大型超市、商场、酒店、轨道交通站点、游乐设施、校园、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投入力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提高公众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保护自救的处置能力。推进以涉博宾(旅)馆、公共聚集场所、商(市)场以及旅游景点等重要单位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全面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普查,继续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特种设备:加大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监察力度,督促企业完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加强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宣传。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督办及跟踪整改制度。完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机制。
电力系统:强化对电力企业落实保电工作的指导和专项督查,加强对本区电力重要经济目标的监督指导工作。加强重要用户用电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和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地下空间:着力改善公用民防工程使用安全环境,组织开展地下空间群防群治工作和地下空间安全演练。
农机和渔业:以农机平安村镇建设和渔业安全生产信息监控系统建设为契机,加大大型农机和超龄渔船的更新力度,扎实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渔业安全管理,督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其他行业和单位:紧密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排查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全力防范各类事故。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1.严把准入关。区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中,要提升准入门槛,实施向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倾斜的政策,推动优质项目落地。同时,加大劣势企业调整力度,引导劣势企业按市场化方式退出。注重监督防范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在结构调整中异地转移继续非法生产。
2.继续严厉打击七类严重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是: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擅自建设、生产、经营;违反建筑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其他严重非法违法行为。
3.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必要的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推进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真正树立起安全生产执法权威。
(五)严格安全问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和安全践诺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考核和奖惩制度,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能力。
2.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分级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重点抓好各镇(街道)安全责任的落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及时解决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把握监管重点,加强联合执法,严格行业准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高城市的安全本质度。
3.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酿成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安全生产系统网络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和先进典型,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
2.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日”、“11•9消防宣传日”、“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推进2万名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这一市政府实事项目的实施,广泛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完善安全生产知识“五进”(“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进家庭”)活动的宣传机制,不断扩大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面,使安全发展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3.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素质。重点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加强从事世博会相关服务行业人员、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技能、服务质量和安全意识。
(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加大考核力度,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推进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
2.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建设。制定《青浦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指挥统一、反应迅速、协调有力”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协调机制。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以“服务世博、奉献世博”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恪尽职守、勤政廉洁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不断提高监管监察人员的履职能力。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
各单位及行业系统要紧紧围绕“世博安全”和“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研究制订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至10月底)。
各单位及行业系统要结合管辖区、行业(领域)确定的重点和世博安保的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活动开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集中梳理、集中整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督查总结阶段(11月到12月底)。
各单位及行业系统要对“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进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制和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上海世博会举办期间,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世博安全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各级领导一定要充分认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对确保上海世博会安全、顺利举办的重要意义,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吸取“2.21”事故的教训,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年”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镇(街道)、各行业(领域)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原因分析,研究对策,集中整治。要将“安全生产年”活动纳入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单位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重点在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燃气、地下空间、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物品、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近年来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发现隐患和问题,迅速落实整改和开展集中整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凡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掌握动态,强化监督。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对本镇(街道)、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结合上海世博会阶段性特点、安全生产履职督查、汛期等重要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适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活动。
各单位要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1.5月底前,报送本镇(街道)、本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2.6月25日、9月25日前,报送本镇(街道)、本部门每季度阶段性总结;
3.11月25日前,报送本镇(街道)、本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总结。
青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