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青浦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1.07.1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青浦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青浦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人的社会化起步阶段和人格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一个区域的学前教育发展,直接影响到区域的人力资源的素质水平,影响到区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后劲。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区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使学前教育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了切实解决我区学前教育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努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特制定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围绕我区教育发展纲要与规划,以教育现代化发展为目标,充分关注人的全面发展,进一步确立为了每一个幼儿终身发展的核心理念,实现我区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保教队伍建设与培养为抓手,以加快完成“青浦区学前教育新一轮建设工程”为着力点,完善发展机制,改善本区各级各类幼儿园软硬条件,整体提高保教质量,全面促进学前教育的内涵发展,努力满足我区常住市民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
为切实增强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本计划由《青浦区学前教育内涵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附件1)、《青浦区学前教育保教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附件2)、《青浦区学前教育基本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附件3)和《青浦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保障机制(2011-2013年)》(附件4)四个部分组成。
附件:1.青浦区学前教育内涵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青浦区学前教育保教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3.青浦区学前教育基本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4.青浦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保障机制
青 浦 区 教 育 局
青浦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青 浦 区 卫 生 局
青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青 浦 区 财 政 局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附件1:
青浦区学前教育内涵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我区学前教育内涵发展的出发点是切实将学前教育作为一项事业去实践,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科学性,为所有幼儿健康、幸福成长实施快乐的启蒙教育,为他们未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指导思想
以“为了每一个幼儿的终身发展”为理念,引导每所幼儿园自主发展,激发幼儿园的活力,促进幼儿园的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引导幼儿园开展办学理念建设、幼儿园制度建设、课程建设、传统活动建设、行为规范建设、校园环境建设,不断提高办园质量,不断办出有特色的幼儿园。
二、基本现状
目前我区共有幼儿园46所,早教服务机构3所。其中公办托幼机构33所(其中早教中心1所),村办幼儿园2所,民办托幼机构14所(其中民办三级园6所,民办早教服务机构2所)。在园幼儿总数18151人,其中外省市幼儿数8173人。目前有上海市示范幼儿园2所,上海市一级幼儿园5所,占比18%;二级一类幼儿园23所,占比61%;二级二类幼儿园8所,占比21%。0-3岁受教养率达到 91%;3-6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9.7%。通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我区家长对幼儿园教育的满意率不断提高,社会影响面不断扩大,出现了一批特色分明、家长欢迎、幼儿喜爱的幼儿园。但在发展中也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与问题:
1.随着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入园难”的矛盾尤为突出,我区的公办幼儿园已经吸纳了6272名婴幼儿,占公办幼儿园全部入园总数的35%,二级幼儿园普遍超员,影响了办园水平的提高。
2.散居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实现科学化、常规化、有序化的任务艰巨,需要多家部门通力合作。
3.大量本科以上学历但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新教师的引进,从上岗到成熟需要有一段适应期和成长期,与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存在差距。
4.不同的体制,多元的办学要求,不同的生源背景对学前教育的内涵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
三、具体目标
青浦学前教育内涵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的学前教育需求强烈,课程改革不断深化。未来三年我区学前教育内涵发展的目标是:打造一批高质量、高水平、有特色的幼儿园,充分满足学前教育的社会需求,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我区每一位幼儿的健康幸福、快乐成长奠定基础。
具体目标是:
1.3-6岁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9%;3岁以下婴幼儿每年接受4次以上高质量的免费指导率达到95%以上。
2.幼儿园办园水平全面提高,区内一级以上幼儿园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二级幼儿园中80%左右达到二级一类幼儿园的办园标准。
3.全区各幼儿园课程园本化进一步明晰,初步形成自己的办园特色和优势,幼儿各方面发展良好,社会、家长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四、具体任务
(一)普及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
以青浦区早教中心为重点,完善由教育、卫生、人口计生、妇联等部门协同运作的社区早教服务网络,普及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充分发挥区早期教育指导中心指导、管理、培训、辐射的功能,深入开展0-3岁婴幼儿教养活动的研究,切实提高早教指导服务率和带养者的教养水平。
(二)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树立科学的质量观,进一步增强幼儿一日活动皆课程的意识,规范和完善幼儿园保教工作。
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的管理和评价,建立健全保教质量评价机制,努力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水平。
注重保教人员专业培训的针对性,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保教工作,切实提高保教人员的素质。
完善各级各类幼儿园的课程内容,保障课程的园本化实施质量,满足幼儿的全面发展。
五、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坚持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发展工作。在各级政府领导下,教育、卫生、财政、发改委、公安、人口计生、城建、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能,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指导、服务和管理。
(二)做好基础预测工作,确保我区常住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和享受看护权利
做好我区常住人口出生的婴幼儿基础预测工作,并对外来人口的比例作测算,积极应对入园高峰,以儿童发展为本,尽力满足常住3-6岁幼儿入园的需要,最大程度地保障每个学龄前幼儿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努力满足家长期望子女得到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三)科学、有效地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关心和发展工作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社区为依托的早期教育管理和指导机制,完善联合网络,制定相应政策,落实指导人员和经费。教育、卫生、人口计生、妇联等部门通力合作,确保指导活动常态化。
部门之间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研究分析儿童早期身心发展的特点、科学育儿的重点以及这个阶段婴幼儿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保证指导员队伍的质量。加强指导员队伍建设,形成一支教育、卫生、社区志愿者相结合的专兼职早教指导员专业化队伍,使95%以上的0-3岁散居婴幼儿公平受到教养指导。
(四)提高保教工作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修改和完善《青浦区学前教育教学常规(试行稿)》,进一步关注课程建设,强化课程领导和执行。结合区域资源、师幼情况、家长需求及办园传统等,完善幼儿园课程的实施方案,优化课程结构,形成办园特色。特别是要挖掘区域教育资源和周边社区资源开展课程实践,让家长积极参与课程实施与评价。
尊重学前教育发展规律,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鼓励幼儿园以儿童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开展丰富多样、富有创意的主题教育活动,将幼儿园保教工作贯穿幼儿在园的全部生活。
充分发挥学前教育协作联动机制作用,坚持共建共享,进一步促进我区学前教育的优质均衡,使我区学前儿童身心健康、快乐成长;依托学前教育实践共同体,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示范园、一级园的示范、辐射功能,凸现幼儿园的特色与优势,以满足幼儿发展需求。
(五)加强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保育工作
严格按照卫生部和教育部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开展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努力提高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根据幼儿年龄特点,进一步提高幼儿园食品卫生和营养工作水平,加强对营养工作的管理,努力改善和提高幼儿伙食质量,确保保育工作规范有序。
继续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
(六)拓展与区内外学前教育的交流,建立多层面的交流合作平台
建立与姐妹区县优质的学前教育机构合作机制,学习其他区县包括外省市先进的办园经验。加强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之间的互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交流形式加强学前教育在政策、理论、实践等方面的交流,促进我区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创新。
(七)进一步助推学前教育信息化,加快学前教育现代化进程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加强我区学前教育课程资源库的建设,促使全区资源共享,提高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效率。架构幼儿园—家庭—社会沟通的空中桥梁,充分利用社会和家长的教育资源,形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的合力。真正实现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全面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附件2:
青浦区学前教育保教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本计划着力于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保教人员的数量需求、专业需求与特殊岗位人员需求,为我区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人才资源支持。
一、指导思想
以城乡均衡发展作为保教人员的配置基础,以提升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作为保教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以提高保教质量为核心内容,紧密结合我区幼儿园保教队伍的需求与发展动态,进一步提高保教队伍的引进质量,提升在职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学前教育保教队伍。
二、基本现状
(一)专任教师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在编专任教师1023人,其中2006年至今招录本科毕业的新教师299人;大专毕业的新教师269人;优秀村办教师转编43人;委托行健学院培养的教师149人。5年来我区学前教育新增教师570人。
在1023名专任教师中,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学历分别为3、615、391和14人,分别占专任教师的0.3%、60.1%、38.2%、1.4%。大专以上学历已经达到98.6%。硕士和本科在读分别为7和279人。
按生源测算,2011、2012、2013学年我区幼儿开班数分别为479、536和600班,按照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配置,教师数分别为1078、1206和1350人。至2013年,尚需补充专任教师327人左右(不含教师退休后的补充)。
(二)其他岗位人员情况
现有保健员53名,其中本科28名,大专23名(保健师范1名),中等幼儿保健师范1名,其他中专1名。目前全区幼儿园中尚缺保健老师52名,加上新增幼儿园145班需要29名,两者合计,保健老师还需81名。
现有保育员455名,其中高级为93名,中级为151名,初级为211名。加上新增幼儿园145个班,还需145名保育员。按照高质量推进学前教育的要求,还需高级保育员约50名,中级约101名,初级约166名。同时,还需育婴师60名。
现有营养员146名,其中高级厨师2名,中级厨师27名,初级厨师117名,还需高级厨师8名,中级厨师30名,初级厨师36名。
三、具体目标
通过引进和自培,保证我区有一支合格的专任教师队伍,使99%以上专任教师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7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注重青年教师成长,培养一批有思想、有内涵、有策略的研究型骨干教师。
保健教师、保育员、营养员按规定配置,并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岗位证。形成一支面向社区指导家庭科学育儿的专业人员队伍。
四、具体任务
1.引进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应届大学生150人,委托大专院校培养96人,引进若干名学前教育专业的优秀管理人员与专业教师。
2.对全区2006年以来进编的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幼儿教师进行为期三年的系统强化培训。
3.向社会招聘保健教师约81名、保育员约145名、营养员约36名。
4.培训中高级保育员约151名、中高级营养师约38名。
5.培训育婴师约60名。
五、具体措施
1.继续面向全国招聘应届大学生,重点引进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生。
2.继续委托相关高校定向培养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
3.面向社会招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的骨干管理人员与教师。
4.向社会招聘保健师范毕业或具有医学背景的保健教师,以及通过保健知识岗位培训获得相应岗位证书的保健教师。
5.委托上海市机构培训中心培训中高级保育员。
6.委托区劳动培训中心培训中高级营养员。
7.委托市育婴师专门培训部门培训育婴师。
8.联合高校对2006年以来进编的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进行专项的强化培训。
9.完善幼儿园保教人员职后培训机制和激励机制,探索以园为本、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方式,促进保教人员自主发展、自我提高。
10.在上海市示范园与课改园中建立3个学前教育教师实践基地,使新教师在实践中加快成长。
附件3:
青浦区学前教育基本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实际,特制定本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青浦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青浦区教育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围绕我区城市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质量上乘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以满足我区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基本现状和行动目标
(一)基本现状
截止2010年底,我区共有托幼机构49所,其中公办幼儿园33所(其中早教中心1所),村办幼儿园2所,民办托幼机构14所(其中民办三级园6所,民办早教服务机构2所)。幼儿园总规模数550班,幼儿总数为18151人,其中公办幼儿园规模数455班,幼儿总数为15560人;集体办幼儿园规模数5班,幼儿总数为184人;民办幼儿园规模数92班,幼儿总数为2383人。在幼儿园中,本区户籍幼儿9133人,本市外区县户籍幼儿406人,外省市幼儿8173人,境外幼儿199人。
根据2010年我区幼儿园园舍建设现状调研分析,全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达到1988年教育部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额定标准(试行)》。但由于某些区域人口导入的增加和分布不均,目前全区33所公办幼儿园中,还有10所幼儿园生均建筑面积尚未达到上述标准,建筑面积还需增加10538.2平方米。
2008年、2009年我区在园幼儿总数分别为14204人、15943人,2010年,全区在园幼儿总数达到18151人,其中夏阳街道3562人,盈浦街道3276人,香花桥街道986人,徐泾镇1734人,赵巷镇999人,华新镇1996人,重固镇1025人,白鹤镇995人,朱家角镇1364人,练塘镇1093人,金泽镇925人。另据2008-2010年我区常住人口新生儿出生情况表明:2008年、2009年新生儿出生数分别为7551人、7116人,2010年预计为7466人。因此,我区各街道、镇之间学前教育发展还不均衡,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还不能满足我区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
(二)行动目标
总体目标:
通过加大投入,合理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使本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得到进一步提高,较好地满足本区人民群众对多样化学前教育的需求。
具体目标:
1.优化全区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保障本区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优质的学前教育。推进办园条件标准化和办园规模效益化。三年内全区90%的幼儿园达到1988年国家颁发的城市幼儿园建设标准,其中新建幼儿园达到市颁普通幼儿园2005建设标准。幼儿园的设施设备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卫生的要求。幼儿园班额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2.三年内全区80%以上的幼儿园成为市级绿化合格单位,30%的幼儿园成为市级绿化花园单位。
3.依托社区发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机构,满足0-3岁婴幼儿通过多种形式接受早期教育的需要。
三、计划与任务
(一)2011年行动计划与任务
1.园舍建设:
所属街道、镇 |
园名 (暂定) |
建设类别 |
规模(班) |
占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朱家角镇 |
沈巷幼儿园 |
迁建 |
20 |
12200 |
7804 |
4210 |
练塘镇 |
蒸淀幼儿园 |
改扩建 |
12 |
12076 |
5566 |
1500 |
夏阳街道 |
东航腹地 幼儿园 |
新建 |
10 |
5700 |
4000 |
1580 |
夏阳街道 |
豫才幼儿园 |
新建 |
9 |
5700 |
3865 |
1580 |
香花桥街道 |
富力桃园 幼儿园 |
新建 |
15 |
9240 |
6000 |
2600 |
华新镇 |
华新基地 第一幼儿园 |
新建 |
10 |
5700 |
3870 |
2000 |
合计 |
76 |
50616 |
31105 |
13470 |
2.
设施设备:新开办幼儿园设施设备费:豫才幼儿园150万元、沈巷幼儿园200万元、蒸淀幼儿园200万元、东航腹地幼儿园150万元、富力桃园幼儿园200万元、华新基地第一幼儿园350万元。合计:1250万元。
(二)2012年行动计划与任务
1.园舍建设:
所属街道、镇 |
园名 (暂定) |
建设类别 |
规模(班) |
占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盈浦街道 |
甜甜乐 幼儿园 |
改扩建 |
10 |
6251 |
5124 |
1800 |
新城一站 |
汇金路东 幼儿园 |
新建 |
15 |
7200 |
5600 |
3000 |
练塘镇 |
小蒸幼儿园 |
改扩建 |
6 |
4762 |
2161 |
750 |
徐泾镇 |
徐泾东站 幼儿园 |
新建 |
15 |
7200 |
5510 |
3000 |
徐泾镇 |
徐泾房产区幼儿园 |
新建 |
15 |
7200 |
5510 |
3000 |
华新镇 |
华新基地 第二幼儿园 |
新建 |
10 |
5900 |
3870 |
2100 |
合计 |
71 |
38513 |
27775 |
13650 |
2.
设施设备:新开办幼儿园设施设备费:甜甜乐幼儿园150万元、汇金路东幼儿园200万元、小蒸幼儿园扩建开办费100万元、徐泾东站幼儿园200万元、徐泾房产区幼儿园200万元、华新基地第二幼儿园350万元。合计:1200万元。
(三)2013年行动计划与任务
1.园舍建设:
所属街道、镇 |
园名 (暂定) |
建设类别 |
规模(班) |
占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盈浦街道 |
金地幼儿园 |
新建 |
6 |
5500 |
3100 |
1500 |
新城一站 |
汇金路西 幼儿园 |
新建 |
15 |
7200 |
5600 |
3000 |
新城一站 |
盈港路北 幼儿园 |
新建 |
15 |
7200 |
5600 |
3000 |
华新镇 |
华新基地 第三幼儿园 |
新建 |
15 |
6500 |
5600 |
2700 |
合计 |
51 |
26400 |
19900 |
10200 |
2.
设施设备:新开办幼儿园设施设备费:金地幼儿园150万元、汇金路西幼儿园250万元、盈港路北幼儿园250万元、华新基地第三幼儿园400万元。合计:1050万元。
四、主要措施与保障
(一)实行分级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
1.坚持实行区、镇两级政府分级管理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学前教育“基本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要在区政府的统一规划和区各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由各部门分工具体负责实施。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并对实施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管理。各级政府要把我区学前教育“基本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承担好发展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责任,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2.建立区、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学前教育定期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基本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区、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能,实行目标责任制,做到专人负责,分工到位,定期检查,如期完成。
(二)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布局
各镇(街道)要根据我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以及城市化进程中人口流动的新趋向,结合托幼管理一体化的要求,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进一步全面分析、规划好区域内幼儿园的设点布局,统筹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实施好学前教育基本建设工程,满足儿童就近入园的要求。
(三)积极筹措资金,多途径实施园舍建设
1.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区、镇两级财政要将学前教育“基本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优先保障。加强公建配套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确保教育公建配套建设项目的资金到位。
2.新建小区应按照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及《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管理的意见》,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居住区公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交付使用。建成的住宅公建配套教育设施纳入教育资源管理的范畴,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
3.统筹调整教育资源。通过改建扩建、校舍置换、拆并等,盘活区域内现有教育资源。通过采用缩小规模、减少班额等方式,扩大生均面积,促进幼儿园园舍条件符合标准。新建园舍应按照本市“2005”标准进行设计建造。
4.幼儿园设施设备按照学前教育机构装备标准以及相关的卫生、安全标准配备,保证幼儿日常生活和保育教育的需要。
(四)建立督查制度,确保学前教育“基本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如期完成
区教育局要根据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 “学前教育基本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查和总结,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各镇政府也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检查和考核措施,以保证学前教育基本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如期、高质量完成。
附件4:
青浦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保障机制
(2011-2013年)
为了保障《青浦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实施,努力完成园所设施、队伍建设,以及内涵发展的各项任务,特建立以下各项保障机制。
一、明确政府责任,促进各类幼儿园的发展
1.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把学前教育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建立以公共财政支撑、多渠道投入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2.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设交通委、规划土地局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保证城市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
3.区镇两级要确保将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
4.继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专项制定相关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
5.加大区级财政投入,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将各类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稳步提高。
6.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对残疾儿童实行免费接受学前教育服务的政策。
二、积极扶持各级各类民办幼儿园
为促进青浦地区学前教育全面、多层次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的各类需要,切实缓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前教育资源紧张的状况,积极争取引进1-2所比较高端的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高标准民办幼儿园,办好20所左右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中等规模的民办三级幼儿园。
1.建立区镇两级对民办三级幼儿园特殊的专项扶持政策。设定特殊的政策给予民办三级幼儿园一定的办园成本补贴,以鼓励民办三级幼儿园吸纳更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和指导。教育行政部门配备专门人员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民办三级幼儿园的管理指导与业务指导,督促民办幼儿园不断提高办学质量,不断满足社会的需要。
3.稳定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提高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各类评优活动、教师职称评定范围之内;对有中级或高级资质的教师出台相应的保障机制,确保队伍稳定。建立民办教育专项基金,重点扶持、引导、激励民办幼儿园建设安全校园、提升师资队伍、提高办园水平。
三、明确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责任,规范看护点安全管理
1.加强幼儿园和看护点的安全保障。教育部门要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专业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督导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充分重视看护点的安全保障,加强对看护点幼儿食品卫生的监督,以及看护点内、周围的设施安全和环境安全的监督与检查。
2.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治安、消防和交通等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幼儿园所在镇(街道)、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3.区综治办和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协调当地镇、街道,加强对看护点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改,督促看护幼儿场所出租方、举办方,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共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管理责任。
4.区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按职能分工,加强对看护点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举办方重点落实园舍安全、安保力量、防范设施、消防配置、幼儿接送、食品卫生、幼儿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置等基本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看护点内部安全检查及周边治安整治,严厉打击侵害幼儿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看护点幼儿安全。
四、完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1.建立专项督政制度。加强学前教育督政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督政职能,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加强学前教育评估制度的体系化、法制化建设,构建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2.完善督学制度。不断完善办园水平综合督导评估体系和评估方案,始终凸显“以儿童健康幸福成长为本”的教育理念,引导幼儿园根据办园宗旨和幼儿发展需要制定目标和计划。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评估、导向、激励、改进功能,加强幼儿园内涵建设,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规模,整体提高办园水平,为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建立健全促进幼儿园办园水平提高的激励机制
设立专项奖励:
1.设立办园质量奖,鼓励各类幼儿园创品牌、上等级,不断扩大优质幼儿园数量。
2.设立办园特色奖,鼓励各类幼儿园开展丰富多样、富有创意的学前教育活动,办出个性和特色,每三年开展一次“特色幼儿园”评选奖励活动。
3.设立校本教研专项奖,鼓励幼儿园立足园本提高保教队伍的专业素养,加强教研组、保研组建设。每三年开展一次“优秀组室(个人)”评选奖励活动。
4.设立优质资源辐射奖,促进多种模式办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部和托管其他幼儿园,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广泛辐射。对有质量地办分园和肩负委托管理任务的幼儿园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