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青浦区练塘镇金前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无
主动公开
青府发〔2014〕71号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4.11.14
练塘镇人民政府、青浦区规划土地局: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青浦区练塘镇金前村村庄规划>的请示》(练府〔2014〕8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浦区练塘镇金前村村庄规划》。规划范围为金前村行政村域范围,总用地面积约3.32平方公里。
二、同意《青浦区练塘镇金前村村庄规划》纳入市规土信息平台。
请按照批复的村庄规划,严格依法行政,指导地区建设发展。结合规划实施,进一步深化细化相关专项规划内容和有关规划控制要求,加强规划管理,推进规划实施,完善村庄公共服务功能,优化村庄公共环境,妥善处理好规划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关系和有关规定,促进村庄有序、协调发展。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