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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无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无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青浦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6.03.17
青府发〔2015〕34号
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撤销杨元村二组村民小组行政建制的请示》(青香街〔2015〕34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香花桥街道办事处杨元村第2村民小组建制。
二、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村民小组集体资产处置工作。
三、要落实地域及相关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确保平稳过渡。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