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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香花桥街道杨元村二组村民小组行政建制的批复

主动公开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6.03.17

 青府发〔201534

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撤销杨元村二组村民小组行政建制的请示》(青香街〔201534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香花桥街道办事处杨元村第2村民小组建制。

二、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村民小组集体资产处置工作。

三、要落实地域及相关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确保平稳过渡。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