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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QA12010002016222

主动公开

青府发〔2016〕101号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6.12.1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浦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青浦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6126   

 附件:

 

 青浦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十二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回顾

(一)“十二五” 国资国企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青浦区国资围绕“一城两翼”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逐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全面推进青浦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不断发展和壮大区管企业实力,全区国有企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十二五”期间,区属国有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从“十二五”初的356亿元和105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653亿元和260亿元,分别实现年均复合增长12.9%19.88%

1.有力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十二五”期间,区管国有企业在推进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十二五”期间共实现工业增加值418.6亿元,区级税收收入143.29亿元。区域开发建设方面,青浦区国资国企在城区建设、西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国家会展中心、复旦青浦附中、大型社区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建成使用,轨交17号线项目加快建设发展;公共服务方面,在城区供水与供气、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等重要民生领域,持续加大国有资本投入力度,共完成铺设天然气管网 1085.88公里 ,开通居民用户112046户,新开通21条公交线路,投入污水治理费用12745万,充分发挥了国有经济在完善城区功能、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加大生态保护、改善人民生活等领域的重要作用。

2.有效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不断深化园区开发建设内涵,加大园区建设服务能力的提升,有效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发展。如青浦工业园区成功引进德国罗森伯格通讯设备研发销售中心、日本三菱重工汽车增压器研发制造中心等高新技术公司;张江高新区青浦园坚持以医疗器械、生物科技、生物医学材料为主要方向,大力推动生命科学园建设;出口加工区发展以东航机务培训基地建设为亮点,发育形成航空驾驶、机务、客服、商务等一条龙服务产业链,提高产业集聚化发展水平;中国北斗产业技术创新西虹桥基地作为国内首个北斗产业园区,已吸引华测、北斗卫星导航联盟等十多家龙头企业入驻,在推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也为青浦区在推动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扮演重要角色。

3.不断推进国资布局结构优化

一是推进经营性国资统一监管全覆盖;通过委托监管、划转、改制、关闭等方式,分两阶段对全区46家委办局管办企业实施企业分类改革,吸引大企业大集团和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初步实现了管办分离、政企分开和国资监管范围的全覆盖。二是推动区属国资整合重组。通过开展《青浦区区属公司发展战略研究(2013-2020年)》、《青浦区全区投融资平台资源整合研究》、《青浦区“一园三区”优化方案研究》、《青浦区委办企业政企分开方案研究》等系列课题,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决策成果,推进了区管国企战略重组和整合。推进以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核心母公司,与五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组建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极大提升区域开发力度和能级;实施政府性项目代建制管理,经过重组整合组建五个代建项目公司,规范项目建设和管理制度;推动淀山湖新城公司吸收合并湖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统筹区域开发力度,为地区历史文化名镇建设和区域联动发展奠定基础。

4.加大促进国企经营机制创新

  一是创新国企治理机制。推动区管企业加强董事会建设,实现董事会人员配备完善,为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奠定基础;有效推动委办局管办企业董事会建设,进一步推动政企分开;进一步推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创新,构建“一园三区”联合董事会,统筹“一园三区”协调发展;二是国企创新融资方式。探索以公司债的形式进行直接融资。如推进淀山湖新城公司成功发行13亿元公司债,有效支持了区域建设发展;设立项目公司形式开展直接融资。如西虹桥商务开发公司与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共同设立上海兴虹投资发展中心,以项目公司为载体直接融资20亿元,有力推动了相关土地动拆迁等前期开发任务;通过与大企业大集团合作的方式,推动区域资源开发。如西虹桥商务开发公司与上海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上海西虹桥商务区新能源有限公司”,实现了区域内3个能源站的开发建设;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展股权融资渠道。如青发集团所属上海青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登陆新三板,青发集团实现了区管国有资产证券化零的突破,从而为强化国有资本运作能力,开展全方位投融资业务提供强有力的载体支撑。

5.持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一是落实国有股东管理体系。按照出资人权利,通过委派产权代表、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财务审计监督等方式行使股东权利;二是全面推进财务预算管理体系。积极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强对国有企业现金流管理,合理控制资金应用,强化预算控制和考核,充分发挥财务预算的风险管控作用;三是加强项目投资监管。对区管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包括月报、年底考核等环节,同时出台《区管企业投资管理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为区政府“1+8”文件的制定提供依据;四是加强外派监事制度建设。出台《青浦区区属企业监事会工作制度(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区管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注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区属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区属企业监事会主席工作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区管企业外派监事制度。通过建立董监事中心和外派监事制度落实监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建议权;五是探索构建功能类企业外派财务总监制度。制定《青浦区区管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试行)》,对区管企业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实时过程监控;六是健全选人用人、薪酬考核机制。制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薪资管理,规范企业运作;七是加强党的建设。组建国资党委,实施区管企业副职由国资委任免,加强国资委监管职能建设,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

(二)“十二五”国资国企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国资结构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

目前青浦国资结构和布局尚不尽合理。在产权结构上,表现为国资产权结构单一,区管国企层面尚没有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的先例,在二级或二级以下企业中进行混改的比例也很有限;在产业结构上,表现为产业同质化,区管企业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城区开发、园区开发等领域,产业类型不够丰富,抗风险能力较差;在空间结构上,青东青西国资布局结构不尽均衡,青西地区资产配置稍显薄弱,尚不能满足未来“青西三镇联动发展”的现实需求。

 

 

 

2.国企市场化机制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运作机制上,区管国有企业运作行政化的特点较为明显,还存在如政企分割不清、国企行政化严重等体制方面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管理理念行政化,由于区管企业多为功能开发类企业,以完成区域开发任务为主,导致了公司决策管理行政化倾向;二是企业运作行政化,很多本可以交由市场决策和运作的事项,一定程度上受到企业内部行政机制的掣肘,不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三是选人用人行政化,不能激发企业员工的创造力和活力,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亟待建立。

3.国企活力动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十二五”期间,青浦区国资委推进落实了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区管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但从实际施行效果看,存在区管企业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执行出现了偏差的情况。目前各区属公司普遍面临人员不足的问题,缺少能干事、想干事的工作人员,人员结构上存在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企业干部能上不能下,阻碍了企业正常的人员流动,无法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制约了企业按市场化规律选人用人的灵活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活力的释放。

4.国资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区国资国企整体发展而言,出资人监管体系尚需不断完善,国资监管权责权限需进一步厘清。目前青浦国资监管领域太宽、监管事情过多、监管范围较广,容易出现该监管的领域监管力度不够,本来不需要监管的领域又监管过严的情况。后续需进一步明确国资监管权责范围,构建履职清单,完善国资监管体系。

二、“十三五” 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环境分析

(一)国内经济发展环境和形势

国内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发展速度下行压力不断加大。面对未来经济增速趋缓、财政收入趋于下降、就业矛盾有所突出、利用外资形势出现波动、招商成本不断加大等新情况,国资国企面临越来越复杂的外部经营环境;与此同时,伴随着国资改革的深入,国资国企在改善民生和服务社会发展等方面将承担越来越重的社会责任,国资国企将面临内外双重经营压力。

一是经济环境剧烈变化,传统模式亟待转型。“十三五”期间,经济发展的政策不确定性日益加大,相关政策已经影响了传统的区域开发模式、投融资模式和财政增长模式,传统的土地开发功能将逐步弱化,国有企业面临新形势下加快转型,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的艰巨挑战。地方传统投融资平台模式将面临调整转型压力。随着我国土地政策的变化以及存量可开发土地资源的减少,旧有的土地开发模式也面临模式转型发展的压力。

二是有效供给严重失衡,着力加强结构调整。当前中国经济运行中面临的不仅是周期性问题,更多的是结构性问题,供需错位已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突出障碍,一方面是传统的中低端消费品供给严重过剩,另一方面是高品质消费品供给不足,单靠需求刺激措施已不能解决问题,只有通过深层次结构性改革才能解决。未来一个时期,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必须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

三是顶层设计全面部署,深化改革纵深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拉开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序幕,国资国企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改22条)为今后国资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随着“五个发展”理念的逐步推进,从中央到地方,本轮改革将进一步释放经济发展活力,国有经济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国资国企改革将面临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青浦区国资委应当进一步领会和落实各级政府相关政策,全面按照五个发展理念要求,以本轮国资国企改革为契机,系统梳理青浦区“十三五”国资国企改革需要承担的任务,抓住主要问题进行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国资国企监管水平,加大国资布局优化力度、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完善国资管理体制,为青浦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上海市发展环境和形势

“十三五”期间,上海将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深化“自贸区”建设和“全球科创中心”建设,持续深化的改革开放为上海带来难得发展机遇。

一是开发程度逐步提高,“自贸区”建设先头引领。随着上海不断加大“自贸区”建设,上海及长三角地区开放程度将进一步提高、经济联动效应将进一步加强、辐射带动作用将进一步增大,为上海市及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外部条件,也为国资国企“走出去”创造了良好的运作平台。 “十三五”时期上海将充分利用自贸区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包括政府职能转变、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国资国企改革、司法领域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发挥改革领头羊作用。

二是大力推进科创中心,释放改革创新动力。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对上海提出的“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的要求以及国家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鼓励,上海未来将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上海创新的全球影响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打通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通道,打造科技创新的中心城市。本市将全面统筹集聚全市资源,力推各项改革举措。

三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激发国企活力和动力。 201622 上海市国资委发布了《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以改革改制与创新转型“双轮驱动”为主线,以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国有经济整体竞争力为目标,坚持公众公司为导向,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开放性市场化重组,优化调整国资布局结构;完善国资流动平台功能,促进国有资本有序流动;以管资本为主加强监管,优化国资管理体制机制;鼓励企业加快创新,推动国有经济提质增效;加强改进党的领导,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青浦区国资国企改革应以上述纲领性文件为指导方向,并结合区域实际与特色做法,实现创新式发展。

四是明确产业规划引领,优化区域结构布局。“十三五”时期是上海进一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城市功能全面转型的重要时期。具体到产业布局与结构优化上:一是积极培育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二是分区域优化产业分布,围绕重点产业发展产业集群,加快园区等产业载体的功能拓展,塑造集群竞争优势;三是完善产业发展的制度环境,着力营造规范透明、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监管有力的市场环境;四是建立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从传统加工制造业向新兴领域拓展,增强资本形成能力,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青浦区国资国企应利用好上海市未来经济发展的境优势,一方面加大对接“自贸区”力度,在离岸金融、供应链融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跨境人民币融资等多领域充分享受“自贸区”带来的政策红利;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到“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中。在产业发展上,青浦区国资国企应在现有国资布局基础上,加大向区域导向性产业布局调整,以现有各类产业园区为载体,加大“四大产业”布局建设力度。青浦国资国企有机遇通过资本布局调整,发挥国有资本在产业发展方面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为青浦区产业转型和发展做出独特贡献。

(三)青浦区发展环境和形势

在“十三五”期间,青浦区将面临区域开放、城镇建设、产业升级三大发展机遇:

大力推进“新开放战略”和区域一体化战略。牢牢抓住“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加速推进期,长三角地区产业分工、信息互动、开发合作、服务共享、交通互联等领域协同发展深化,上海辐射带动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地处上海西部门户的青浦将获得更多发展利好和开放红利。上海城市东西联动将加速推进大虹桥崛起,进而带动虹桥商务区发展,并向青浦新城延伸。青浦区面临提升区位价值和战略功能、承接中心城区功能转移、参与区域联动发展的重大发展机遇。

深化发展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十三五”期间,青浦区将深入推进“一城两翼”功能布局。青浦新城将打造服务上海及长三角区域,产城一体、水城融合的宜业宜居宜游的现代化新城;徐泾乃至青东地区城市化进程在虹桥枢纽、国家会展中心、西虹桥商务区带动下进一步提速;青西地区要打造与国际大都市功能相匹配的著名湖区,加快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和历史文化名镇联动开发;轨交17号线建设开通,将进一步增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动力。加速推动新产业革命和经济绿色化。上海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迈进,为青浦产业升级、创新发展提供新机遇。上海自贸区制度改革经验不断深化和复制推广,服务经济发展瓶颈将进一步破除,青浦特别是西虹桥商务区迎来自贸区释放的服务业升级新机遇。国家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强调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为青浦发挥生态环境优势,以“绿色化”、“生态+”作为增长新动力和发展新出路提供了新契机。

 

 

 

三、“十三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和青浦区“十三五”规划的总体部署,把加快推进青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放在城市转型、产业升级、开放创新的大格局中来思考和谋划。以提升国企发展活力和国资运营效率为主线;以整合重组和供给侧改革为抓手,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发挥国资国企在城市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保障方面的基础和引领作用;以混合发展、创新转型和机制改革为重点,推动国资国企市场化、专业化和集约化发展,提升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和国有企业活力、竞争力;以管资本为导向,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加快转变国资监管模式。通过整合重组市场化、经营运作专业化、国资监管精细化,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目标,为推动青浦“一城两翼”战略实施及融入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聚焦区管企业改革发展的关键瓶颈和核心环节,集中资源破解难点,推动改革不断深化。

二是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资产剥离、重组整合和优化配置,统筹协调好国资“进”与“退”的关系,加大国资在民生保障方面的配置力度优化结构布局,塑造整体优势。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以体制机制创新改革贯穿于各个领域和环节,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突破体制机制束缚,释放各种资源和要素的潜在活力和动力,提升国资运行质量和效率。

四是促进放管结合。牢牢把握国资监管“放”与“收”之间协调平衡,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充分释放区属国企经营自主权;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监管体制,实现“管少、管精、管好”。

五是确保稳妥有序。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突出改革和发展的系统性、协调性,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国资国企改革创新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要突破,集中体现在“五个提升”之上,即国资规模总量进一步提升;国资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国资布局结构优化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动力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能级进一步提升。

国资总量规模进一步提升。至“十三五”末,区属国资的经营性指标进一步增长,国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和抗风险力能力明显加强。其中,国有资产总额达到721亿元;净资产量达到301亿元,国资税收上缴达到63亿元,对于区域发展的贡献明显提升。

国资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至“十三五”末,区属经营性国资的投资回报率不低于3-5%;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率达到102-103%,国资“提质增效”效果明显。

国资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提升。至“十三五”末,区属国资在功能、竞争及公共服务类的“ 6-2-2 ”布局基本形成,即60%国资布局在开发建设、产业园区等功能类企业;20%的国资分布在区域特色产业为主的竞争类企业;20%的国资分布在公用事业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之上,国资聚焦重要产业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均衡在“青东和青西”配置之上,以支撑青浦区域开发建设需要。

国有企业活力动力进一步提升。至“十三五”末,国企政企分开水平进一步放开,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全面探索、企业转型发展不断完成。其中,形成2家以上以转型发展为主要任务的竞争类企业;打造1家以上上海市区属有影响力企业。

国有资产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至“十三五”末,国资委作为出资人职责的监管体系基本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架构基本形成,形成“规则统一、权责明确、分类分层、规范透明”的区管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全覆盖监管体系。

四、“十三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任务

(一)推动国企重组整合,优化国资布局结构

1.优化国资布局,打造三大核心板块

 发挥国资在重点领域、重点项目上的带动和引领作用,重点在“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等板块实现资源的集聚,优化国有资源配置。

 一是在城市建设方面,从区域统筹发展的高度上,提升综合开发建设能力。其中,青发集团立足于服务青浦区城市升级发展,构建“市场化资本资产运作、专业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集约化公共事业管理”三大服务体系为重点;淀山湖新城公司以建设淀山湖地区国家主体功能区为核心,提升新城和淀山湖区域统筹发展高度,实现城市开发与“大健康、大旅游、大文化”产业联动发展,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生态友好型产业体系;西虹桥公司以进一步强化西虹桥区域开发整体能力为重点,形成“1+ 6 产业分布模式,打造会展购物餐饮娱乐一体化生态圈、水陆空相互衔接交通圈、教育智慧城市等优质公共产品的服务圈。

 二是在产业发展方面,从区域产业升级的基础上,强化产业园区联动发展。推动青浦工业园、张江园区和出口加工区的顶层协调机制,发挥联合董事会在统筹资源、统筹政策、信息共享方面的作用。转变工业园区增长方式,在产城融合、产业升级、结构转型、科技创新等重要领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青浦产业园在产业集聚、土地方面的优势;出口加工区在对接自贸区方面的优势;张江高科在对接科创中心、人才集聚方面的优势,提高优势互补水平。在条件成熟时可考虑重组合并,提高产业园区综合能级。

 三是在公共服务方面,从区域集约发展的考量上,组建专门公用事业集团。推进青浦区水务燃气、公交环卫、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用事业类相关公司改制重组整合,组建青浦区公用事业集团,对公用事业企业实施统一运营管理,确保公用事业稳定运行,提高公用事业专业化水平,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集团公司由区国资委出资组建,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前期可暂委托青发集团代为管理,后期逐步由国资委直接监管。区国资要会同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公用事业企业的监管。集团公司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注重创新发展,择机推进所属企业公用事业类资产证券化发展。

2.推进整合重组,服务区域产业发展

 以提升国资运行效率为主线,实现资源、资本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聚集,加快相关同类业务资产的整合重组。加大对建设工程类相关公司重组整合力度,以区内优势企业为核心,将青浦国资下属市政建设类、房地产开发类、工程项目类公司等相关企业进行合并,提高该类业务市场化水平和经营效率;妥善处理经济小区类业务,条件成熟时将注册型小区逐步重组整合入产业园区类公司,实现产业园区企业和经济小区企业服务全覆盖;提升招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妥善处理好扩大增量与优化存量之间的关系;充分借助互联网优势,将经济小区企业服务纳入产业园区统一企业服务互联网平台,提高企业服务业务效率,转变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提高青浦区整体企业服务和产业服务水平。

3.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国企转型升级

 以提高国资经营效益为主线,不断深化国企转型发展。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在立足农业产业园开发、为农服务的同时,加大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入力度,提升现代农业科技高度,通过搭建青浦生态农产品电商平台,打造生态农业检测监管平台和科技创新平台,推动青浦“生态农业”和“科技农业”协调发展,做强青浦生态农业品牌;以产业园区为依托,推动产融结合和产学研结合,以上海建设全球科创中心为契机,提高青浦产业科技发展水平;鼓励相关企业结合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特点,推动国企转型升级发展。

 

 

 

(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企业活力动力 

 

1.规范公司治理,完善董监事会建设

 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决策作用、监事会监督作用、经营层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规避部分企业“一把手”说了算问题,实现规范化公司治理。

分类规范董事会建设。对于功能为主、业务相对单一的功能开发类以及公共服务类企业,设执行董事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对于资产规模大、市场化业务占比较高的功能开发类企业,结合出资人放权授权,建立结构合理、决策科学、运行高效的董事会。对于市场竞争类企业,建立以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发挥董事会议事、决策作用,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严格董事履职责任。

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保障作用,加强外派专职监事和财务总监制度。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或推荐监事会主席和外派专职监事,与企业内部监事组成监事会。充分发挥外部监事作用,强化监事会对企业的当期和事中监督,建立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可问责的履职记录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2.优化选人用人,健全人才培养机制

  坚持党管干部和竞争择优选拔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三定”方案,探索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有市场竞争类企业,逐步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权,由企业根据业务发展及拓展需要,逐步以市场化方式自主选聘相关人才,并报国资委备案;对于功能开发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中专业化和市场化程度要求较高的岗位,企业也可根据业务需求自主选聘相关人才,并报国资委备案。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保局、区国资委党委、相关区管国有企业集团共同搭建企业人才引进工作平台,推动人才在区管重点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双向交流。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等选人用人方式,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

  在人才结构方面,国有企业均应按照业务转型需要,对企业人才结构进行深度剖析,采取“培训、调岗及末位淘汰”等方式来优化公司人才结构,并逐步建立员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现代企业用人制度。

3.完善薪酬分配,优化激励约束机制

  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推进企业经营者的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调整经营者薪酬结构,调整为“基本薪酬+绩效奖励+任期奖励”。其中,绩效奖励根据年度契约化评价结果发放;任期奖励根据任期综合评价结果发放。其他公司高管薪酬,由董事会负责绩效评价和薪酬发放。对于竞争类企业提高绩效奖励所占比重,绩效薪酬直接与企业盈利水平挂钩;对于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绩效薪酬与项目完成情况和提供的公共产品质量挂钩。区国资委只对企业的工资总额进行管控,具体岗位的基薪和绩效薪由企业根据岗位性质内部自主决策。

  分类设置考核机制。对于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主要考核盈利性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投资回报率等;对竞争类企业,主要考核股东价值、主业发展和持续能力,引入行业对标机制。

对于功能开发类企业,其中的区域建设类企业,主要考核指定区域的开发建设及区域内的招商引资情况等;园区开发类企业,主要考核园区开发建设战略执行情况、招商引资任务或产业培育的完成情况等;对于公共服务类企业,主要考核区域正常运行及民生保障等特定功能的完成质量等,引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社会第三方评价机制。

  创新激励约束机制。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功能定位、经营管理特点,制定差异化绩效激励机制。其中,市场主导型企业以净资产收益率等经济考核指标为主,其薪酬分配应与经营绩效直接挂钩。坚持增量激励原则,对于对人力资本密集的高新技术和创新型公司,可实施科技成果入股、专利奖励等激励方式,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探索创投类公司建立项目团队跟投机制。功能平台型、服务主导型企业应当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着力提升以市场化手段承担政策性业务的能力。对于承担政府重大专项或战略任务和承担重大民生的项目,根据考核结果配套实施专项奖励。对通过市场化运作战略新兴产业项目的企业,可实施项目收益提成。

(三)有序发展混合经济,不断强化资本运作

1.注重分层分类,稳妥推进混改

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升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为目标,分类分层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公司层面,坚持试点先行、优选对象、分类推进。市场竞争类企业以增强活力、保值增值为主要目的,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创新商业模式为总体导向,加快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以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成本控制、增强营运效率为导向,以竞争性业务为重点,在保持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前提下,积极吸纳各类非国有投资主体共同参与出资。鼓励区管企业二级及以下企业,合理限定法人层级,有效压缩管理层级,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

项目层面,加快探索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以青发集团为载体,搭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资本合作平台;以新组建的公用事业集团为载体,搭建公共服务类社会资本合作平台。多渠道吸引知名社会资本主动参与青浦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类项目运作,实现市场化经营、专业化管理。

鼓励区属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生态环保节能等青浦重点发展领域,以市场选择为前提,以资本为纽带,支持区管企业以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

落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把关提醒机制,重点抓好“科学决策、审计评估、市场交易”三道关,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平等保障相关利益主体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和监督机制,防止内部人控制和国有资产流失。

2.对接资本市场,提升证券水平

充分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工作。加大园区开发、股权投资、现代农业等特色领域的倾斜性投入,在全区范围内推进相关存量资源资产向龙头企业集聚,培育和孵化潜在上市主体。通过股权投资、债券融资和投融资服务,引导产业园区内有条件的优质企业加快上市进程,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国资收益增值。

充分发挥已上市公司的资源整合能力,通过定向增发不断注入优质资产,提高上市公司总体资产规模水平。探索推进资产证券化、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的金融工具,推动一般经营性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的资本化,提高国有资产流动性。

3.发展基金投资,加大资本运作

以“投资基金化”为抓手,创新投融资模式与管理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带动力和影响力,加快国资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

打造国有股权投资基金体系。根据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和国资改革等各方面需求,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分别设立特定区域开发建设基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基金、战略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等形式多样的投资基金。支持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国企混改并购基金,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及供应链价值投资。

加快金融创新步伐,丰富资本运作手段。探索设立FOF基金,以“母基金+子基金”模式,创新国资布局配置方式,优化国资投资效果。推动建立科技投行,探索投贷联动、产业孵化等新模式,引导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积极对接上海自贸区,丰富融资渠道,引导国资国企利用内外两个资本市场联动发展。

(四)优化国资监管体制,提升国资监管效率

1.强化资本监管,完善国资监管方式

明确国资委出资人职责,科学界定监管边界。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要求,重点监管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战略目标,实现保值增值。

完善监管方式,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思路,全面转变国资监管方式。

以分类监管为基础。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分类监管,对不同功能定位的企业,在战略规划、资本运作、人员选聘、业绩考核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原有分类监管办法。

以清单监管为抓手。建立区国资委权力清单,清单内容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明确在“管好资本、服务企业”方面事项范围,包括主动履职事项和相关审批事项,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与企业,充分发挥企业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

以章程监管为载体。“一企一策”推进章程管理,规范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权限,依据章程规定加强授权管理,国资委今后主要行使出资人职责,重点监管企业战略、国资收益、业绩考核、公司治理、国资布局调整等事项。

以预算监管为重点。强化财务预算监管,通过建立包含业务、投资、财务等为主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来强化经营预算、投资预算与财务预算之间的有效协同。

2.以管资本为主,优化监管工作体系

  围绕“管资本”为主职责分工,加强国资委内部各职能工作体系调整,构建以优化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和维护资本安全为核心的四大工作体系。

   

    1  国资委工作体系

    其中,优化资本布局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战略规划、重组整合、股权进退等重点任务;规范资本运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产权管理、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三项重点内容;提高资本回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收益管理、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等事务;维护资本安全重点要做好党建管理、纪检监察和责任追究等三项工作。行政办公室作为行政部门,主要统筹负责上述业务以外的相关事项工作。

3.创新管理工具,提升信息服务水平

充分借助移动互联技术,实现区管国有企业资源的信息共享,提高国资监管效率。推进建设区管国有企业的统一运作信息平台,不断实现财务数据信息化、项目数据信息化和人员数据信息化。对国资委系统内部:推动办公互联网化,围绕人员、资产、财务、薪酬等板块构建统一信息管理系统;对国资委系统外部,重点对出让地块、招商优惠政策、招聘信息等进行统计和对外展示,以更好的服务区管企业,提高统一监管口径和运营效率。

以信息化推动阳光国企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重大信息公开制度,以国资信息系统为基础,依法依规设立信息公开平台;切实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及时准确披露。

五、“十三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1.发挥国企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进行有效结合,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厘清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充分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的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党的工作顺利开展及党的专项经费等,保证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党的活动顺利开展、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经理层成员与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于企业党组织书记兼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的,要配备专职副书记1名,具体负责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责任,但通过“管方向、管政策、管制度、管人头”来贯彻好党的意志,体现和落实党的政策与要求。

2.加强国企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坚决防止和整治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切实解决企业领导人员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坚持党管干部与党管人才有机统一,以强化忠诚意识、拓展世界眼光、提高战略思维、增强创新精神、锻造优秀品行为重点,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推行关键岗位和重大项目负责人公开招聘制度,以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为基本取向,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赛马场上选骏马”,通过竞争上岗、公开招聘、市场猎取、专家推荐及成果评估、技能鉴定、技术比武等多种方式选拔人才,着力加大市场化选拔力度,充实富有专业工作经验的人才进入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团队,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3.健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其在反腐倡廉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党性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履职行权。健全报告工作制度,企业党委及主要负责人每年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对违法违纪问题、重大腐败问题和造成国资流失的问题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国资监管机构和企业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加强企业党组织书记述评考制度,指导集团公司党组织对下属企业党组织书记全面开展述评考,并将考核结果合理纳入绩效考核结果。推动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巡视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反“四风”规定,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同时,加强对国有企业基层党员的教育管理,拓展国有企业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丰富组织生活内容,探索网络、微信平台开展组织生活的途径,探索菜单式、研讨式确定组织生活主题的方式,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选择组织生活讨论内容,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实效性。

(二)强化内外监督,防止国资流失

1.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工作

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建立涵盖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职代会等各治理主体及审计、纪检监察、法律、财务等部门为主体的内部监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责任主体作用,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强化党组织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确保企业决策部署及其执行过程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董事会在重大事项决策及对经营层落实决议情况的责任主体作用,进一步深入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加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制约,依法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和董事长履职行为,落实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法定责任;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履职报告制度,对于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重大风险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事一报告”;职代会在民主决策中的监督主体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法律、财务等部门在企业各专门业务条线方面的专业监督和把关职责,确保公司及子公司依法依归执行相关事项。

2.加强企业外部监督机制

强化出资人监督,通过委派外部董事、外部监事、财务总监等进入企业并对关键岗位、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和监察;健全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厘清政府、出资人和企业内部审计之间的职责分工,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经常性审计制度,并对重大财务异常、重大资产损失及风险隐患等开展专项审查;加强纪检监察和巡查的监督作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报斗争,严肃查处违反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四风问题”;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的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实施信息公开制度以加强社会监督。

3.健全国有资产损失和监督工作责任机制

明确企业作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流失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的行为,对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企业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健全外部监督机构的问责机制,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应当发展而未发现或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并给与其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确保改革进程,推动规划有效落地

1.成立深化区属国资改革领导小组

    成立深化国资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分管国资主要领导和相关委办局,包括国资委、发改委、组织部等部门负责人。通过联席会议机制,“集中、高效”对“十三五”时期国资国企改革所涉及的重大问题予以集体决策、现场办公。建议国资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资委,由国资委予以牵头召集、组织相关会议。

2.提高国资委统筹协调能力

在国资委统一协调下,建立区内国企的横向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区属国资系统企业内部之间联动发展。加强国资委与其他委办局的沟通协调,形成推动国资国企改革的强大工作合力,促进区属国资国企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打通区内各国企的横向流通渠道,在人才流通、信息流通、相互合作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可在国资委下设联席委员会,通过开展不同层面,不同主题的务虚会,加强区内国企的相互配合和协调,为国资委不断完善工作,推动区管国企更好理解相关政策提供交流沟通平台,促进青浦国资跨越式发展。

3.推行政府任务契约化机制

厘清企业市场化业务与政策性业务之间的边界,建立政府任务项目化、契约化常态机制,推动政策性业务对应的财政制度安排与补偿机制,形成政府新政策性业务的承接机制,建立政府政策性项目的决策与沟通机制,督促国有企业健全内部市场化经营机制,增强以市场化手段做好政府政策性业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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