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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新建崧鑫等五个社区居委会的批复

QA10010002016220

主动公开

青府发〔2016〕99号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6.12.14

赵巷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新建崧鑫等五个社区居委会的请示》(赵府〔20161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赵巷镇人民政府新建崧鑫等五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如下:

1.新建崧鑫社区居民委员会,其区域范围为:东至汇金路、南至秀泉路、西至上海绕城高速公路、北至公园东路。居委会办公地点位于秀泉路628弄。

2.新建崧涵社区居民委员会,其区域范围为:东至沪青平公路、南至青湖东路、西至上海绕城高速公路、北至秀泉路。居委会办公地点位于崧文南路169弄。

3.新建崧湖社区居民委员会,其区域范围为:东至沪青平公路、南至淀浦河、西至上海绕城高速公路、北至青湖东路。居委会办公地点位于崧文南路60弄。

4.新建佳福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其区域范围为:东至崧润路、南至公园东路、西至崧泉路、北至秀禾路。居委会办公地点位于秀泽路225弄。

5.新建巷佳社区居民委员会,其区域范围为:东至大田泾斜港,南至镇中路,西至赵重公路,北至盈港东路。居委会办公地点位于镇泽路518弄,巷佳华苑二期内。

二、新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民主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并将选举结果报镇人民政府、区民政局备案。

特此批复。

 

 

 

 

 

 

 

                               2016125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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