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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

QA12010002016241

主动公开

青府发〔2016〕121号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7.01.1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管公司:

现将《青浦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61227     

 

青浦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和公共安全问题,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市食药监局和区委、区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青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制定本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本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本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各街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食药监局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强化技术支撑,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年食品抽检数10.1/千人,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病率由“十一五”期间的5.68/10万降低到1.28/10万。药品监督抽检3800余件,合格率为97%。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率总体得分80.9分,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有序、可控,稳中向好。

(一)全面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2012年成立了由21个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食药监青浦分局承担食品安全兜底责任,各街镇也相应成立了机构,消除监管缝隙。2013年根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将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监管职能划入新组建的食药监青浦分局,将分段监管转变为全程、综合监管。实施监管重心下移,在11个街镇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明确了区、街镇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并在各村(居)委会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进一步完善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总结浦东新区和市中心城区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将工商、质监、食药监和物价部门合并组建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垂直管理转变为属地管理,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加强食品药品专业监管基础上的综合执法。

(二)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建设

成功创建了“上海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发布了《青浦区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权力清单》。全面落实《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若干规定》、《关于食品药品行政监管中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指导意见》、《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三)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2014年公安青浦分局和食药监分局分别成立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和食品药品执法大队,加强行刑衔接。深入开展非法添加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农村市场四打击四规范”、“食用油质量安全”、药品“两打两建”、医疗器械“五整治”、保健食品“打四非”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五年来,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4318件,罚没款2010万元,行刑衔接移送公安机关19起,打击了“豆芽生产案”、“添加罂粟壳案”、“私自屠宰死因不明奶牛案”等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加强源头治理,在全区11个街镇全部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生产标准化率达到82.5%,地产农产品“三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率达到70.01%。加强食品流通市场的监管,重点加强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标准化菜场建设,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处理方式,严格落实过期食品销毁制度,建立猪肉追溯系统。加强“餐桌污染”治理,全面实施餐饮 食堂 、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监督公示和违法行为记分制度,建立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规程,实施餐厨废弃油脂闭环信息化收运和监管。

(五)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

全面推进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工作,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建立部分固体制剂药品生产企业近红外快检模型,提高药品靶向抽样命中率;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和加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推动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上海麦迪睿科技麦迪睿医械e港建设),加强注册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管与服务。聚焦张江高新青浦园区,积极推进生物医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鼓励企业创新研发,多出“新品、精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我区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六)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技术保障能力

青浦食品药品检验所多次通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的复评审和监督评审,积极参加并通过上海市、国家、国际组织的各类能力验证。获认证认可参数药品88项、食品137项、化妆品24项,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制剂、原料药、辅料、化学药,食品中重金属、化学污染物、食品添加剂、毒素、农兽药残留、营养成分,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微生物等项目检测。完善了食品药品第三方检验机构合同实验室合作方式,在各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建立了快检实验室,形成了政府、社会第三方检验机构、各基层监管所以及企业自检室“四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

(七)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水平

完善本区食品药品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每年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综合演练,保障了亚信峰会、国际车展等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提高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置了豆芽违法添加等一批突发应急事件。

(八)基本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学校、农村、工地、企业、机关、景区,利用政务网站、报刊、电子屏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培训从业人员4146人次、监管人员6310人次。实施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监管,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在本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各环节设立了30个固定风险监测点。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单位达2029家,监测网络覆盖至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

二、“十三五”时期本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四个全面”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青浦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机遇期,必须加快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为打造“绿色青浦,上善之城”,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提供有力保障。

(一)面临的机遇

1.食品药品安全法制更加完备。《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订、颁布和实施,《中国药典》(2015版)和近千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新修订,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按照坚持监管重心下移,优化资源配置的要求,本区已经完成了市场监管体制综合执法改革,强化了食品药品专业基础上的综合执法,为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提供了体制和机制保障。

3.科技创新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随着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加快建设,本区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执法装备将进一步得到提升;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全面推行新版GMPGSP,提升了行业质量规范水平,也促进了食品药品质量的提高。“互联网+”的思维、大数据的运用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为提升科学监管和智能监管提供了广阔空间,也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制度创新。

4.公众的期待和参与的积极性明显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的加大增强了市民自我保护意识,有奖举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升了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日趋明显,有助于加快形成社会各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共治的格局。

(二)面临的挑战

1.食品药品安全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无证经营、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顽疾依然没有根治;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仍然呈现散、小的特点,产业能级不高,产品低水平重复;本区食品消费对外依存度高,供应链的安全风险仍然较大;网售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等新业态的发展为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2.企业主体责任需进一步落实。部分食品药品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核心竞争力不强、趋利性明显、管理制度不完善、质量安全保障投入不足,擅自改变生产配方和工艺、非法添加、掺杂掺假、夸大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更趋隐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引导规范企业自律的举措需进一步加强。

3.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与新时期新要求还有差距。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亟需配套完善,市场准入、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行政处罚和检验检测等手段的综合效能需进一步发挥。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机构建设和监测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资源的整合和互联互通平台建设还有差距,食品药品专业的社会第三方组织尚需培育。

三、“十三五”时期本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以提升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水平为主线,健全食品药品公共安全体系,坚持产管并重,加强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监管为民。立足上海发展战略,服务青浦中心工作,转变政府职能,以提高市民和学生知晓率和认可度作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评价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科技创新成果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全面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

2.坚持完善体系、强化责任。充分发挥各监管部门和街镇的组织、协调和推动作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制,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机制,依法科学全程监管,加快构建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探索市场综合执法、分级管理,统筹行政执法资源,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和技术支撑体系。

3.坚持预防为主、风险防控。强化源头治理和关口前移,加强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隐患,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风险监测、评估、交流体系,全面应用安全监管新技术,深化监管数据分析和科学应用,强化预警机制与应急管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4.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执法。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能,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管执法信息公示制度。

5.坚持市场导向、社会共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探索社会各方有效参与的食品药品监管模式。加强政策引导,健全信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促进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食品药品监督,全面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社会主义国际化大都市食品药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方责任,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共治格局;不断提高市民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可度和知晓度,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努力使青浦成为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消费最放心的地区之一。

 

“十三五”期末青浦区食品药品安全主要预期性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预期目标

1

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

5例以下/10万人

2

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晓度评分

85分以上

(中小学生87分以上)

3

主要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

95%以上

4

药品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

98%以上

5

化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

98%以上

 

十三五期末青浦区食品药品安全主要约束性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预期目标

1

食品安全年监督抽检样品数

5/千人

2

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

90%以上

3

地产农产品三品认证率

75%以上

4

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率

100%

5

大卖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 食堂 等食品经营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

80%以上

6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数占常住人口比重

3/万人

7

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实施率

100%

8

食品药品科普宣教活动全区各村居覆盖率

100%

 

四、“十三五”时期本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食品药品管理体制

1.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区、街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管理、协调指导、考核问责、应急管理等职责,完善机构设置,充实人员力量。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综合执法、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

2.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体制,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职责,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3.创新监管工作机制。以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务能力为着力点,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探索实施企业自主信息公开和自查报告制度,推进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积极发挥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加强对互联网销售食品药品等新业态的监管,充分运用新技术,提高对食品药品监管的信息分析和预警能力。

4.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承接市食药监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简化审批流程,加大便民服务力度,积极应用上海自贸区的经验,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审批制度的便利化。

(二)完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

1.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以预防控制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和各类食品安全风险为目标,全面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和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形成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质量标识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逐步推进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扩大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保险覆盖面。

2.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食用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管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和生产基地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注重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完善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采购、使用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加强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

3.加强食品生产监管。推行食品生产企业良好操作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食品安全审计和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进一步推动全区食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落实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视频监控和信息化记录,提高监管的信息化水平,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行为,鼓励支持现代化食品生产龙头企业和品牌产品的发展。

4.加强食品经营监管。完善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相对接的市场准入和市场自检制度,推动西郊国际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交易新技术的应用,加强冷链物流建设,鼓励食品经营企业规模化发展,连锁化经营,现代化中央厨房加工配送,推进餐饮企业实施“良好规范化管理”和高风险餐饮单位远程视频监控,强化违法行为记分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在岗管理制度,推进餐厨废弃油脂处置全部实施电子化、全程监管,加强无证餐饮和食品摊贩综合治理,加强对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等新业态的管理,加强保健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

5.加强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学校、医院等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通过推动学校 食堂 、医院 食堂 、中央厨房等高风险食品经营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和远程视频监控、温度监控等信息化手段,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共领域食品安全;完善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监管,落实过期、回收、不合格等不安全食品无害化处理制度,杜绝过期食品回流生产企业。依托青浦区经营场所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各部门联合开展无证照经营整治协调机制,使青浦区无证餐饮现象得到明显改善。构建国家会展中心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完善会展食品安全保障预案。以创建青浦区食品安全城区为契机,夯实监管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食品安全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改革创新、综合施策,探索符合青浦食品安全实情,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探索建立富有成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

6.完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体制。通过规范和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落实青浦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力争“十三五”期间,青浦区农村集体聚餐责任保险在全区所有涉及村居实现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村居利用现有场所改建或新建农村会所或 食堂 ,切实改善农村集体聚餐的硬件设施。继续完善农村集体聚餐培训、申报、指导、检查和汇总报送工作,鼓励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或厨师)等加工制作人员之间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推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示范合同文本,明确、细化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健立对村居农村集体聚餐考核制度,将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列为对村居、街镇食品安全绩效考核的指标,用考核机制倒逼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现代治理体系

1.完善药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巩固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成果,促进企业生产质量管理进一步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落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防控责任,积极探索药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设和不合格药品处置机制,加强药品供应链全程质量抽验,加强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监管,加强特殊药品监管,严防严控流弊风险。

2.完善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落实医疗器械备案管理,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落实质量管理者代表制度,促进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转和产业结构优化,实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量化分级分类监管;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大力推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模式,鼓励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规模化发展,积极推进麦迪睿医械e港健康发展;综合治理以体验方式夸大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实施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推进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再评价、产品召回、在用医疗器械监管等全过程管理。

3.全面提升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风险防控和监管体系,着力推动化妆品备案工作,全面实施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化妆品生产向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探索建立化妆品产品信息追溯体系,健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制度。

(四)加快完善食品药品法规标准体系

1.加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和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追溯、执法信息公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社会共治体系等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的制度。

2.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宣传和执行工作。积极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执法提供依据,促进我区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

(五)完善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体系

1.落实食品药品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出厂检验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食品药品召回制度、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等,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诚信自律。

2.健全信用监管制度。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一户一档”信用档案管理,着力健全和实施食品药品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技术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行第三方机构参与食品药品信用监管,鼓励社会资源向诚信企业倾斜。

3.加大信用联合奖惩。全面推进食品药品领域信用信息共享,继续实施严重违法企业与责任人“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产品的公示力度,强化部门间与区域间的信用联合奖惩。

(六)不断完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体系

1.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区街镇食品药品执法队伍建设,发挥街镇、基层所、村居隐患排查、问题发现和快速处置等作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样检验、突发事件处置、重大活动保障、投诉举报处理、信息报送、宣传培训等市区合作机制,落实市级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市区分工负责、协同查处的办案模式。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食品药品安全执法重心下移,确保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职责、有人员、有岗位、有措施,全面落实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职责和食品药品的抽检职责,规范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和产品分类裁量指南,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

3.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依法主动公开食品药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企业信用、典型案例、安全事件等监管执法信息,建立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公示和执法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建设。

4.完善行刑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善食品药品案件移送、线索通报、案件联合查办、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机制,规范涉案物品抽样、委托检验、鉴定评估等工作程序。

(七)建立科学完善的技术支撑体系

1.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优化本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布局,完善政府实验室、社会第三方实验室、基层监管所快速检测室和企业自检实验室“四位一体”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完成与青浦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青浦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实现药品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检验检测项目全覆盖(生物制品、血液制品除外),更好为我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基层监管所快速检测装备标准化配备率100%,快速检测项目比“十二五”末增加40%

2.完善审评核查体系。加强专业技术资源配置和综合能力建设,逐步建立专职审评员和检查员队伍,实施审评员和检查员终身责任制。建立统一的上市前审评、核查质量管理规范,统一审评原则、程序和方法,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审评、核查能力。

3.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中心建设,建立覆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质量抽检、投诉举报、监督执法及舆情监测等全方位的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

(八)完善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体系

1.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本区食品药品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加强部门联动,凝聚部门合力,健全应急处置队伍,建立应急处置网络,实现食品药品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社会动员、总结评估、信息通报一体化;加强各部门间的应急处置协调,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应急联动合作。

2.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程、应急管理评估标准,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统筹安排应急演练和专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应急队伍响应和处置能力;加强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完善分级负责制度,提高监督保障水平。

3.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装备配备,建立和完善应急检验检测绿色通道,提高应急检验检测技术水平。配合做好稀缺检测试剂、急救药品等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及有效供应。

(九)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

1.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食品药品综合管理和专业人才,积极探索完善食品药品专业人才使用、培养、评价、激励等制度,打造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精通、敢于担当的专业化、复合型人才队伍。

2.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信息系统的有机整合,建立新监管体制下的市、区二级监管信息综合平台,实现市区之间、部门之间食品药品安全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装备的信息化建设,实现智能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十)构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1.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进一步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和举报保护制度,推进“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从业人员曝光行业“潜规则”和企业违法行为,提高查实率和满意率,建成覆盖全区的统一受理、依责办理、高效运行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体系。

2.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和社会组织在提供信息服务、技术创新、培训交流、行业自律和消费维权等方面的桥梁作用,引导和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探索引入保险、认证、审计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和人员参与监管的工作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服务功能。

3.强化示范带动效应。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镇、街区、单位等各层次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提升食品药品行业自我管理水平。

4.加强社会舆论引导。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宣传和舆论监督,构建正面舆论导向,培育理性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舆论环境,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认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5.加强公众科普教育。加强自媒体建设,构建常态发布、活动宣传、风险交流“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开发移动化、可视化、全媒体、体验式的科普载体,形成自有阵地、共建阵地和社会阵地协同发展的立体化科普宣教格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四个最严”、加强公共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细化分解《规划》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各项目标。

(二)保障经费投入

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区、街镇政府财政预算,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方资金投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严格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经费,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绩效水平。

(三)强化指导衔接

切实发挥《规划》对“十三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总体指导作用,加强与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与《规划》衔接,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四)严格督查评估

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和街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中期考核和效果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1

 

青浦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名词解释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指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

 

2.风险监测中的主要食品:是指人民群众每天生活必需的、日常消费量较大的12类食品,包括:粮食、植物油、畜禽肉、水产品、蛋类、乳品、蔬菜、水果、豆制品、婴幼儿食品、熟食、盒饭。

3.信息追溯管理中的主要食品品种:是指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应当纳入信息追溯管理的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及其产品或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等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类别中的具体品种,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并发布。

4.食源性疾病:是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5.集体性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一次事件中发生10人以上或者有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称为集体性食物中毒。

6.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7.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

8.全生命周期:是指产品从研发、生产、经销、运行、使用、维修保养、直到回收再用处置的周期。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领域涵盖了产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召回、退市质量管理体系,同时包含监督抽检,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等产品上市前、上市后监管。

附件2

 

“十三五”期末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属性

2020

1

主要食品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

预期性

96%以上

2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

约束性

90%以上

3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年抽检样品数

约束性

10/千人

4

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

预期性

5例以下/10万人

5

主要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

预期性

95%以上

6

药品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

预期性

98%以上

7

化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

预期性

98%以上

8

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

约束性

90%以上

9

地产农产品单位面积农药、化肥使用量

约束性

低于全国平均用量

10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三品认证产量占地产农产品上市量的比重

约束性

70%以上

11

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率

约束性

100%以上

12

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制责任险覆盖率

预期性

90%以上

13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数占常住人口比重

约束性

3/万人

14

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可实施率

约束性

100%

15

社区、村(居)委会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活动覆盖率

约束性

100%

16

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

预期性

85分以上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