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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QA12010002016246

主动公开

青府发〔2016〕126号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7.01.1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浦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61230


青浦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新形势下,持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意义十分重大。根据《关于组织编制上海市青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特编制青浦区“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

一、规划背景 

本规划所指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衔接本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本规划所指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涵盖教育、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卫生、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八大领域。

本规划所指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政府主导构建对系统性、整体性的制度安排,由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构成。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清单具体内容由本市基本公共服务“十三五”规划明确。清单所列项目均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等四个构成要件。其中,服务对象是服务项目所面向的受众人群;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是指服务项目的保障水平、覆盖范围、实现程度等;支出责任是指服务项目的筹资主体及分配比例;主责单位是指提供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基本公共服务管理制度作为本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安排,是确保各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目标顺利实现、任务有效完成、项目清单落实的重要支撑。制度具体内容由本市基本公共服务“十三五”规划明确。

本规划在本市基本公共服务框架内,从区级层面明确各领域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以及部分领域拟实施的重点项目。

(二)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青浦区以改善民生作为转型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按照本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要求,着力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高青浦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均等化水平。

在主要领域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常住人口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按时入学率达100%,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接受率为99.8%,同时,建立了覆盖全区所有中小学的城乡教育共同体。就业服务工作稳步展开,落实“西劳外输”、低收入农户就业补贴等政策,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对于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继续实施托底扶持工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已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全面覆盖,同时,各类保障标准基本与市级标准同步增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90/月)。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水平得到提升,全区共有12个社区创建成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基本形成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老年宜居社区”试点。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防控能力显著提高。继续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卫生应急监测网络,不断提升卫生应急监测、预警和处置等核心能力。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管理,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指导,不断优化免费计生技术服务工作流程,分梯度分层次实施来沪人员卫生计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公共租赁房建设稳步推进。华新基地、徐泾诸光路基地、徐泾北(华新拓展)基地、青浦新城一站基地4个基地的保障房项目均已100%开工,公共租赁房按照5%房源量进行配建。廉租房实现“应保尽保”,动态调整各类标准,不断扩大廉租住房政策受益面。农村危旧房改造规模和范围逐步扩大。自农村危旧房改造以来,青浦区历年累计翻建725户。青浦区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实现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56个小时,公共空间设施和基本服务项目均实现免费或公益性收费,青浦市民文化节、市民读书节、淀山湖文化艺术节等区级品牌文化活动已形成一定影响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体育人口率达到45%以上。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同时,当前全区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规模不足、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等“短板”,具体表现在: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尚有提升空间,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有待提高,区域不平衡现象仍然存在。农村社保过渡仍存在较大矛盾,离土农民的保障力度仍显不足。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尚不健全。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不足,尤其是保基本的能力尚有欠缺。基本医疗资源配置总体不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卫生站等基层医疗机构局部配置不到位,妇幼保健、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口腔保健等公共卫生资源相对短缺,康复、护理等专科资源不足。社会办医总体水平不高,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短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尚不健全,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面临压力。保障房项目建设的资金缺口一直存在,建设项目的手续办理复杂。公共文化设施存在缺口,社会化运营程度不高,基层文化发展支撑不足、参差不齐。公共体育设施结构、布局均难以满足群众体育需求。残疾人保障水平不高,残疾人服务待加强。现有残疾人服务设施存在总量缺口、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

二、“十三五”时期青浦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城市化进程加快,公共设施规划布局需优化调整

随着青浦 “一城两翼”功能布局的继续深化,青浦新城、青东城市副中心、淀山湖地区等重点功能板块进一步发展,将在部分地区集聚高端人才,催生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同时随着大型居住社区以及区域交通网络建设的进一步健全,城镇化进程加快,对公共服务资源配置需求增大。因此,应结合人口调控政策和相关规划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调整,针对各领域服务需求,优化各类配套设施空间布局,与产业发展规划和城乡空间规划相配套,实现服务机构与服务设施的城乡一体化均衡布局。


 

1-1

1 青浦区“一城两翼”功能布局示意图

(二)区域发展不均衡,基本公建配套仍需填白补缺

青浦区作为上海市人口导入的主要区域之一,在部分人口高速导入区域,教育、养老等公建配套设施供不应求,并未及时满足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此外,随着青浦区城市建设逐步平稳、产业结构转型逐步完成、区域城镇化日趋成熟,新增建设空间逐步减少,结合国家对特大城市的人口调控方向,未来青浦区人口增速逐步趋缓,但将面临学龄人口和老龄人口增加的双重压力。因此,加大配套设施财力投资和建设推进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落实住宅开发与配套设施建设“四同步”,是缓解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矛盾的主要途径之一。

(三)需求更加多元,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级需提升

随着青浦城市建设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不断加快,高层次人才不断引进,同时,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在实现普及性的基础上,对服务内容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体现为对优质服务资源的需求,另一方面体现在对服务能力的便捷性需求。因此,需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扩大服务容量,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加大引进优质资源、打造跨部门共享信息平台、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等方式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提高服务层次和标准,构建成熟、多元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四)面临资源制约,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需提高

面临资源制约,要坚持产业转型升级与土地减量提升相结合,处理好“加”与“减”的关系。不同领域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共融,从而形成系统化的综合服务体系,可以实现不同领域服务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并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的便捷性与可及性。对应“区、新城、新市镇、村居”等行政与空间层次划分,打造适应不同层级的服务体系和综合性服务平台成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内生性需求。此外,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成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财力支配效率的有效途径,因此,在加大基本公共服务各类软、硬件资源的直接投入的基础上,需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标准范围、主体定位、实现形式的研究。

(五)人才队伍短缺,配套人才队伍保障机制需完善

随着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青浦区在教育、卫生、养老护理人员队伍等方面面临严峻的人才短缺情况,一方面新建设施的人才队伍保障缺乏,另一方面,现有人才队伍尚不适应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和质量改善的需要,人才呈现结构性短缺。因此,需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制度环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资格认证、职称评定体系,确保职业发展,稳定服务人员队伍,建立人才的城乡流动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人才政策,研究制订与青浦区相适应的人才引进措施。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要求,紧紧围绕 提升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水平主线,把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作为青浦区在民生工作上取得新突破、全面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的首要任务,切实做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努力构建有青浦区特色的城乡一体、较为完备、方便可及、公平兼顾效率、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基本原则

1. 保障基本、促进均等

严格执行本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明确的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保障标准,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体责任,实现“保基本、兜底线”,统筹城乡、区域、群体等层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2. 以人为本、注重持续

一是按照青浦区未来人口发展政策的调整方向,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政策取向,引导基本公共服务向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覆盖。二是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机制,健全公共财政支出及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范畴范围、服务项目和保障标准动态持续调整。

3. 结构优化、突出重点

一是结合人口调控政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应统筹考虑总量规模扩张、结构优化调整、质量效益提升。二是随着城乡一体化、新城建设的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应根据人口实际需求,区分轻重缓急,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配置力度。

4. 改革创新、多元协同

一是强化“互联网+”的创新作用,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同时加强改革创新,推进部分公共服务领域先行先试。二是引导社会多方参与,整合多方资源,不断完善财政保障、管理运行、服务供给、监督检查、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机制,激发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活力。

(三)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0年,初步建立与青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青浦特色、建设和服务水平达郊区平均水平以上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供给能力有效增强、群众普遍比较满意。

1. 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紧密衔接本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推进的两类管理制度建设,包括基础制度、创新制度,基本建立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有效形成,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绩效评估、运行监测和监督检查机制更加规范,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2. 供给能力有效增强。政府投入保障有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基本形成,纳入本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项目均可有效提供,力争使青浦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显著提升。

3. 资源配置更加均衡。以基层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立,资源布局更趋合理,优质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城乡和区域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逐步缩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4. 群众普遍比较满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可得性有效增强,公众表达诉求和实际参与渠道更加畅通,服务成本个人负担比率合理下降,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教育服务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力争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其中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质量提升,适龄少年儿童义务教育资源实现均衡化,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实现标准化和均等化,高中阶段教育的选择性、优质性和特色性更加明显,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机渗透,信息技术教学能力明显增强。

1  全区2020年基本教育服务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

1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99.0%

2

义务教育阶段毛入学率

99.9%

3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9.0%

4

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毛入学率

99.0%

5

校舍建设达标率

80%

(二)服务范围

1. 九年义务教育服务和资助。为本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九年义务教育服务,为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免除代办服务性收费,为农村家庭学生免费提供午餐和住宿。

2. 各级各类教育资助。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资助,对低保、烈士家庭学生和孤残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保育教育费、幼儿伙食费、学费、课本作业本费等费用,并对其中的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对低保、农村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以及就读“奖励专业”的学生免除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并对非毕业年级学生发放教育助学金。

(三)主要任务

重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1. 义务教育

统筹规划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推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尝试实施教师和校级管理干部的柔性流动制度,引导优秀教师和校长从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从优质学校向相对薄弱学校柔性流动,建立健全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提升全区师资水平。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建设。关注学生全面发展需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程负担,进一步增强学生体质。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益。进一步加强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的规范化管理。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

2. 高中教育

制订并完善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指导意见,促进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低保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3. 中等职业教育

优化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完善产学合作机制,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职业学校办出特色,全面提升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4. 学前教育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幼儿园办园体制,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做好对低保家庭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资助工作。

(四)重点工程

1. 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工程

一是做好教育资源规划和配置工作。结合人口导入情况、区域产业和城市形态变化等因素,根据各类学校建设标准规定的设点布局要求,做好教育资源的配建规划。按照“合理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做好住宅小区公建配套学校的建设,确保居民入住后教育需求得到及时满足。在常住人口密集、学校短缺的区域,增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二是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建设新标准。根据市教委修订的《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和《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优化基础教育校舍资源配置。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消除学校校舍安全隐患,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相关标准和要求。三是优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深入推进“体教结合”,整合或共建共享区域内的体育设施,保障学生开展体育活动的有效空间。如利用学校或周边资源,建设室内游泳馆,为“人人学会游泳”计划提供场地保障。提高新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标准,在有条件的学校因地制宜新建或改扩建学校室内体育场馆,扩充区域内学校室内体育场馆总量。

2. 师资队伍专业素养提升工程

推进包括优化教师资源配备、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区域教师流动方案、教师信息化教育能力提升计划在内的师资队伍专业素养提升工程。

1)优化教师资源配备。按照市教委新版教师配置标准,优化公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机构编制和教师配备。按规定配置幼儿教师、保健教师、保育员、营养员,园长、保健教师、保育员、营养员和早教指导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各类幼儿园的保教人员(含早教指导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做好新开办学校和教师缺额学校的新教师招聘工作。制定并实施教育人才专项计划,招聘高端教育人才和优秀大学毕业生,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2)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上海的统一部署,建立统一的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深化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聘改革,健全评价标准,创新评价办法,激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营造“名师”成长的制度环境。加大教师培养力度,提高教师队伍中、高级职称占比。

3)制定区域教师流动方案。引进优秀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建立特级校长柔性流动和到龄延聘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机制,以中、高级教师为主体,通过政策激励,鼓励一批优质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的进程。

4)信息化教育能力提升计划。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协同备课、网络研修、网上“晒课”等活动,形成共同备课、教学研究、资源共享一体化协作交流机制。指导学生使用网络学习空间中的数字资源、网络作业等开展自主学习,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3. 义务教育集团化拓展工程

以“青浦实验教育集团”为引领,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模式的实践,实现在学校管理、师资建设、课改推进、学生培养等方面的优质“联动”,至2020年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覆盖。依托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华新小学教育集团,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模式的实践,初步形成以专题式合作研究为主要运行模式的集团化办学机制,形成在学校规划、日常管理、课程建设、教师发展与设施使用等方面的共享、互通、合作、共生机制,并探索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经验复制推广。各教育集团牵头校积极创造条件率先打造品牌学校,形成“一校一品”格局。

4. 医教结合送教上门工程

深入推进重残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医教结合服务,积极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水平。首先,推动“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的实施方案、项目组实验研究程序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完成“送教上门医教结合”实验实施过程中教育、教学、康复训练和保健的案例集。其次,依托对学生进行康复干预的档案资料积累,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

5. 实践性教育拓展工程

开展新一轮青浦区社区教育标准化、示范性学习点创建工作。2016-2017年,每年建设70个社区教育标准化学习点和20个社区教育示范性学习点,2018-2020年,继续扩大创建工作至社区教育标准化学习点的村居全覆盖。同时,学习点建设进一步向企业、楼宇和办学机构延伸。增进校企深度合作办学,积极探索中高职贯通办学模式和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运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共建、共享机制,每年确定10家左右区内企业与中职校共建校企合作基地。

6. 课程改革深化行动工程

推进包括完善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格局和实施形态、深化“为学而教、少教多学、鼓励挑战性学习”的课堂改进、建立以激活学习潜能为重点的学生综合评价机制在内的课程改革深化行动工程。

1)完善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格局和实施形态。积极探索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途径,建设指向学生核心素养培育和实践体验的“活动—发展”课程格局。不断完善“古韵水乡,美丽青浦”乡土课程资源网,建立实践体验基地,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实施形态,提高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的实施质量。完善课程资源开发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共享和管理评价机制,建设更加开放的校内外结合、普职成资源互通、学科学习与学科实践有机结合的多样性、选择性综合性课程,通过面向社会购买学习资源以及服务等方式,满足并丰富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2)深化“为学而教、少教多学、鼓励挑战性学习”的课堂改进。建立新课堂实验联盟,深入开展“新课堂实验”研究,明晰新课堂的基本特征和操作要点,探索“为学而教”课堂改进的推进机制。聚焦学生核心素养培育,研制各学科新课堂课例标准及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修订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加强科学实验教学,在中小学建设科学学科专用教室和有特色的科技创新实验室,试行科学教师专业教室上课制。在小学阶段逐步推进“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推进高中学分制管理,有步骤实施小班化和“走班制”教学,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生涯辅导。依托研修基地,以优秀典型课程为引领,建设学科教学课堂改进的教师研修课程系列,组织开展专题研修活动,提高教学效能,在全区基本形成“为学而教”的课堂生态。

3)建立以激活学习潜能为重点的学生综合评价机制。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学业质量监测命题研究,完善基于数据的各学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测、质量分析、反馈和改进机制,构建基于“绿色指标”的学生学业成就数据库,逐步形成区域多元建构的学业评价体系。建立基于课程标准的考试机制,充分利用“北斗”技术和学生社会实践“一卡通”信息平台,探索建设具有本区特点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的双向评价体系,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数字化档案。推进包括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四个方面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设不少于40个高中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基地。

7. 多元主体参与办学工程

试行非营利民办学校制度,给予非营利组织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办学。探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在师资、管理、课程等方面资源共享,形成相互委托管理和相互购买服务的机制。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规范有序做好纳民小学的管理工作。探索民办学校年金制度改革,鼓励民办学校建立教师从教奖励制度。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对民办学校的办学特色和教师待遇给予扶持补贴。

8. 智慧教育资源管理体系

依托“教师研训一体化管理平台”和“教师专业发展档案平台”,充分发挥特级教师领衔的项目工作室和学科教师研修基地的资源汇聚作用,整合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构建全区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并纳入智慧青浦建设的主题单元,提供在线课堂、教学视频点播等功能,实现教育资源与社会延伸互动,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推动教育资源均等化。同时,在青浦区中小学部署智慧教室系统,支持多媒体教材应用,增加师生课堂互动,提供学习诊断报告,实现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变,提升教育质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以“智慧教室”以及“云课堂”建设为抓手,建设优质教与学的数字化资源,引进第三方成熟的优质资源,助推教学的方式变革。

(五)重点项目

2  全区教育服务领域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主体

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重固中学教学综合楼改扩建

教育局

扩建10个班,改建教学楼、综合楼等 9843.5平方米 ,修缮实验楼、体育活动中心等 2969.53平方米 。项目建成后,学校将达到28班规模,总建筑面积 15366.02平方米

9806

0

二期工程,位于原重固中学内

 

2

青浦区重固幼儿园扩建

教育局

现重固幼儿园北面

5600

8000

 

 

3

新建御澜湾幼儿园

教育局

本项目拟新建9个幼儿班、5个托儿班、1个早教班、专用教室、活动室、教工办公室、厨房、浴室等。

6442

7627

原规划地块涉及高压走廊,调整至社区用房规划地块。

 

4

实验中学西部游泳馆新建

教育局

新建游泳馆综合楼一座,包括:游泳馆、舞蹈房、乒乓球训练房、礼堂及相关辅助用房等。

7000

7000

位于实验中学北侧,用地范围东至杨泾港,西至洋泾港,南至实验中学校区,北至大田。

 

5

新建徐泾北17-02小学

徐泾镇

(经六路小学)徐泾北大型居住社区配套项目,规划班级30个。

10336

26103

东至乐天路,南至尚茂路,西至17-01地块,北至尚鸿路

 

6

新建徐泾北08-03初中

徐泾镇

徐泾北大型居住社区配套项目,经三路初中位于08-03地块。

16569

20711

北至尚鸿路,南至尚茂路,西至乐爱路,东至乐强路。

 

7

新建富力桃园学校

教育局

规划9年制,班级36个。新建办公楼、综合楼、教学楼、体育馆、食堂各一幢,运动场,门卫设备房等。

17104

36669

位于工业园区清河湾路北侧,漕盈路西侧

 

8

新建徐泾房产区幼儿园

教育局

规划幼托班15个。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门卫及变电房,室外场地及绿化配套。

5802

8500

位于318国道南侧、联民路东侧,东至A5、西至联民路、南至九年一贯制学校、北至规划道路。

 

9

新建泰安公寓九年一贯制学校

教育局

规划36个班,建设教学及办公、生活辅助用房。

17000

33000

位于朱家角镇泰安公寓,东至浦泰路、西至石安路、南至浦泰路、北至规划用地。

 

10

新建新城一站秀源路初中

新城公司

规划班级32个。

14477

27970

位于新城一站 19A -05A 地块,北至规划河道,南至秀源路,西至崧泉路,东至幼儿园。

 

11

新建重固九年一贯制学校

教育局

规划36个班级。新建2幢教学楼,办公楼,多功能室,体育馆食堂等辅助设施。

17500

33300

东至规划道路,西至重艾路,南至芦花浜路,北至沙沟路

 

12

新建徐泾九年一贯制学校

教育局

规划36个班级。新建教学楼2栋,综合楼1栋,食堂体育馆以及行政楼一栋等。

16270

46091.8

东至A5、西至联民路、南至徐南路、北至规划幼儿园地块。

 

13

引入一所优质学校建设青浦分校

教育局

优质资源引进

 

 

 

 

14

新建徐泾北31-02初中

徐泾镇

规划班级24个。

17858

22323

徐泾北大型居住社区配套项目,东至泾诺路,南至尚涵路,西至泾茉路,北至尚茂路。

 

15

新建徐泾北26-05幼儿园

徐泾镇

规划班级15个。

5792

7240

徐泾北大型居住社区配套项目,东至26-04地块,南至26-07地块,西至泾居路,北至26-04地快

 

16

新建徐泾北30-01小学

徐泾镇

规划班级30个。

21315

26644

徐泾北大型居住社区配套项目,东至泾茉路,南至尚涵路,西至泾居路,北至尚茂路

 

17

新建徐泾北28-04幼儿园

徐泾镇

规划班级20个。

6817

8521

徐泾北大型居住社区配套项目,东至泾安路,南至尚涵路,西至28-03地块,北至28-03地块

 

18

新建华新新华幼儿园

华新镇

新华路(华新中学东北角),规划班级15个。

6300

8000

目前的公办幼儿园资源无法满足居民需求。

 

19

扩建华新小学

华新镇

原华新中学搬迁后,其教学楼实施改造,归并华新小学,扩大其办学规模,关闭目前存在的7所公助民办小学。

 

 

 

 

20

华新小学体育馆扩建工程

华新镇

在改造原华新中学进程中,拆除原镇政府的会议中心大楼,在二个区域内建造一座室内体育馆。

3500

0

完善学校使用功能,进一步改善教学条件。

 

21

迁建东湖中学

教育局

规划班级24个。

15000

32590

迁至新城一站 40A -05A 高中,秀湄路北侧,崧潭路西侧,南淀浦河路南侧。根据新城配建高中学校项目进度。

 

22

迁建青浦二中

教育局

规划班级24个。

19554

32634

迁至新城一站南淀浦河高中,北至南淀浦河路,南至秀湄路,东至崧潭路,西至规划河道。根据新城配建高中学校项目进度。

 

23

新建五浦汇幼儿园

教育局

规划班级12个。

5110

5500

五浦汇动迁安置房配套项目,位于顾会浦路崧子浦路41-02地块

 

24

新建新城四站51-04幼儿园

教育局

规划班级12个。

5110

6660

位于黄泥娄路东侧51-04地块,东邻居民小区,南至盈浦路,西至黄泥娄路,北邻陈家江。

 

25

新建新建新城四站45-03小学

教育局

规划班级30个。

14449

24056

位于崧子浦路东侧45-03地块,东至朝阳河,南至龙浦路,西至崧子浦路,北侧为规划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6

新建新城四站54-04初中

教育局

规划班级24个。

14000

21844

位于新城四站54-04地块(双桥北侧)

 

27

新建新城一站秀沁路幼儿园

教育局

规划班级12个。

5110

6660

位于秀沁路崧泉路 76A -04A 地块

 

28

新建新城一站 60A -05A 小学

教育局

周边大居及商品房配套项目,位于秀源路

15000

21312

位于新城一站 60A -05A 地块(青湖东路崧润路西北角)

 

四、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城乡、高效优质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其中以基层为重点的就业服务网络全面建立。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建成,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工伤补偿、预防、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基本建立。

3 全区2020年基本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

1

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控制在市下达指标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2

帮助成功创业

每年450人(具体以市下达指标为准)

3

高技能劳动者占技能劳动者比重

30%

4

独立建会企业中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率

45%

5

实地实体型企业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覆盖率

90%以上

6

实地实体型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85%以上

(二)服务范围

1.就业创业服务和援助。对本区内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和失业登记等服务。对区内有创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提供创业咨询指导、创业能力测试、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等服务。就业援助,对本区户籍零就业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本区特殊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

2. 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对本区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企业在职职工(含外来从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3. 职工社会保险。本市职工依法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可根据需要依法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

4.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本市居民依法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可根据需要依法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

(三)主要任务

进一步健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保障参保人的社会保险基本权益。

1. 就业创业服务

顺应“一城两翼”发展布局、城乡一体化建设、大型居住社区需求等发展导向,以及方便群众、便于服务的要求,调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布局,选点建立区级促进就业中心分中心。建立公共就业标准化服务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开业指导、就业失业登记等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就业援助机制,重点为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农村劳动力和离土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加大人力资源调查,健全就业失业动态监测、监控和失业预警防控机制,完善就业援助政策,拓展社区就业援助功能。完善区、镇两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建设,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监管。

2. 职业技能培训

充分发挥市场和就业导向作用,大力开展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以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为导向,根据不同群体就业需要,实施分类指导、分层培训,形成企业主导、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职业培训格局。强化企业在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加快推进校企合作培养、企业内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制。保障资金支持力度,健全职业培训补贴制度,优化培训补贴目录,推动职业培训进一步紧贴企业实际和市场需求。完善职业技能评价体系,加强职业培训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3. 基本养老保险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落实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新制度框架下,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序整合及平稳过渡,稳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鼓励被征用地人员通过就业、自谋职业等方式缴纳社会保险金提高退休后养老待遇。完善未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各类老人的养老补贴和救助政策,建立正常补贴调整增长机制,确保基本养老生活有保障。

4. 基本医疗保险

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加大政府支撑,缩小不同类型制度的保障差距。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入居民医保,实现统一管理,逐步提高保障待遇。深入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社会服务规范》,在区级医保服务窗口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强化街镇医保服务窗口建设,研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医保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监督检查工作,通过采用医保结算数据筛查、定点医药机构自查、组织常规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医师约谈制度,督促医师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探索建立老年医疗护理保障制度。

(四)重点工程

1. 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队伍建设,以服务队伍专业化和服务手段信息化为抓手,根据青浦区经济社会和就业服务需求,拓展培训内容,加强人员培训,提升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动力资源管理、创业指导等工作人员的能力。鼓励青浦区有条件的重点企业、产业园区等试点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或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实施单位。突出抓好社区工作者技能培训,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提升社工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并指导第三方督导机构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培训机构不断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

2. 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

完善区、街镇、居(村)委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中介市场、用人单位、家庭互为一体的信息共享的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社会保障服务信息平台、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信息平台。探索加强与市建系统历史数据的集成与共享。

3. 离土农民就业促进工程

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把离土农民纳入就业总体规划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就业政策,努力探索形成促进离土农民就业的多层次、全方位的政策服务体系。根据《关于实施“离土农民就业促进专项计划”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518号)的相关要求,加大对青年离土农民的公共就业服务力度,提升就业困难的大龄离土农民就业竞争力,给予大龄离土农民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和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鼓励离土农民跨区域就业,提高低收入农户就业补贴标准等。

4. 推动青年就业“启航”工程

强化青年就业工作,以35周岁以下、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青年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启航”计划,完善帮扶就业工作机制,同时继续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5. 创建创业型城区

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和“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的要求,按照“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将本区成功创建为本市创业型城区。

五、社会服务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基本建立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建设生态宜居城区相匹配,城乡一体、较为完备的基本社会服务制度,全区城乡救助、福利、养老、优抚安置水平全面提升,资源配置更加平衡、服务管理更加高效,体制机制更加完备,区域内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4  全区2020年基本社会服务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

1

低保家庭住院自负医疗费救助比例

90%

2

低保标准增幅与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比

1

3

机构养老床位数

8278

4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133

5

养老机构的老年护理床位占比

0.75%

6

每万人(户籍)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

12

7

经营性公墓新开墓区中,占地面积在0.6平方米及以下的墓穴(以双穴计)数量占比

80%

(二)服务范围

1.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对本区户籍符合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服务服务,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等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疾病治疗和办理丧葬等服务。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服务,对本区户籍符合上海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政策规定条件的家庭,参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供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服务,对本区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定期定量救济的孤老、孤儿、孤残等人员、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贫困人员,提供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服务,本区因自然灾害致使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提供基本生活初步救助,确保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伤员得到及时救治。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和救助保护服务,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免费临时基本食物、住处、急病救治、返乡及安置服务。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救治、行为矫治、心理辅导、权益保护、返乡及安置等服务。法律援助服务,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乡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 社会福利

孤儿养育服务,孤儿、监护人不能有效履行义务的困境儿童提供生活照料、教育、医疗救治、精神慰藉、返乡安置等服务。殡葬补贴,对本市户籍不保留骨灰者、低收入家庭和优抚对象身故者,以及身故后选择节地生态葬式的家庭,提供殡葬补贴。

3. 优抚安置

优待抚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服现役或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优抚对象提供定期抚恤、定期定量补助、生活补助、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等抚恤补助和优待。特定优抚对象集中供养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军人(含精神病人)、烈士遗属等优抚对象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4. 养老服务

老年照护服务,为在社区居家养老的达到相应照护等级的本区户籍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料、居家护理、临床护理、医疗专项护理、社区托养等服务。为达到机构照护服务等级的老人,提供养老机构及老年护理院的机构照护服务。

老年照护服务补贴和保险,为通过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且经济困难的本区户籍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补贴。对老年照护服务中的医疗服务项目,根据医保政策,为参保老人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三)主要任务

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着力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制度,逐步拓展保障范围,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1. 社会救助

加快推进和完善社会救助分类施救制度,进一步提高低保家庭中有特殊困难对象的救助水平,统筹特殊条件类救济对象以及特殊原因类救济对象的救助水平。采取粮油帮困、节日补助等多种措施提高低保对象中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等的保障水平。加强城乡低保与养老保险、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和农村帮扶等政策的衔接。完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制度,健全特殊救济对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体系。加强专项救助,重点解决其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切实做好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工作。完善和优化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及服务流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评估调查、信息发布、应急救援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大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力度。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深入探索专业社工介入社会救助工作新模式,并扩大试点范围。

2. 社会福利

鼓励社会力量、民间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社会福利服务,切实做好本区孤儿保障工作,满足孤儿生活、医疗、学习、就业、住房等基本需求。推动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要求做好全国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加强基本殡葬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全区统一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服务规范、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形成集中火化、方便治丧的格局。逐步扩大基本殡仪服务补贴政策惠及面。推进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加快殡葬服务设施现代化改造和建设。逐步淡出村级公益埋葬地,建设一批镇级公益性公墓。推进生态节地葬式,对可降解的草坪葬、室内葬、壁葬实施政府补贴,初步形成以节地生态骨灰安置方式为主的格局。

3. 基本养老服务

贯彻落实《青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养老设施与居住圈、医疗圈、休闲圈和交通圈的“四圈融合”,建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设施空间格局。新建养老机构尽量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重点满足失智、失能和高龄、独居等特殊老人的护理需求。建设老年友好城区和宜居社区,推进适老性住房改造、老年人集聚的居住区适老性环境改造(安装电梯)。探索扩展科技助老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应用。统一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建立覆盖全区介护对象的需求评估队伍、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为老年人享受针对性养老服务提供依据。完善养老服务运营补贴制度,对养老机构设施按照实住养老床位计算运营补贴,对各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按照管理能级、服务规模给予差别化补贴。完善面向生活自理困难且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重点保障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且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探索搭建全区统一的数字养老综合信息平台,整合老年人口信息系统、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系统、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养老机构信息系统。

4. 优抚安置

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各项优待政策,建立各项优待、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注重完善优抚对象困难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和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加大优抚事务的社会化建设,推进优抚社工工作,通过区镇两级财政支持、引入社会组织参与,健全以专业社工为主体,以志愿者、义工为辅助的优抚社工服务组织网络,积极开展优抚对象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工作。加强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四)重点工程

1. 创新社会救助机制和方法

强化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职能,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协调作用,建立本区各项救助标准认定及政策调整报送联席会议备案制度。拓展核对机制在所有低收入专项救助项目领域的应用,形成对低收入、最低生活保障等各个层次救助项目全覆盖,并将核对机制逐步向养老服务等福利项目和其他领域延伸。引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逐步实现社会救助帮困主体、社会救助资源以及困难对象三方的信息互通共享。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创新粮油帮困等实物救助发放形式,推动实物救助卡(券)电子信息化平台结算。

2. 综合防灾减灾工程

推动减灾救灾综合业务平台建设,结合“北斗综合减灾应用示范工程”、“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建设应用示范任务”及“城市社区减灾体系工程”,构建包括风险管理、灾前准备、灾害应对、灾后重建等一体化减灾救灾综合业务平台。积极探索社区综合减灾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逐步建立社区综合减灾标准化体系。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保障体系,拓展社区风险综合评估体系。“十三五”期间建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个,巩固完善社区风险评估示范区,每个居(村)委员会设1名持证上岗灾害信息员。

3. 孤残困境儿童和专项事务服务保障工程

推进区福利院建设,依法倡导社会化寄养。建立完善流浪未成年人长效救助机制,注重源头预防、主动救助,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有效的救助保护。继续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推进婚姻窗口服务建设。积极倡导生态葬和提高小型墓的比例,推广公益节地、深埋、海葬等多种葬式。推进街镇公益性埋葬地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社会的殡葬服务需求。

4.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基本完成存量养老服务机构的达标改造,适度推进新增机构的规划实施。到2020年,养老床位占户籍老年人口比例3%以上,其中保基本养老床位数不低于区域户籍老年人口的2%。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城镇与农村社区空间全覆盖,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城镇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 1000 ,农村社区的每个行政村至少集中设置1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到2020年,全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达133个。以户籍老人的需求为导向,新建若干社区助餐点有效提升老年人助餐服务覆盖率。重视为老服务专业人员的培养,完善各类养老就业扶持措施和制度,发展壮大养老服务行业素质人才队伍。

5. 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深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一头管理”、“一门办理”、“一口受理”和“全年无休”,不断扩大“全区通办”事项范围。增强市区联动,实现区金康工程“一口上下”社会救助平台与市级社会救助网络平台的对接,进一步提升区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和覆盖范围。深入推进“青浦区医疗保障一站式综合结算平台”建设,农村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农村特殊救助对象等人群可全部享受到“一卡通用、刷卡就医、实时救助、全区保障”。实现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实时结算占比达到100%。结合智慧社区建设,不断完善社区平台服务功能。探索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化、综合性和普惠型服务。

(五)重点项目

 

5 全区社会服务领域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主体

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西乡革命烈士陵园改建

区民政局

新建陈列馆、教育室、门卫及业务大厅

1100

6327

位于青浦区练塘镇松蒸公路465649号,新增用地约 6327平方米

 

2

新建50所日间照料中心

各街镇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18163

 

 

 

3

新建赵巷镇康宁养护院

赵巷镇

设置345张床位

17229

 

东至芦沈路,南至其毅制衣厂,西至葫芦湾,北至规划道路(沈路镇中路以北 200

 

4

新建华新镇康华养护院

华新镇

设置166张床位

5024

 

华新街495号,东至围墙,西至围墙,南至河道,北至华强街

 

5

新建白鹤镇敬老院

白鹤镇

设置431张床位

12945

 

白鹤镇程鹤路(白鹤中学西侧),东至程鹤路,西至规划经三路,南至规划维二路,北至现有敬老院

 

6

新建香花桥街道郏一养护院

香花桥街道

设置545张床位

16335

 

东至福泉山留园,西至崧盈路,南至空地、北至致富路郏一村村部

 

7

新建练塘镇九峰敬老院

练塘镇

设置566张床位

16994

20000

东至老朱枫公路,西至东至泾河,南至钟家江,北至大田

 

9

新建重固镇福泉养护院

重固镇

设置298张床位

16471

 

位于规划芦花浜路南侧,规划崧建路西侧

 

10

新建朱家角沈巷养护院

朱家角镇

设置537张床位

16080

 

位置于沈巷社区,东至农田,西至沈太路,南至农田,北至上海普思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11

新建盈浦街道养护院

盈浦街道

设置590张床位

17700

 

东至老盈港,西至名人苑,南至卢湾港,北至青赵公路

 

12

新建夏阳街道养护院

夏阳街道

设置541张床位

16240

 

东至13 -01A 居住区,西至崧文路,北至秀泽路,南至 13A -01A 绿地

 

13

新建新城大居 64A -02A地块养老设施

新城公司

设置309张床位

11982

 

青浦新城一站大社区 64A -02A 地块,东至规划绿地,南至北淀浦河路,西至崧淀二路,北至公共绿地

 

14

新建新城大居 27A -10A地块养老设施

新城公司

设置204张床位

7948

 

青浦新城一站大社区27 -10A 地块,东至 27A -11A 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南至华科东路,酉及北至规划 27A -09A 公共绿地

 

15

新建徐泾大居19-04地块养护院

徐泾镇

设置852张床位

25352

30135

徐泾北19-04地块,东至乐高路,南至崧泽大道,西至乐强路,北至尚茂路

 

16

新建青浦区为老综合服务体

区民政局

支持家庭照料、老年服务中介、培育涉老社会组织、开展涉老专业培训、融合老年文体服务、监督管理为老服务、适老产品推介、涉老政务咨询等。

2000

 

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化发展、集约化运作,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17

新建城东地区老年综合服务中心

区民政局

集老年文化、教育、健身、娱乐、休闲、服务于一体的老年综合服务中心。

5000

 

 

 

六、住房保障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全区住房保障受益面不断扩大,征收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农村危旧住房改造持续推进,形成满足群众基本居住需求的“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住房保障体系。

(二)服务范围

1.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或租房补贴,为存在阶段性困难的青年职工、引进人才、来沪务工人员等在沪合法稳定就业的常住人口提供公共租赁住房。

2. 农村危旧住房改造。对居住在危旧房中的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提供改造补贴,用于房屋修缮或翻建。

(三)主要任务

以保障和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为根本目的,增强供给能力,优化供应机制,加强配套保障和管理,加快解决城镇居民基本住房问题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1. 征收安置房

贯彻落实征收安置房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计划开工10个项目、59. 06 万平方米 、6446套、可安置2335户。基本实现动迁在外过渡户控制在2年内有序安置。逐步消化闲置动迁安置房,初步研究制定闲置动迁安置房消化方案,如转性至廉租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房。

2. 共有产权房

根据市大居推进办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共有产权房建设,加快完善共有产权房各项配套设施建设,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3.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

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运行机制和相关配套政策,优化供应分配办法,探索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机制。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和供应分配,鼓励产业园区、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缓解本区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的阶段性居住困难。按全市统一的廉租住房准入标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实行“应保尽保、愿租尽租”。结合本区实际,探索制定代理经租社会闲置住房制定实施方案,将社会闲置住房房源纳入信息库进行配租,有效整合社会闲置住房资源,扩大房源供给。

4. 农村危旧房改造

贯彻执行中央和市级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及方案,按照农户自愿、政府扶持、保底帮困、公开规范、安全适用、因地制宜的原则,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与安全。进一步改善农村低收入户、低保户居住环境,确保全区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四)重点工程

1. 征收安置房及其配套商业设施监管工程

根据《青浦区区属动迁安置房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与《青浦区区属动迁安置房商业配套设施建设及管理意见(试行)》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区属动迁安置房及其商业配套设施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力度。严格督促各参建方在项目认定、建设主体选择、商业配套设施收购与转让等方面的合法合规。依靠“核实论证”与“中期评估”两项机制,严控建房成本。同时,加大对房源后续使用与分配的抽查力度,使其在全过程得到规范、有序、统一的管理。

2. 建立征收安置房信息系统工程

建立征收安置房数据库信息系统,全面反映征收安置房中长期规划、项目年度实施计划、项目进展、在外过渡户和闲置房源等情况,提高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利用信息化应用手段为全区房源统筹以及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五)重点项目

6  全区住房保障领域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规模

(万平方米/户)

备注

1

征收安置房

163.85/6446

2016-2017年新开工项目(以2年建设周期,计划2018-2019年交付安置)与安置项目两部分组成,其中:2016年交付安置55.57万平方米,安置2103户;2017年交付安置17.55万平方米,安置832户;2018年交付安置29.15万平方米,安置1301户;2019年交付安置61.58万平方米,安置2210户。

2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

公租房筹措:18.8/3000
公租房供应:12.5/2000
廉租房:750

公租房:预计到2020年,全区筹措房源不少于3000(建筑面积约18. 8 万平方米 ),可供应房源不少于2000(建筑面积约12. 5 万平方米 )1939套面积计算得到每套平均面积。
廉租房:预计至2020年全区累计750户,十三五期间新增250户(按年均50户计算,以租金补贴为主)

七、医疗卫生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区城乡居民全覆盖,初步实现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的运行管理不断完善,基本医疗卫生的供给能力不断提高。

7  全区2020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目标值

1

每千人口(助理)执业医师数

2.4

2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3.6

4

每千人口 全科 医师数

0.3-0.4

5

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

0.83

6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

5.26

8

医疗机构内老年护理床位数

0.75%

9

院前急救平均反应时间

≤13分钟

10

婚前医学检查率有所提高

 

(二)服务范围

1. 公共卫生服务

为区域内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相关人群,提供传染病防治服务,为儿童、妇女、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提供保健和检查服务。为区域内重型精神疾病患者、本区户籍无业精神病患者,提供精神疾病防治服务。为区域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提供慢性病防治和管理服务,为区域内居民提供电子健康档案服务和健康教育宣传服务。为区域内居民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2. 基本医疗服务

为区域内居民提供社区全科门诊,包括各类慢性病、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

(三)主要任务

从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药品供应和安全保障等方面,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 公共卫生服务

强化以区专业防治机构为主导、医疗机构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传染病控制、慢性病防治、卫生监督、健康教育、食品安全、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眼病防治、口腔卫生、职业病防治、院前急救、采供血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着力改善妇幼卫生等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的设施条件,完善医疗急救中心、分中心二级网络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实验室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监测能力与处置水平。开展公共卫生分级分类服务与管理,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人群开展免疫预防。加强对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处置,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结核病、性病艾滋病、麻疹、疟疾、手足口病、猩红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控与管理。做好孕产妇、0-6岁儿童、青少年的保健。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管理。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青浦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区域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执法力度,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进一步提高市民健康自我管理能力,继续推进各类健康场所、健康组织建设,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公共卫生服务。

2. 基本医疗服务

完善区域医疗机构的网络,继续完善社区卫生中心、分中心、卫生站点的设置和建设。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推进全区相关医疗机构资源的整合。加强老年护理和康复医疗机构建设,促进医养护结合。深化推进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实现社区首诊和梯度就医模式。基层社区卫生机构工作重心转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基本诊疗,公共卫生服务和以家庭医生制度构建为核心的健康管理服务。巩固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的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由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老年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组成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由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科等组成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区域和老年护理、康复等方面,发展以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主要目标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探索开展中西医结合卫生医疗服务。打造包含居民共享健康档案、市民健康服务门户网站、社区居民健康保健管理平台、辅助决策和协同医疗服务系统在内的智慧医疗健康保障体系。积极贯彻落实新版婚前保健工作规范,重点提高婚前保健服务质量,努力提高婚检率和咨询率。

(四)重点工程

1.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升级更新120指挥调度系统[1],在人口加速集聚地区增设值班车辆等急救设施配置,提升院前急救能力。增设传染病洗消中心和负压急救车辆配置,提升传染病转运能力。加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推进监督机构执法中队下沉,拓展在线监测技术在卫生监督领域的应用。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公示制。加强公共卫生实验室建设,配置和更新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设备、卫生应急装备和信息化,提升监测、检验能力及应急处置能力。

2. 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工程

贯彻落实市社区卫生改革“1+ 8 文件相关要求,逐步建立基于基本项目的运行新机制和基于家庭医生制度的服务新机制。按照“覆盖广、签约实、服务好”的原则,分阶段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家庭医生、家庭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探索居民在社区内自主选择家庭医生,形成竞争机制。力争到2020年实现家庭医生服务基本覆盖全区家庭的目标。

3. 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完善区卫生数据交换平台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卫生业务数据源头采集、监测数据自动生成;完善医疗机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和院前急救信息系统;完善全程电子健康档案和家庭医生信息系统;推进卫生监督、血液管理、计划生育等信息系统应用;完善卫生信息系统安全体系,优化区卫生信息化数据接口标准和规范,持续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积极探索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的信息技术在医疗卫生行业的创新应用。

4.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进一步完善青浦区卫生人才引进政策,缩小与周边区县的差距,减少人才流失。积极引进培养公共卫生人才,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数量,重点加强儿科、产科、口腔科医生等紧缺医生资源配置。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保人员配备和培养,妇保人员比例不低于社区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3%。推进以社区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社区按每万名居民配备3-4 名全科医师。加快医务社工等新型队伍建设。

(五)重点项目

8  全区医疗卫生领域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主体

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医疗急救中心朱家角、重固、赵巷分中心基建项目

区卫计委

300平方米 标准

920

0

按市急救网络布局规划要求,新建强化重固区域、盈浦和朱家角区域、国家会展中心区域医疗急救服务的医疗急救中心分站,新配置急救车辆10辆,按要求更新为高性能底盘急救车辆及相关设备。

 

2

新建中山医院青浦分院科研大楼

中山分院

科研大楼

15000

1000

提升“科教研, 院内8号楼以北绿化地。

 

3

中山医院青浦分院二期装修

中山分院

医院老楼改建项目、血透室建设项目、智能化物流传输系统

49496

0

 

 

4

新建青浦区妇幼保健院项目

区卫计委

150床标准建设医疗业务用房

15000

20000

 

 

5

朱家角人民医院(二期)扩建

区卫计委

根据业务发展情况,条件成熟、配套到位后确认

15000

20000

 

 

6

新建夏阳街道社区卫生中心 59A -02A (夏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期)

新城公司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等,服务人群为新城一站及夏阳街道

4000

4000

结合大居配套建设

 

7

新建夏阳街道社区卫生中心 31A -06A (夏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期)

新城公司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防疫等,服务人群为新城一站及夏阳街道

7098

4555

结合大居配套建设

 

8

新建徐泾镇19-0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徐泾镇

徐泾北(华新拓展)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卫生服务中心

6140

6600

结合大居配套建设

 

9

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

白鹤镇

迁建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程鹤路以西、老白石公路以北、白鹤敬老院以南地块。

6600

6140

目前业务用房不符合示范性社区创建要求,已纳入镇域控详规划考虑

 

10

金泽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商塌分中心改扩建

金泽镇

 

11000

13333

结合金泽镇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项目中“加强街道中心建设”

 

11

迁建朱家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朱家角镇

 

 

 

朱家角现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在沈巷,朱家角东大门只设了一个分中心,无法满足居民需求

 

12

血站达标建设项目(迁建青浦区血站)

区卫计委

 

 

 

根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目前血站房屋面积不达标,影响生物安全、献血者隐私、献血者休息和血液安全,宜新建血站用房

 

13

新建中山医院青浦分院肿瘤放疗中心

中山分院

在中山医院青浦分院东北角停车场地下建设肿瘤放疗中心,添置设备仪器、业务用房等。

3000

 

 

 

14

卫计委老年护理床位建设

区卫计委

 

 

 

香花桥、白鹤、华新、金泽、练塘、重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

 

八、计划生育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全区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建成覆盖常住人口、满足不同生命阶段人群需求的、优质高效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

(二)服务范围

1. 计划生育服务。为本区育龄人群提供生育指导咨询、优生优育咨询、避孕药具等服务。为本区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提供临床医疗服务、再生育技术服务。

2.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为本区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年老退休时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为本区户籍失独、伤残等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提供养老、医疗等补助扶持。

(三)主要任务

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生殖健康水平、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为主线,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机制,提高供给能力,保障和改善计划生育家庭民生,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 计划生育服务

巩固基层工作网络,优化计生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落实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完善涵盖新婚、孕前、孕早期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服务模式。推进社区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深入推进计划生育公益宣传,探索建立针对青春期、新婚期、围孕产期、生育后时期、更年期、老年期等不同人群的生殖健康促进模式。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探索推进以计划生育奖励、科学育儿、养老照护、家庭保健、家庭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家庭能力建设。优化免费计划生育药具品种目录,加强免费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服务网络主渠道建设,提高药具的易得性和可及率。加强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实现药具储运、发放和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加强药具宣传推广工作,减少意外妊娠发生率和避孕失败率。

2.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重点聚焦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等计划生育特殊群体,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元关爱的特别扶助机制,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精神慰藉等问题。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等。

3. 计划生育管理机制

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实行计划生育梯度服务。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孕产期保健、生育通报、信息交换、执法检查等工作制度。健全住院分娩登记和出生性别统计制度,综合整治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

(四)重点工程

1. 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工程

加快建设包含区家庭计划指导中心、社区家庭计划指导站、村居家庭指导室在内的三级家庭指导服务网络。全区设置区级家庭计划指导中心1 个,每镇(街道)配置社区家庭计划指导站各1 个,每居(村)委配置家庭计划指导室各1 个。围绕家庭保健、科学育儿、养老照护、家庭文化等内容,组织开展面向社区家庭的新家庭计划培训以及宣传指导服务,探索形成统一规范的新家庭计划指导模式。积极开展幸福家庭创建工作。

2. 计划生育基层网络强化工程

巩固和加强街镇、居(村)委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进一步改善硬件、提升软件,转变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基层计生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

3. 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优化工程

结合流动人口的实际需求,在促进流动人口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奖励优待、社会融入、家庭和谐等方面创新服务载体、深化服务内容、拓展服务覆盖面,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分级分类服务模式。

4. 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程

加强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医疗服务、再生育技术服务、养老服务、收养子女服务、丧葬服务等。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人制度。积极发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是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关心关爱和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5. 生殖健康促进工程

推广生殖健康宣传服务包。加强预防意外妊娠干预,建立健全以预防为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避孕节育相结合的预防意外妊娠宣传指导服务机制。加强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建设,适度扩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处理免费范围、再生育技术服务免费范围。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人口文化建设,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

6. 计生信息化应用工程

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以信息化为手段推进计划生育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建立以家庭为中心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公共服务与管理信息化档案。完善全区计划生育信息基础数据库,纳入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数据等。

7. 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备计生工作人员。加快推进计生人员队伍职业化建设,探索建立计生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

九、文化服务

(一)主要目标

在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不仅要“保基本、促均衡”,更要注重打造突出青浦特色的文化品牌和项目,着力建设“文化设施网络化、服务内容多样化、供给方式多元化,服务模式创新化,文化保障机制化”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服务范围

1. 基本文化服务

阅读服务,依托本区各级各类公共图书馆、图书室(含农家书屋)、公共阅报栏(),向区域内居民提供书刊借阅、以及各类新闻和服务信息。收听广播,为区域内居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以及通过无线电模拟免费提供的广播节目。观看电视,通过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和地面数字电视提供的电视节目。公益电影放映,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免费或公益性收费的电影放映服务。

2. 公共文化场馆开放

公共文化设施开放,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每天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个小时,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其他公共文化设施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0个月。

文化遗产展示门票减免,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具有开放条件的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的参观门票减免。

3. 文化配送

根据群众实际需求,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宣教产品、文艺演出、公益讲座、社区终身教育培训、信息服务、艺术指导等公共文化资源配送服务,丰富基层社区公共文化内容供给。

(三)主要任务

以市民公共文化需求为导向,在保证公益性、基本性、便利性、均等性的基础上,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开放、包容、多层次的公共文化空间,提供健康、多元、优质的公共文化产品,塑造充满活力的城市文化形态。

1. 公共文化服务

1)加强设施建设,提升硬件基础

优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载体,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逐步完成青浦体育文化中心、青浦非遗展示中心等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健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加快推进金泽、盈浦标准化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着力实现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建设。大力推动撤建制镇的社区公共文化活动分中心建设和村(居)综合文化活动室标准化建设,扩大群众公共文化活动户外空间,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力度,有效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

2)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健全经费保障制度

在保证公益性的前提下,以政府为主导,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改革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引入市场机制,吸引体制外的“民非”组织、社会团体及各类民间资本参与到公共文化事业中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活力,提升区域内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加强文化供给,推动区域内均衡发展

制定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在行政村和居委会层面的托底性标准和规定,做到保证基本、统一规范。考虑青东青西地区及城乡间的差距,结合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的实际情况,坚持均衡配置、严格预留、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规划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以切实解决区域间公共文化水平发展不均衡的现象。

4)加强队伍建设,构筑人才高地

以“激活存量、扩大增量、提高质量”为目标,用心发现人才,用功培养人才。加强文化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群众文艺创作和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各种文化能人在社区、村(居)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探索实施对公益性文化类社会组织的专业人员在技术职务评定、认证方面与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5)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共建共享

打破文化系统条线条块限制,整合汇聚工会、妇联、共青团、教育、科技、体育等各系统的资源和力量,探索建立青浦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协调小组,强化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整体统筹规划及协调,推动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跨部门和跨领域的共建共享和融合发展。通过统筹协调机制的创新实践,不断壮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规模和实力。

2. 广播影视

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将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鼓励在社区、广场、农村等开展公益性放映活动,继续推进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加强农村基层广播电视建设,优化广播电视节目结构,逐步增加电视手语节目开办数量,不断提高无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的融合,继续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改造。积极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市、区县两级安全播出调度指挥机构和预警发布系统建设。

3. 新闻出版

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逐步扩大免费或低收费阅读服务范围.组织开展“书香上海”系列主题阅读活动,推动全民阅读进社区、进校园、进楼宇、进企业、进农村等。继续提升“清阅朴读”等公共阅读服务平台的品质和功能。加强农家书屋和城乡阅报栏()建设。鼓励各类公益性出版物出版,增强新闻出版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

(四)重点工程

1. 提升文化惠民质量工程

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均衡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构建覆盖城乡、实用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拓展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提升公共文化传播能力,通过文化场馆数字化升级改造和构建“文化青浦云”,为群众提供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移动化的文化活动参与途径和信息平台。加强群文创演力度,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性,让文化发展成果惠及民生。推进公共文化场所社会化运营管理,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水平和服务能级,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和人民群众共建共治共享文化成果的新局面。

2. 加强特色文化建设工程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各方参与、群众受益”的原则,在做大做强青浦区市民文化节、市民读书节、淀山湖文化艺术节等现有区级文化品牌的同时,加大对街镇、村居、家庭特色文化的支持力度。以“绿色青浦、上善之城”为目标,依托淀山湖国家主体功能区和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打造、巩固和拓展一批凸显青浦“古文化”和“水文化”特色的具有传播力和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3. 深化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

继续做好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依托第三次文物普查实施历史档案和文化典籍的保护整理工程;推进福泉山遗址国家考古公园和崧泽遗址绿地公园建设进度。加强非遗展示中心和非遗传承基地建设;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在积极申报扩充市级以上非遗名录项目的基础上,整合全区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文艺再创作,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展示非遗项目保护成果提高市民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4. 提高文化从业人员素质工程

加强全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文化从业人员素质。依托上海市公共文化从业人员“万人培训”平台,积极选派相关岗位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按区域需求分配培训额度,并适当向偏远基层单位倾斜;在签订岗位服务协议、确保基层队伍稳定的基础上,拓展在职人员院校进修、专业培训和市场实践渠道;加大高端紧缺文化艺术类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激发内在活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五)重点项目

9  全区文化服务领域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主体

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新建盈浦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盈浦街道

利用青溪电影院改造建设

8181

3519

建设中

 

2

新建金泽文体中心及成人学校

金泽镇

使用教育专项资金,由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成校、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运动场、防灾指挥中心、中心广场等组成,拟分组团、分期实施。一期重点考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成校及其相关急需功能配置。

16476

11982

建设中,位于金泽镇22-01地块,北至迎祥路,南至颐浩路,西至金中南路,东至培育路

 

3

新建青浦区体育文化中心

体育局

大型文艺演出功能

32500

54

建设中

 

4

新建福泉山遗址国家考古公园

重固镇

 

 

综合利用

 

 

5

新建崧泽绿地公园

相关部门

 

 

综合利用

 

 

6

新建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

区文广局

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展示、体验大楼

10000

综合利用

 

 

7

青浦区图书馆扩容

区文广局

浦阳阁与图书馆相邻的蓝山咖啡、甜品屋收回改为图书馆业务用房

5000

 

 

 

8

新建徐泾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徐泾镇

建设包括展览厅、文化活动室、多功能放映厅等

6757

5614

 

 

9

白鹤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赵屯分中心修缮工程

白鹤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按照基本管理单元“四中心”要求建设,设置多功能厅、展览展示、体育休闲、体育健身、团队活动、网络服务、书报刊服务、社区教育、后勤保障。

1500

 

 

 

10

华新镇凤溪社区文体分中心改造工程

华新镇

按照基本管理单元“四中心”要求建设,设置多功能厅、展览展示、体育休闲、体育健身、团队活动、网络服务、书报刊服务、社区教育、后勤保障。

1540

 

 

 

11

新建蒸淀文体分中心

练塘镇

按照基本管理单元“四中心”要求建设,设置多功能厅、展览展示、体育休闲、体育健身、团队活动、网络服务、书报刊服务、社区教育、后勤保障。

584

 

 

 

12

新建香花桥街道基本管理单元社区文化活动分中心

区机管局

按照基本管理单元“四中心”要求建设,设置多功能厅、展览展示、体育休闲、体育健身、团队活动、网络服务、书报刊服务、社区教育、后勤保障。

5800

 

 

 

十、体育服务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建立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体育组织网络健全、体育设施配套完善、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公共体育供给有效扩大、城乡间公共体育服务基本均衡,公共体育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美誉度不断提高。

10  全区2020年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目标值

1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46左右

2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2.5左右

3

社会体育指导员占本区常住人口比例

2

4

市民体质监测达标率

96%

5

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率

87%

6

万人体育社会组织数量

20

7

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或协会覆盖率

91

(二)服务范围

1.提供全民健身设施。为区内居民提供适合不同年龄群体、不同项目的公共体育设施,设施开放要遵守相关开放时间、开放项目、收费标准的规定,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和维护维修工作。

2.组织提供健身指导。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对区域内居民志愿提供各类健身指导服务。

(三)主要任务

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等原则,建立健全体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社会监督、群众满意的基本格局。

1.体育设施

增加总量,进一步完善设施空间布局。在提高总量的基础上,注重各类体育场所及设施均衡发展。在项目设置上,以普通群众喜闻乐见、普遍参与的项目为重点,建设一批基层公共体育设施,以方便群众就近参加体育活动。新建区体育文化中心,推动市民足球场、体育公园、环淀山湖休闲体育运动基地建设;落实新建小区体育规划,新建一批百姓健身步道、门球场、篮球场,新建和改建一批灯光社区公共运动场;积极推动若干街镇市民健身活动中心规划建设。

坚持便民利民的体育开放服务。做好公共体育场馆的开放工作,坚持公益性、低收费原则。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在学校体育场地开放上探索专业化委托管理方式。通过政策引导,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补贴、奖励的办法、鼓励社会体育健身场馆向市民公益性开放。完善便民利民的健身信息服务。

2.全民健身

重点办好传统赛事活动,以“一镇一品”和特色体育项目为抓手,调动各镇、街道和体育单项协会的积极性,主动对接承办好6项以上市级赛事。同时,大力发展新兴运动项目,在提高和优化体育人口与结构上下功夫,针对年轻群体引进和开展自行车、帆船、击剑、马术等新兴时尚运动,举办好乡村马拉松、铁人三项赛比赛;针对青少年群体举办以帆船、游泳等水上项目为特色的“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改善体育人口“马鞍形”现状。

3.体质监测

完善区、镇二级体质监测网络,深入开展体质监测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活动;进一步完善区、镇(街道)两级体质监测中心(站)的建设,做好场地、设施、器材以及人员等相关配套;探索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升体质监测效益,鼓励街镇级市民体质测试站与卫生服务中心有机结合开展市民体质监测服务活动;加强健身指导个性化服务,进一步整合社会体育资源,构建测试、评价和指导相结合的完整个性化健身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体卫结合”,普遍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肥胖症等慢性病运动干预,加快建设青浦“慢性病运动干预”示范站。建立青浦市民体质健康档案,对群众体质水平和运动健身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研究。开展青少年体质监测指导协调。

4.体育组织

充分发挥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总会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强体育单项协会等社团组织建设与管理,扩大体育社会团体总量,积极推动单项体育协会专项化、实体化发展;继续加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创建的扶持力度,实现社区基层健身组织全覆盖,街镇文体中心注重发挥其体育健身组织活动作用;鼓励发展路跑、骑游、探险越野等市民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的基层社会体育组织;建立健全区、镇两级健身技能培训基地,积极实施科学健身项目“千名带头人”和“百支精英健身团队”培育计划,有效提高青浦全民健身活动的软实力;积极推广和实现健身团队注册制度,切实提升社区体育健身团队整体素质、自主管理水平和社会综合影响力。

5.体育指导

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鼓励各类热爱体育公益事业、具备体育专长的人员担任社会体育指导员,保障常住人口的指导员比例;有计划地对各体育场所的管理人员和体育教练员,特别是中青年骨干进行培训,逐步建立一支年龄结构合理、指导能力较强的管理人员和指导员队伍。探索实施社会化体育指导员作用,鼓励镇(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组织体育竞赛活动、体育技能培训和健身知识讲座等;根据群众基础,形成青浦区特色的体育健身“一镇一品”项目;宣传《全民健身条例》,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6.体育信息

加快打造青浦智慧体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成全民健身“三平台一卡通”工程,即建立科学健身宣传平台、健身设施指南服务平台、健身咨询服务指导平台,及时发布体育赛事、活动、场馆等信息,提供健身指南、健身指导、普及科学健身知识等服务。进一步完善青浦公共健身设施管理网络平台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实现公共健身设施网络化、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

(四)重点工程

1.全民健身300项活动建设推广工程

为市民提供充足的活动场所,养成天天锻炼的习惯;每年组织开展300多项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其中15项市级赛事。利用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节等,为市民搭建展示交流的平台;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巩固迎春长跑、龙舟赛、足球联赛等传统项目,继续推进“一镇一品”项目建设,开展新兴项目如马拉松、帆船、龙舟、水上、自行车等体育比赛,形成十大体育品牌。

2.“一线三圈”15分钟体育生活圈建设工程

初步建成以318国道为主线的“一线三圈”区级15分钟体育生活圈。即以会展中心为核心的“西虹桥时尚体育生活圈”,以青浦新城为中心的“青浦新城体育生活圈”,以淀山湖为依托的“环淀山湖休闲体育生活圈”。以街镇为中心,建成9个街镇20分钟体育生活集聚区;以村居为基础,建成300个村居5分钟体育生活点。

3.市民体质监测“三全三化”工程

“十三五”末,实现全区市民体质监测站点全覆盖、专业工作人员配备全覆盖、市民监测群体样本全覆盖和市民体质监测的专业化、制度化、常态化,每个监测站完成1000名市民体质测试任务,市民监测体质优良率达到35%以上。

4.体育信息服务平台工程

启动公共体育服务专业人才库建设,大力培育体育健身团队,依托区镇两级健身技能培训基地,积极实施科学健身项目培训计划;同时,积极推动体育设施数据库建设,通过多样化、生活化、科学化的手段,广泛、便捷、准确地向市民提供所需求的各类体育信息服务。

(五)重点项目

11  全区体育服务领域重点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主体

建设

内容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新建青浦区体育文化中心

体育局

综合性体育馆主体及附属馆,室外足球场、篮球场、门球场、步道等

32500

54

代建

 

2

青浦新城体育生活圈建设

区级

同三国道绿带足球、门球等,小外滩、上达河、西大盈步道

22公里

综合利用

 

 

3

镇级体育生活集聚区建设

镇级

1、规划建设徐泾镇、华新镇、重固镇、朱家角镇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

2、新建和改建一批有灯光的社区公共运动场和农民健身工程,重点是建设美丽乡村;

3、新建4个街镇级水上活动中心及健身步道20条。

每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不少于 3000平方米 室内面积

综合利用

 

 

4

青西生态林绿道建设

镇级

依托青西郊野公园建设及相关街镇自然资源优势,新建淀山湖大道自行车绿道,练塘、金泽生态林步道等

200公里

综合利用

 

 

十一、残疾人服务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建立具有青浦特色、体系完备、服务高效、保障有力的残疾人事业发展体制机制,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趋于完善,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残疾人平均生活水平和社会平均生活水平差距逐渐缩小,基本实现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服务范围

1. 残疾人社会保障和专项救助。对重残无业人员、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对中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服务补贴。对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提供缴费补贴。

2. 残疾人基本服务。特殊教育服务,为适龄残疾人及生活困难残疾人适龄子女,提供学前至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补贴和成人教育资助。残疾人养护和康复服务,对重残无业人员、老养残、孤残人员提供残疾人养护服务补贴,对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康复救助,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残疾人就业服务,对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见习岗位培训补贴。残疾人文化和体育服务,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阅读和观看新闻、电影等服务,以及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为残疾人提供体育健身指导服务。残疾人无障碍服务,为有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服务。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为残疾人提供维权和法律服务。

(三)主要任务

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原则,完善本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1. 残疾人社会保障

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目标,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配套措施,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水平。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积极推动建立针对重度残疾、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家庭和重残无业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创新残疾人托养服务模式。通过制定政策、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各种类型和各种层次的残疾人托养机构。鼓励支持现有养老、养护机构等,对符合入院条件的残疾人开放,并优先安排重度残疾人进院集中托养。通过居家养护、日间照料、集中托养等方式,逐步将残疾人托养纳入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2. 残疾人基本服务

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积极实施重点康复工程,进一步深化残疾人康复服务内涵。全面实施适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切实解决残疾人急需的康复需求。大力推进社区康复工作。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活动。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全面开展新生儿筛查,提高筛查率,实行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减少残疾发生,提高人口素质。

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分散就业,重点推进党、政机关残疾人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按比例吸纳残疾人就业。鼓励社会各界依法兴办福利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通过创业指导、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大力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鼓励和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灵活就业。完善残疾人失业登记制度,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探索智力、精神残疾人就业新渠道。开发智力、精神残疾人保护性就业岗位、项目和产品。建立残疾人手工艺品展卖窗口,形成独特的市场品牌,扶持智力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在家庭从事手工艺品产品。

社会公共文化机构增大为残疾人服务力度,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针对残疾人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挖掘并培养残疾人艺术人才。建立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库,积极参加全国、市残疾人文艺汇演。培养、推荐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各类体育比赛,体育场馆为残疾人体育训练提供方便。

进一步拓宽残疾人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法律救助网络,进一步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内容,丰富工作手段,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便利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加强残疾人普法教育和心理疏导,增强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公德观念。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四)重点工程

1.“阳光家园”规范化建设工程

完善重固镇、朱家角镇、华新镇、盈浦街道、香花桥街道 “阳光家园”建设。推进赵巷镇、夏阳街道、练塘镇、金泽镇、白鹤镇、徐泾镇“阳光家园”建设,予以一定的建设补贴。

2. 残疾人托养院建设工程

依托社会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公立、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资源,给予一定政策配套措施,以残疾人托养院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为指导,为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开发机构养护床位,满足残疾人在养护方面的需求。

3. 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推进工程

从残疾人员居家养护的实际需求出发,做好养护需求评估,制定标准化的服务内容,委托专业社会组织开展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并逐步引领这一领域步入标准化、专业化和社会化。

4. 残疾人群众文艺团队建设与节目创作工程

加大对残疾人群众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不断提升本区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的内涵;创作一批贴近残疾人生活,富有青浦特色的原创性文艺节目;打造一镇(街道)一品(特色);在残疾人中选拔人员组成一支群众文艺演出队伍,定期组织排练及演出活动。

5. 社区无障碍电影放映点建设工程

11个街镇设立社区无障碍电影放映点,并逐步向村居延伸,满足不同类别残疾人就近、就便观看电影的需求。

6. 残疾人智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以信息化技术为基础,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具备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生活服务、法律咨询功能的综合服务中心,构建覆盖全区的残疾人智慧服务平台。

(五)重点项目

12  全区残疾人服务领域重点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主体

建设

内容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阳光家园建设

各街镇

包含阳光之家、阳光心园、阳光职业康复援助基地功能,为辖区内残疾人提供培训、康复、文体活动等服务的综合性服务中心。

6780

16000

 

 

2

新建重度残疾人集中寄养中心

区残联

为全区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养护服务,新建残疾人养护床位200张,及配套辅助设备设施。

6000

6500

 

 

3

青浦区残疾人辅具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

区残联

包含残疾人辅具展示大厅,及开展辅具评估适配、维修指导、租赁服务、宣传等服务功能的辅助用房。

600-800

调剂

 

 

4

残疾人体育健身点建设

改建

残疾人体育健身和体育活动的多功能综合性体育设施,配备残疾人专用健身器材,定期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

550

880

 

 

5

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

新建

吸纳农村残疾人实现务农就业,促进残疾人增收。

1000

2000

 

 

十二、保障措施

(一)促进城乡统筹

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健全促进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实现资源配置更加均衡,缩小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

1.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在本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框架下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加快推进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一体化衔接。根据人口分布及变化,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与城市规划、居住专项规划、商业/产业规划等规划的联动调整机制。贯彻区域覆盖、制度统筹的原则要求,规划先行,以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为基本依据,打破城乡界限,统筹空间布局,先期实现规划上的城乡一体化。

2. 加大对青浦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

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引导城区基本公共服务优质资源向青西三镇扩散,引导人口合理布局。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资源在青浦西部三镇的倾斜力度,建立完善的人才流动政策,引导人才向薄弱区域流入,提升基层公共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通过信息化等手段,促进农村共享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

3. 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衔接制度

区、镇两级政府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工作协调和责任落实机制,以制度统一为切入点,制定和实施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工作目标和阶段任务,建立区级层面城乡统筹协调的机构,强化城乡、区域间的衔接与互补,强化重点功能区、薄弱点和薄弱地区的发展,注重资源共享和政策衔接,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

4. 建立鼓励发展的长效机制

完善人才政策制度环境,逐步建立起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资格认证、职称评定体系,确保职业发展,稳定服务人员队伍。加强人才培训,提高职业技能,进一步挖掘现有人才资源。鼓励和引导人才的城乡流动,发挥人才的扩散带动效应,提升薄弱地区的人力资源水平,促进各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软实力的均衡化。

(二)完善财政保障

1. 明确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基本原则,合理界定区、镇两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增强区级财政统筹调控能力,实现各街镇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适度均衡。保证基本公共服务目标任务的实现,保证本级财政承担的投入分年、足额落实到位,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及时发现问题。

2.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在事权和支出责任梳理明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镇区位、经济财政发展水平、人口转移、财力规模、历史原因等因素,研究区对镇转移支付办法,确定区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满足各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需求。优化区对镇的转移支付结构,科学设置、合理搭配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充分发挥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统筹保障作用和专项转移支付的定向支持功能。

3. 健全财力保障机制

在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机制上,区级财政和各镇政府应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的保障机制和稳定增长机制,优先安排基本公共服务预算,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与政府财力相匹配、同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领域保障项目和工程投入分年、足额落实到位,全面促进青浦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三)创新供给模式

1. 创新供给模式,建立多元化供给机制

突破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边界模糊、认识不统一的问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政府购买的先行先试。在政府实施有效监管、机构严格自律、社会加强监督的基础上,建立政府投资购买社会服务的基本制度,有序扩大基本公共服务面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领域,综合利用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杠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探索“公建民营”、“民建公用”等多元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2. 重视社会组织培育

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服务供给与评价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适合由社会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突破原来对社会组织的传统监管模式,借鉴并引进社会组织“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将事前审批扩展到事中跟踪和事后监督,并通过公开信用评级等方式,加快培育和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积极发展慈善事业,推动志愿、慈善力量与政府服务优势互补、有机融合。

3.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逐步建立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重大政策、重要规划和重点项目决策前的听证制度、公示制度和有关信息查询咨询制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平开放基本公共服务准入,逐步放宽基本公共服务投资的准入限制,采用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的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在部分领域试点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合格供应商制度,通过建立良好的准入机制,吸引社会主体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通过完善的制度安排,使得各类主体能够公平竞争,提供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符合政府目标导向、符合市民实际需要的基本公共服务。探索在部分领域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4. 创新土地供给模式

充分利用土地存量,拓宽土地供给来源,鼓励利用城镇现有闲置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利用和新建非盈利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立统一的建设管理机构或单位,在规划允许的范围内进一步在操作层面落实土地供给的统筹调配,规土、建设、消防及各专业主管部门予以支持,通过联合审批进行确权,并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变更土地及建筑的使用功能。

(四)健全实施机制

1. 明确区镇分工,落实责任主体

区镇协力、明确分工。区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制定完善本行业基本公共服务的落实保障机制,指导各街镇制定基本公共服务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指导相关部门履行相关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同时,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和其他涉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行业主管部门形成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不同项目间各类资源的共建共享,打破条线分割,促进跨领域、跨部门配置资源、融合发展。

2. 加强统筹协调,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青浦区基本公共服务监督考核和评估体系,明确考核评估程序、内容、标准和方式等。重点监督基本公共服务应保尽保和均等化情况。各部门、各街镇要制订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并按照“属地化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全面加强绩效考核与督导评估。逐步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引导社会中介机构和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绩效、水平和质量进行考评,适时开展相关政策和规划的阶段性评估,作为拨付项目经费和编制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依据。

3. 完善项目规划,实现同步建设

青浦区总体规划修编中充分考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合理布局,以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为主要依据,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尤其是基本建设管理单元的设施补点建设。一方面在项目规划选址阶段,应根据周边人口分布及实际需求,确保规划布局合理、用地落实;二是在项目启动后,同步开展周边市政交通配套等项目,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 加强平台建设,实现供需对接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供需对接。建立青浦区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系统平台,提升资源统筹配置水平。一方面,政府及设施运营机构可以通过平台发布设施的基本情况,如公交线路、开放时间、功能设置、特色栏目等,使有需要的市民能便捷地使用;另一方面通过平台收集市民对具体活动和设施的需求信息,了解需求缺口,以便提高设施配置的效率,满足群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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