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实加强青浦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QA10010002016253
主动公开
青府办发〔2016〕120号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6.12.2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实加强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沪府办〔2016〕82号)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充实加强青浦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夏科家 区长
副组长:余旭峰 副区长
王凌宇 副区长
成 员:陈汇青 区政府办公室
金国宏 区政府办公室
姚晓平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朱正伟 区发展改革委
夏 骥 区发展改革委
张 隽 区发展改革委(物价)
饶斐文 区卫生计生委
金贵元 区卫生计生委
张正义 区经委
刘志斌 区科委
瞿坚春 区国资委
成玉之 公安青浦分局
张小英 区司法局
王德平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陆云棣 区民政局
庄爱军 区财政局
高 燕 区教育局
叶 明 区规划土地局
沈根弟 区市场监管局
吴 春 区委宣传部
余 翔 区政府研究室
张永刚 区编办
倪 健 区总工会
李 锋 中山医院青浦分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为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朱正伟、饶斐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夏骥、金贵元同志兼任。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