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南箐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无
主动公开
青府发〔2016〕17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6.05.09
夏阳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成立南箐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青夏街〔2016〕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夏阳街道办事处新建南箐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建南箐园社区居委会,其区域范围为:东至G1501高速,南至318国道,西至华青南路,北至淀浦河。居委会办公地点位于沪青平公路5000弄16号。
二、新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民主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并将选举结果报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备案。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