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朱家角镇人民政府新建珠溪、珠湖、淀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QA10010002017151
主动公开
青府发〔2017〕65号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7.12.20
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新建珠溪、珠湖、淀湖社区居民委员会及调整周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青朱府〔2017〕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朱家角镇人民政府新建珠溪、珠湖、淀湖社区居委会。具体如下:
新建的珠溪社区居民委员会四至范围:东至珠溪路,南至沪青平公路,西至复兴路,北至淀山湖大道,区域面积3.33平方公里,住宅小区14个,建设户数5043户,实际常住户数1588 户,入住率31.4%。居委会办公地点位于阁游路777弄824号。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为264.66平方米,活动室用房及服务站面积为358.02平方米。
新建的珠湖社区居民委员会四至范围:东至盛家埭村、大淀湖、珠湖路、西井街,南至淀浦河,西至珠溪路,北至淀山湖大道,区域面积1.11平方公里,住宅小区7个,建设户数1259户,入住户数489户,入住率39%。居委会办公地点位于阁游路258弄13号。居委会办公及服务站用房面积为398.65平方米,活动室用房面积为494.4平方米。
新建的淀湖社区居民委员会四至范围:东至小江村,南至沪青平公路、小江村,西至朱泖河,北至祥凝浜路、小江村,区域面积0.25平方公里,住宅小区3个,建设户数2459户,入住户数1621户,入住率65%。居委会办公地点位于沪青平公路6101弄85号。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为
二、新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民主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并将选举结果报镇人民政府、区民政局备案。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