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区财政局关于青浦区全面加强财务监管若干意见的通知
QA13010002018042
主动公开
青府办发〔2018〕18号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8.04.1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区财政局制订的《青浦区关于全面加强财务监管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青浦区关于全面加强财务监管的若干意见
为全面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各项财务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促进各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好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区计划从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处理处罚等方面入手,不断提升我区财务监督管理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培训教育,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一)着眼基层队伍培训
围绕我区财务监管工作实际和问题导向,以加强财会人员牢固树立法制观念、熟悉和掌握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全面提升财会人员工作能力为出发点,对全区财会人员开展全员培训。
1.继续做好财会人员岗位继续教育
根据财政部和市财政局的要求,每年有计划地对全区财会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区财政局根据财会工作的实际需求,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人员一般不少于3000人。
2.举办财经法规专项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财经法规、财经纪律、内部控制规范等制度和案例。培训对象主要为全区区镇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各镇、街道财政所全体人员,具体年度安排批次、人数、对象和内容等视情况另行商定,每年培训人员一般不少于500人。旨在增强行政事业单位相关领导和财会人员、街镇相关领导和财政财务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以规范行政管理,保障各项经济活动健康有序。
(二)着眼高端人才培养
围绕经济改革和发展要求,通过专业培训、理论研讨、调查研究等形式,对高端财务专业人才进行教育培养,组建适应我区跨越式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发挥引领和示范效应。
1.实施财务管理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中,选拔在领导和重要管理岗位、或者具备高级专业职称的人员,通过集中培训、调研等形式,对当前经济发展、财务制度、矛盾焦点等进行研究式培训,拓展视野、提升能力、解决问题,旨在组建我区财务管理人才队伍,发挥前沿研究和引领效应。财务管理领军人才每两年培训一期,每期30人左右。
2.实施财会优秀人才培养项目。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中,选拔在财务会计和管理岗位、或者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的人员,主要通过集中培训的形式,对当前经济和财税体制改革中的新知识、新政策、新技能进行教育培训,提高综合能力和素质,旨在夯实我区财务管理的基础,发挥示范和带领效应。财会优秀人才培养每年分两期举办,一期以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员为主,一期以企业人员为主,每期50人。
培训教育工作统筹整合区域内各种优质资源,其中基层队伍培训中的财经法规专项业务培训项目、高端人才培养中的财务管理领军人才培养项目、财会优秀人才培养项目计划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合作举办,纳入青浦区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关于推进区域职业能力建设五年行动计划范围,依托学院的教学资源和办学模式,创新培训模式、规范培训管理。基层队伍培训中的财会人员岗位继续教育由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二、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加强财政财务监管
(一)委派总会计师,加强预算部门财务监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区实际,探索实施向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的重点行政事业单位委派总会计师,切实加强预算部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单位经济活动。通过明确总会计师的岗位设置、任职条件资格、工作职责、工作报告、日常管理、薪酬管理、责任追究等各项规定,以规范总会计师的行为。委派总会计师计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先期从资金量大、下属事业单位较多的重点部门如卫计委、教育局等试行,经过1至2年的实践后,再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面上推广。
(二)实施“镇财区管”,提升镇级财政管理水平
通过实行“镇财区管”,严格落实“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增强镇财政保障能力,提高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有效解决镇经济活动领域出现的一些问题,从机制、体制上防止违法违纪事项的发生。
加强“镇财区管”计划先期通过向镇委派财务总监和镇财政部门机构统管两种模式,对派驻镇的财政预算、财务计划、经济活动实施监督,并将各项政策和工作 要求及时下达并督促实施,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产生威慑作用。委派财务总监和财政部门机构统管实行分步实施,先期从华新镇、朱家角镇试行,经过一段时间实践后,再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面上推广。
三、强化监督检查,防范财政财务风险
(一)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
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聚焦重大财政政策和资金、聚焦重点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适合我区实际的监督格局,促进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绩效。
区财政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年有重点地围绕预算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支出执行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以及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核算等方面开展综合财政监督;围绕我区重大财政政策和重点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揭示政策执行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源头和机制上推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促进政策执行规范有效,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合规;围绕预算单位收支执行、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财经纪律执行等方面,通过财政信息系统平台查询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单位开展预算执行核查,指导和帮助预算单位及时纠偏、完善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行为。
同时,各预算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所属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依法依规纠正违反财政财务制度的行为。区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工作机制。
(二)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处罚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被查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研究体制机制中的薄弱环节,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堵塞问题漏洞。对违纪违规问题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排查产生问题的原因,对失职和渎职行为,主管部门要依照职权范围和相关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截留、挪用、骗取财政性资金、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问题,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要按照“行刑衔接”的规定要求,及时将违法案件移送刑事司法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财政性资金,国有资产、国家资源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