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印发青浦区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QA13010002018071

主动公开

青府办发〔2018〕39号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8.06.07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青浦区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18524

 


青浦区关于开展 “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工作方案

 

 

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是法定程序,也是保障规划有序实施的重要手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823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上海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沪府办〔201822号)的要求,本区将组织开展《上海市青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要围绕十三五规划已明确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开展评估,客观分析本区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社会民生、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也要根据国内外发展环境新变化,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市十一次党代会、上海2035总规以及区第五次党代会、青浦2035总规等,紧紧围绕“提高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水平”主线,着眼青浦打造上海对外服务的门户城市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综合性节点城市的定位,提出下一步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和建议,把中期评估的成果转化为具体思路和举措,进一步推进青浦全面跨越式发展。

二、评估范围和重点

1. 评估范围青浦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区级“十三五”专项规划、街镇“十三五”规划、国资国企“十三五”规划。

2. 评估重点:按照全面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的原则,本次评估要按照国家、市级、区级各项新要求,对照既定的各项规划目标和任务,对本领域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发现短板和瓶颈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重点是加强对总体目标、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等各个领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尤其是约束性指标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指标)、重大举措、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进展情况的评估。

3. 评估时点:按照国家和市级相关要求,各中期评估涉及的指标数据截至时点原则上是2018630日,即评估从20161月至20186月时间段内全区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情况。

三、评估方法

按照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的要求,科学设计评估方法,加强评估方法创新。

1. 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注重突出定量评估,与国际标杆城市、国内兄弟省市对标,通过定量评估找到差距,判断目标指标进展和趋势,提出相应对策举措,同时通过定性评估,注重剖析典型案例,用事实说话,对相关领域的发展阶段和趋势做出准确判断,总结提炼在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2. 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有效整合评估资源,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机制提高自评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委托国内外研究机构、智库和专家学者开展第三方评估,采取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多种方式听取社会意见,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重要参考。

3. 工作评估和效果评估相结合。评估围绕主要目标和任务所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具体举措及其落实情况,同时加强对规划实施取得的实际成效、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方面的绩效评估。对于体现城市功能质量的规划内容,更加注重企业和权威机构评估;对于体现市民生活水平的规划内容,更加注重反映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4. 传统手段和新技术手段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统计分析法在主要指标评估中的主体作用,科学精准计算主要指标的进展情况以及预测十三五期末的完成情况。也要依托市级数据资源平台,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作出客观准确的判断。

四、责任分工

本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协调,由各镇、街道、各部门、区管企业分工配合、具体落实。

1. 《纲要》评估。各镇、街道、各部门、区管企业根据青委办〔201719号《青浦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围绕每项目标和重点任务逐一进行评估,形成专题评估报告后,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在各镇、街道、各部门、区管企业专题评估报告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上海市青浦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按照程序上报区政府审核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2. 区级专项规划评估。各区级专项规划牵头部门组织对相应的区级专项规划开展中期评估,形成各区级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其中应对区级《纲要》涉及的内容进行重点评估,涉及指标调整的须以专门章节予以说明。形成正式评估报告后,应完成征求意见等相关程序,修改完善后报送分管区领导审定并抄送区发展改革委。

3. 街镇、国资国企规划评估。参照国家、市级、区级做法,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其中应对全区《纲要》涉及的内容进行重点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后,经相应程序审定后,抄送区发展改革委。

五、工作要求

1. 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工作小组,将中期评估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强化人才和技术支撑。

2. 深入开展调研。各单位要依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与中期评估工作充分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与大调研的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解决清单和制度清单等紧密衔接,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

3. 加强沟通协调。各单位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互动,主动沟通上下级规划、同级相关领域规划实施情况,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和经验互通。

4. 鼓励社会参与。各单位要坚持开门搞评估,组织研究机构、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要借助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提升社会各方参与评估的广度、深度和便利度。

六、进度安排

1. 部署启动阶段。加强与市发改委、区人大对接沟通,4月上旬形成青浦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并报区政府,全面启动部署“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各项工作。

2. 调研评估阶段。4-6月,各镇、街道、各部门、区管企业根据相关分工和自身实际情况,通过组织开展课题研究、问卷调查、市民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评估工作。

3. 起草报告阶段。《纲要》评估:各镇、街道、各部门、区管企业根据青委办〔201719号《青浦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见附件1)起草形成专题评估报告,专题评估报告可与区级专项规划评估相结合,重点突出规划《纲要》涉及内容,6月底前,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在此基础上,区发展改革委7月底前起草形成《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初稿。区级专项规划评估:6月底前,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初稿),报送区发展改革委;7月底前,形成评估报告(正式稿),报送区发展改革委。街镇、国资国企规划评估:6月底前,各街镇、区管企业形成评估报告(初稿),报送区发展改革委;7月底前,形成评估报告(正式稿),报送区发展改革委。

4. 报送审议阶段。《纲要》评估9月上旬前,区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委员会论证《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报送区委、区政府审核。9月底前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级专项规划评估:各区级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报送分管区领导审定,9月底前抄送区发展改革委。街镇、国资国企规划评估:经相应程序审定后,9月底前抄送区发展改革委。

 

各镇、街道、各部门、区管企业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及通讯方式,于530日前反馈至区发展改革委。

 

附件1:青浦区“十三五”区级专项规划责任分工

附件2:青浦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内容要求

附件3:青浦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联系表


附件1

青浦区“十三五”区级专项规划责任分工

序号

规划名称

责任部门

1

青浦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经委

2

青浦区先进制造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经委

3

青浦区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

区经委

4

青浦区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

区科委

5

青浦区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旅游局

6

青浦区三农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农委

7

青浦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区发改委

8

青浦区加强社会治理十三五规划

区地区办

9

青浦区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委组织部

10

青浦区教育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教育局

11

青浦区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卫计委

12

青浦区文化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文广局

13

青浦区体育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体育局

14

青浦区民政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民政局

15

青浦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三五规划

区人社局

16

青浦区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房管局

17

青浦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区市场监管局

18

青浦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残联

19

青浦区青少年发展十三五规划

团区委

20

青浦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妇联

21

青浦区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

区发改委

22

青浦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发改委

23

青浦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

区环保局

24

青浦区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十三五规划

区规土局

25

青浦区绿化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绿容局

26

青浦区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水务局

27

青浦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十三五规划

区建管委

28

青浦区智慧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

区科委

29

青浦区公共交通建设十三五规划

区建管委

30

青浦区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

区民防办

31

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

区法制办

32

青浦区财政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财政局

33

青浦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国资委

34

青浦区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十三五规划

区发改委

35

青浦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区科委

36

青浦区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十三五规划

区经委

37

青浦区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金融办

38

十三五期间青浦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区应急办

39

青浦区消防“十三五”规划

区消防委

 

 

 

 

 

 

 

 

 

 


附件2

“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内容要求

 

按照国家《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根据青委办〔201719号《青浦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有关要求,起草“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目标指标进展

对规划中涉及的全部指标的分年度进展情况、规划期末的预计完成情况进行梳理评估,可与国际标杆城市、国内兄弟省市、本市中心城区对标,并明确指标的具体口径说明。具体参考格式如下:

指标名称

单位

属性

2015年基期

2016年进展

2017年进展

2018630日进展

2020年目标

与国际标杆城市、国内兄弟省市、本市中心城区对标情况

进展评价

“十三五”末预期完成情况判断

 

 

 

 

 

 

 

 

 

 

 

 

 

 

 

 

 

 

 

 

 

 

 

 

 

 

 

 

 

 

 

 

 

 

 

 

 

 

 

 

 

 

 

 

 

 

 

 

 

 

 

 

 

 

 

 

 

 

 

 

 

 

 

 

 

 

 

 

 

 

 

 

 

 

 

 

 

 

 

 

 

 

 

 

 

 

 

 

 

 

 

 

 

 

 

 

 

 

 

 

 

 

 

 

 

 

 

 

 

 

 

 

 

 

 

 

 

 

 

 

 

 

 

 

 

 

 

 

 

 

对未能完成节点进度的指标,全面分析原因。

 

(二)主要任务进展

1.上海市“十三五”规划涉及青浦区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2.区级规划任务完成情况: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以及规划《纲要》中涉及的主要任务执行情况进行梳理评估,着重突出亮点和特色,聚焦分析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的进展情况,突出数据和实事,避免一般性的工作总结。

(三)典型案例剖析

提交“十三五”以来青浦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规划实施过程中具有标志性、影响力或示范性的典型案例(可以是措施、活动、政策、事件等),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四)重大项目进展

梳理评估2016年以来已经完成、正在建设或即将建设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评估重大项目实施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筛选一批重大项目中推动较好、成效显著的典型案例;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具体政策障碍等。

二、趋势和问题分析

(一)环境趋势分析

分析面临国际国内外部环境的新变化、新趋势,党的十九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区第五次党代会的新精神,国家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新要求,以及推动“青浦2035”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新任务,着重分析机遇和挑战,研判对未来发展的实质性影响。

(二)问题原因分析

结合大调研,加强与国家标杆城市、国内兄弟省市、本市中心城区的对标,在课题研究、企业和市民问卷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十三五”规划目标和任务实施进展,梳理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产生的主要原因,注重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

三、思路举措

(一)发展思路

在总结成效、分析趋势和梳理问题瓶颈的基础上,提出到“十三五”期末以及更长远发展的主要思路。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结合趋势和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提出推进“十三五”规划落实,能够取得实效的工作举措。

四、调整方案

规划中涉及部分指标如需调整,需充分说明调整理由和测算依据,提出调整的具体方案以及涉及的相关影响。

 

 


附件3

青浦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联系表

单位名称

 

 

单位分管领导

 

 

姓名

 

 

职务

 

 

 

 

 

固定电话和手机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固定电话和手机

 

 

 

 

 

注:请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及通讯方式,于530日前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通过RTX)反馈至区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王宇,联系电话:59729073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