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青浦区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QA100100020190128
主动公开
青府办发〔2019〕49号
无
2019.11.0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改善本市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沪府规〔2019〕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完善我区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推进机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浦区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余旭峰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姜爱锋 区委常委、副区长
金俊峰 副区长
成员:陆章一 区建设管理委主任
朱正伟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谢 辉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程卫东 区规划资源局局长
朱思毅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张国兴 区财政局局长
朱 奇 区绿化市容局局长
程光宇 区水务局局长
陈 瑜 徐泾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炜 赵巷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 峰 华新镇人民政府镇长
顾荷英 重固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卫群 白鹤镇人民政府镇长
乔惠锋 朱家角镇人民政府镇长
范国强 练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凌 敏 金泽镇人民政府镇长
潘慧敏 夏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宾徐 盈浦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伟明 香花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层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建设管理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管理委主任陆章一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建设管理委副主任耿伟荣同志、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邓春兴同志、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谢润华同志兼任。今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