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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青浦区产业项目评审准入办法的通知

QA130100020180058

主动公开

青府办发〔2019〕18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9.05.0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经委关于青浦区产业项目评审准入办法的通知》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201957日起施行。

 

 

                           2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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