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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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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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9.05.29
根据《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19〕7号)的有关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学习了新修订的《条例》,针对本区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起草了《2019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年4月17日——4月22日广泛征求了51家相关部门和街镇的意见,共收到6家单位的9条修改意见,经过修改形成了《2019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送审稿),并向区政府正式报送请示。
一是全面推进“五公开”。在推进决策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抓紧制订区政府、各单位2019年度重大决策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在推进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方面,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集中公开,大力推进政府服务公开。在推进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方面,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等明确的工作,将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职责分工、监督渠道、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处置结果及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开。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
二是扎实做好重点领域公开。做好国家战略推进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继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青浦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青府办发〔2019〕3号)。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住房保障领域项目建设与保障性住房分配、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农村综合帮扶、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7个社会公益事业分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国企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要建立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和服务公开,建立针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开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
三是增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增强政策实效。发挥好政策解读的释疑引导作用,加大对重大战略任务、风险防范、民生重点领域等内容的政策解读力度。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政策文件均需进行解读;没有解读方案的,区政府办公室不予收文、办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应对处置预案。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制订重大政策特别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要通过民意调查、网络征集、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了解公众切实需求、吸收各方意见建议,提高政策制订的科学性。
四是推动平台渠道整合协同发展。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推动政府网站高质量规范化发展,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实现政府历史公报电子化,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公报专栏,完整展示创刊以来的全部政府公报内容。
五是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年内至少完成首轮试点的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8个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规范政务公开专栏设置,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升级,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
六是强化公开制度和能力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监督。调整区领导小组成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按国家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分值不低于4分。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创新,完善补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套制度或操作办法,已经施行的公开工作制度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为方便对照执行,《要点》还制定了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三大清单”。各单位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具体工作安排,并在本工作要点印发后30日内在本单位政府网站公开;要逐项对照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具体责任。区政府办公室将通过网上核查、实地抽查和组织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工作要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以效果为导向,严格开展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各单位反馈,并向社会公开。
政策文件:http://xxgk.shqp.gov.cn/xxgk/GovInfoPub/Department/ShowInfo.aspx?infoid=b0126750-b9a1-4af7-88e0-8dc6cb62ff4f&CategoryNum=010028001&DeptCode=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