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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2019年青浦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

QA130100020190082

主动公开

青府办发〔2019〕32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9.07.0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本区临床用血需求,保障血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99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区血液供需情况和增量趋势,现就做好2019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市政府下达到本区无偿献血募集目标为16387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全血计,下同),其中团体无偿献血(社区、企事业单位、委、办、局等)11311人份;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和进博会期间血液保障性任务由各镇(街道)配合区献血办公室和区血站,通过献血屋和流动采血车等模式在本区范围内募集完成,募集量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下达。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协同,完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

大力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是保障临床用血供应、确保血液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是重要民生工作。各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确保无偿献血事业发展与医疗服务体系发展相一致。

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无偿献血相关工作。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并商请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结合文明城区、街镇、单位等评选工作,进一步发挥无偿献血工作在彰显城市文明中的重要作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相关财力和人力资源的政策支持;区规划资源局、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要保障街头献血点的设置,支持在重点商圈、景区等符合条件的区域新设无偿献血点;区建设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局等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无偿献血的有关工作。区红十字会要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二)多措并举,推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

要加强无偿献血宣传队伍建设,创新无偿献血宣传形式,弘扬优秀献血者先进事迹,加强献血法律法规和血液知识的普及,不断提升公民的献血法制意识。将献血宣传与献血活动、日常报道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利用各类纪念日、节假日开展献血宣传、招募活动。进一步拓展无偿献血服务模式,提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由流动献血向固定献血、由随机献血向预约献血转变。加强对无偿献血者的关爱激励工作,对为无偿献血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提升献血者的社会荣誉感和认同感。要多措并举,营造全社会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提升广大民众的献血意愿,全面推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

(三)坚持特色,优化双轨制无偿献血模式

坚持团体献血与个人献血相结合双轨制无偿献血模式,并不断予以优化。促进本区无偿献血工作体系一体化发展,提升血液募集能力,快速有效做好突发事件的血液应急保障工作。

要巩固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工作。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团体无偿献血的应急保障和结构调节功能,创新工作机制。各镇、街道通过组建辖区内献血应急队伍,开展成分献血等新型献血模式,增强应对献血淡季、血型偏型、突发公共事件血液供应的抗风险能力和进口博览会等重大国际性活动期间的血液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社区、企事业单位的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角度宣传团体无偿献血公益文化和献血科学知识,激发社区、企事业单位成员主动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完成或超额完成11311人份的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各单位可按照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镇、街道可按照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动员和招募无偿献血者。要加强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血液管理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要对现有流动采血车与固定献血屋进行效率评估和点位优化调整,提高街头血液募集效率。各献血点位要营造安全、便利、温馨的无偿献血环境,推进现场宣传、招募工作,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招募能力,开展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招募活动。注重细节服务,提升献血者满意度。提高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比例,完成或超额完成5076人份的募集目标。

(四)依法依规,做好血液质量安全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和血液管理机构要完善血液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强献血、采血、供血与用血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加大血液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执法力度,区卫生健康委和各镇、街道,有关职能部门要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作,严厉打击血头”“血霸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全社会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确保血源安全。

区采供血机构要进一步落实《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5版)》,执行《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1867-2011)、《全血及成份血质量要求》(GB18469-2012)等国家标准,在做好献血、采血服务的同时,保障血液质量安全。

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规范医疗用血行为,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加强血液保护新技术的开发,提升自体输血比例。

2019年本区无偿献血募集的具体安排,由区卫生健康委(区献血办公室)另行通知。各镇、街道要制定2019年本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自的阶段性目标和实施步骤。

 

附件:1. 2019年青浦区各镇、街道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2. 2019年青浦区各委、办、局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3. 2019年青浦区无偿献血月份计划表

 

 

                       2019627


附件1

2019年青浦区各镇、街道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地区

献血任务数(人份)

赵巷镇

820

徐泾镇

1200

华新镇

1356

重固镇

547

白鹤镇

1087

朱家角镇

1247

练塘镇

1155

金泽镇

1224

夏阳街道

500

盈浦街道

487

香花桥街道

695

合计

10318


附件2

2019年青浦区各委、办、局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单位

献血任务数(人份)

区委办公室

1

区纪委监委机关、巡察办

5

区委组织部

3

区委宣传部

1

区委统战线部

1

区委政法委

1

区信访办

1

区档案局

2

区委老干部局

1

区委党校

2

区政府办公室

3

区发展改革委

3

区经委

2

区教育局(城区部分)

315

区科委

3

公安青浦分局

109

区民政局

6

区司法局

6

区财政局

6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

区规划资源局

14

区生态环境局

8

区建设管理委

30

区农业农村委

16

区水务局

27

区文化旅游局

13

区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

84

区退役军人局

1

区应急局

2

区审计局

2

区市场监管局

24

区国资委

2

区体育局

4

区统计局

1

区医保局

2

区绿化市容局

6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9

区城管执法局

3

区民防办

2

区商务委

1

区政务办

2

区区域发展办

1

区机管局

7

区人大办

1

区政协办

1

区法院

17

区检察院

8

区总工会

2

团区委

1

区妇联

1

区工商联

1

区残联

1

中山青浦分院

96

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2

区融媒体中心

5

淀山湖新城公司

31

青发集团

80

西虹桥公司

1

区供销社

2

合计

993


附件3

2019年青浦区无偿献血月份计划表

月份

单位

计划献血数   (人份)

一月

白鹤镇

1087

春节应急保障

533

二月

香花桥街道

695

三月

金泽镇(金泽地区)

750

四月

练塘镇(蒸淀、小蒸)

500

夏阳街道

500

五月

徐泾镇

1073

六月

朱家角镇(沈巷)

450

重固镇

496

七月

华新镇

1308

八月

华新镇

赵巷镇

696

九月

赵巷镇

盈浦街道

437

十月

委办局、区府直属单位等

993

十一月

金泽镇(西岑)

399

练塘镇

597

十二月

练塘镇

朱家角镇

797

合计

 

1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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