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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促进青浦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QA130100020190094

主动公开

青府办发〔2019〕35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9.07.1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区科委《促进青浦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712

 

促进青浦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0年)

 

生物医药产业是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支柱,是本区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的重要抓手。为了进一步推进青浦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优化创新和发展环境,增强产业创新能力,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51号)、《促进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沪府办发〔201839号)和《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府发〔201910 号)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战略目标,抓住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以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为目标,以增强产业创新能力为核心,着力营造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国际化发展。依托青浦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推动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发展,不断提高产业能级和水平,重点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和医疗器械等领域的生产制造。

二、总体目标

按区统计口径,到2020年,制造业实现产值90亿元。争取研发创新药物1个;争取新办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5个。在制造业领域争取经认定的生物医药研发机构累计达到12家;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23家;市级科技小巨人(培育)累计达到8家。争取3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以上的生物医药企业;3个以上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产品。努力将青浦建设成为上海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生产制造及研发基地。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制造业

一是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以面向需求、促进转化为主,重点引进技术水平高、单位面积贡献强度大、环境影响小、土地集约利用率高的项目。二是做强生物制剂、中药制剂、生物保健品和医药包装产业,大力引进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等领域项目,着力延伸医药物流和医疗服务外包业务。产业基地依托现有的20家国际国内精品企业,努力集聚更多优势企业,构建完整细分产业链,打造医疗器械和生物制剂产业集群。三是大力发展新型预防性、治疗性生物疫苗和诊断试剂,并产业化。加快发展中药复方药物、中药创新药及中药制剂,支持中药及天然药物提取、分离、纯化、合成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四是重点推进大中型医疗设备、植(介)入性器械、家用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医用包装产品等研发和产业化。加强产品应用示范,大幅提高医疗器械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本区医疗器械行业快速发展。(责任部门和单位: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青浦工业园区等)

(二)持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利用本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的产业基础优势,提升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加强自主创新,推进产业化,优先发展生物制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继承发展现代中药,促进产业集聚。一是突出发展生物医疗设备与器械产业,积极推动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型医疗器械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二是着力提升生物医药研发能力,努力实现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研制的新突破,支持开展中药剂型改造和二次研发,支持发展高端生物保健食品。三是积极承接产业基地和其它创新领先区孵化成熟的生物医药产业化项目,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责任部门和单位:区经委、区科委、区卫生健康委、青浦工业园区、各镇政府等)

(三)完善研发和产业发展体系

一是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生物医药加速器,重点引进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生物医药企业,加快生物医药创新产品产业化进程。对产业基地预先收储工业用地并建设加速器的,给予工业用地前期储备政策支持。加速器建设项目,给予贴息支持。通过租金减免、研发补助、配套服务等方式,加大对入驻企业的扶持力度。二是支持产业并购投资,培育行业龙头企业。积极推动本区生物医药产业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化、市场化的并购投资等方式,兼并收购同行业企业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产品国际注册和营销,引进核心技术和创新产品,保障廉价常用药和临床紧缺药及其原料药供应,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技术先进、产业链完整的行业龙头企业。(责任部门和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青浦工业园区等)

(四)优化产业创新服务环境

一是形成产业集群。以产业基地为核心园区,以全区各工业区块为外围支持,汇集生物医药生产、研发及销售企业,统一纳入区生物医药基地管理范畴,统一管理,统一支持。以医疗器械销售服务企业注册集群为带动,快速吸引一批医疗器械行业的服务企业进驻园区,形成医疗器械销售产业群。二是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综合服务区。根据企业需求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专业教育培训平台、总部研发基地、产品展示体验中心、金融商务服务设施等。按照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要求,逐步实施,打造绿色、优美、符合生物医药产业配套需求的生态环境。三是提供七大服务平台。为落户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平台、研发服务平台、质量服务平台、小微企业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政策咨询服务平台、企业文化服务平台。四是完善投融资服务。由青浦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主导,通过整合管理、资金、信息、政策等多面的优势,充分利用各种资本运营和金融创新手段,为基地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加强与市张江管委会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快捷、方便、安全、周到的融资服务,在中小企业、商业银行之间搭建融资桥梁;产业基地加强建设政策信息服务网络,形成快速、准确、完整的政策信息沟通渠道;为基地小微企业股份制改制、上市、融资提供专业咨询、培训和推荐服务。(责任部门和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青浦工业园区、各镇政府等)

四、保障措施

(一)引进培育龙头企业

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来青浦发展,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生物医药产业龙头和初具规模的骨干企业。产业基地加大招商工作力度,鼓励和促进重点项目招商,对龙头企业进行“一事一议”,落实优惠政策。支持生物医药制造业项目落地,对于申报的项目获得国家或市级主管部门立项的,按立项单位资助资金予以适当匹配,对国家级项目予以1:1匹配,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市级项目予以1:0.5匹配,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立项但未获财政资助的项目,区财政给予不超过10%研发投入的资助,市级项目不超过15万元,国家级项目不超过30万元。对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物、生物制品的创新药,单品种一次性研发费用补贴200万元;对中药、天然药物改良型新药,化学药物的改良型新药和仿制境内、外已上市原研药品的仿制药品,改良型和境内、外已上市的仿制生物制品,单品种一次性研发费用补贴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200万元。对获得基因测序、肿瘤检测等诊断试剂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单品种给予一次性研发费用补贴20万元;获得医学影像、植入性组织材料等非诊断试剂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单品种给予一次性研发费用补贴50万元;获得创新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单品种给予一次性研发费用补贴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0万元。(责任部门:区经委、区科委等)

(二)聚焦支持企业发展

支持重大新药研制、先进医疗装备和材料研制等领域的技术攻关与应用,加强前沿生物技术与中药现代化产品的研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资金、产学研合作发展资金和专利新产品计划等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科技立项重点向生物医药产业倾斜。鼓励和支持本区企业申报国家重大专项和市级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人才计划、科技小巨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项目,并落实相关资金扶持和配套政策。鼓励企业创建国家、市级和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经认定的,予以奖励。(责任部门:区科委、区经委等)

(三)促进企业科技创新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认定国家、市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对生物医药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产品的技术转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加快创新产品产业化,鼓励本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生物医药加速器,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缩短产业化项目落地周期。同时加大对入驻生物医药加速器的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创新型企业发展。(责任部门和单位:区税务局、区科委、青浦工业园区等)

(四)鼓励拥有知识产权

鼓励企业积极申请专利,对获得授权的每项专利,区财政给予授权资助和年费资助。对从事生物医药产业生产经营,被评为区专利工作试点、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和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扶持或奖励。鼓励企业进行品牌建设,对被认定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等)

(五)落实人才激励政策

加强对生物医药企业人才的资助与奖励。对纳入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录、市高新科技企业名录、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名录且申报当年的税收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实际纳税额)的生物医药企业,可以由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参照企业当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给予最多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该企业人才团队的专项激励。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在开展科技创新,可综合考虑其创新项目的技术等级、科技贡献和应用价值等给予适当的项目资助、金融支持、科技奖励和住房优惠。同时对本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亟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及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在引进时,落实住房优惠、租房补贴、项目资助、科技奖励以及医疗保健、子女就学等人才优惠政策。(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委等)

(六)加强产业基地建设

鼓励区内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技术难题攻关并产业化,共建研发中心、实验室、测试室和公共服务平台,共建经济实体。支持产业基地建设专业孵化器,建设临床研究、中试、委托加工等公共服务平台。优先土地供应。凡需要在青浦区内购买土地,建设生产基地的生物医药产业企业,经区经委等相关产业部门认定后,规土部门优先做好土地供应工作。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原则上新增生物医药产业项目类出让年限不超过20年,出让价格按照基准地价对应的最高年限进行年期修正。对符合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方向的市级以上重大项目,经区土地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出让年限50年。(责任部门和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区经委、区科委、青浦工业园区、各镇政府等)

五、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青浦区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生物医药产业)领导小组的作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落实国家、市和本区政府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各项政策,切实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根据规划发展目标和任务,结合落实本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要求,高度重视生物医药产业的推进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分工,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切实抓好重大项目的建设。积极开展青浦区生物医药产业咨询委员会活动,同时发挥行业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强化行业自律,推进全区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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