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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 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QA130100020190101

主动公开

青府办发〔2019〕42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9.08.0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区消防救援支队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1982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沪府办规〔20195号,以下简称市办意见)文件精神,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全力维护本区消防安全,现制定以下意见:

一、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完善领导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该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区党政机构改革,制定本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具体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加强政府对消防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消防工作汇报协调机制,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及时研究部署公共消防安全的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消防工作约谈机制,对发生较大和有一定影响火灾的区域,由区政府领导约谈所在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人。

(二)完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各部门要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纳入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章、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有效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行宾馆、商场、超市、餐饮、娱乐等行业单位消防标准化管理。

(三)完善基层消防管理机制。各镇(街道)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根据属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居(村)委要在镇(街道)的指导下建立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社区、农村消防安全水平。

(四)完善单位自主管理机制。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安分局派出所要督促指导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规范日常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配齐消防器材设施,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督促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综合体、化工企业等火灾高危单位组建专业消防管理团队,严格落实消防工作例会、安全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保、消防安全培训、用电用气检测、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着力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

二、优化消防安全治理模式

(五)深化消防执法服务改革。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将有关消防监督执法事项向社会公开。加大消防放管服改革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加强消防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全面推广一网通办,加快实现掌上办事

(六)加强派出所第三级消防监管。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联勤防火工作要点》要求,公安派出所要将消防管理嵌入一居一警”“一村一警职能范畴,开展好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等工作。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机构要继续加强民警集中培训,落实监督员驻所作业制度,落实联训、联查、联宣等工作,持续提升民警消防业务素质。强化公安派出所督导检查和考核奖惩,完善检查通报、考核评优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

(七)深化消防安全精细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管理深度嵌入网格化管理,以行业部门专业人员为核心,整合镇(街道)、居(村)委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特保队员等力量,完善隐患发现、处置、整改、销案等机制,深入基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实现消防安全闭环管理。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消防管理,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特保、志愿队伍、中介机构等参与日常消防管理。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火灾事故调查问责等制度,将消防安全重大违法行为纳入城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列入个人征信系统,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在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品企业等火灾高风险单位引入兼顾风险管理、安全把关和灾后救济功能的火灾保险模式。依托智慧城市总体框架,深化社会单位消防物联网和智能消防社区建设。

(八)破解消防安全管理难题。区经委、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建设管理委、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调研、管理和联动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托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强化本区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或行业领域调查评估,找准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制定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破解消防安全管理难题。针对本区农村自建房、历史风貌保护建筑、大跨度工业建筑、城市综合体、轨道交通、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老旧居民小区等场所的消防管理难题,研究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地方标准和治理意见,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三、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九)强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各镇(街道)要在分析排查风险隐患的基础上,每年挂牌督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结合无违居村(街镇)创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的整改。紧盯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综合体、轨道交通、化工企业、老旧小区、文物古建筑、标志性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农村自建出租房、规模租赁住宿场所等火灾风险高的单位和场所,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专项治理。

(十)提升基层防御火灾能力。开展政府消防实事项目,制定计划对老旧居民小区实施消防设施专项改造,进一步改善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环境。鼓励采取民筹公助等方式,在家庭、民宿、租赁居住等场所开展电气线路改造,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等设施设备,进一步提升火灾预警防控效能。

(十一)深化社会消防宣传培训。建立政府消防公益宣传机制,将消防安全常识作为入职培训、在职培训、换岗培训必训内容,定期组织党政领导、行业部门、居(村)委负责人和基层网格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日常轮训。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各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要建成不少于1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将其纳入本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范围和评价体系,以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公众安全科技普及、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基地等范畴,加大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深化消防宣传七进、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消防进军训等活动,鼓励居(村)委干部、教师、民兵、群众和学生等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加强对老、弱、病、残等特定群体消防关爱帮扶。改进消防宣传模式,建立警情互通、联合策划、协调刊播等工作机制,广泛发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媒介加强消防常识普及、火险提示、隐患曝光。充分发挥火灾隐患举报核查和奖励机制作用,广泛发动市民群众举报身边火灾隐患。

四、加强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十二)强化消防救援力量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层面消防救援队伍三定方案,严格落实市政府有关会议对消防队伍建设的要求,依据编制规模和职能定位,加强本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推进消防站点规划实施,着力在人员留得住、能力强上做细、做实。强化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以及居(村)委、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等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联勤联动。

(十三)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本区消防救援队伍要对标国家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定位,按照一专多能、专常兼备的原则,系统打造水域、高层、地铁、化工、地震等攻坚专业救援力量。要利用消防救援专家智库,为科学救援提供智力支撑和决策辅助。

(十四)构建新型指挥通信联动机制。区科委要提供技术支持,升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完善与市、区应急联动中心和相关委办局的应急通信网络体系,扩大数据共享功能,实现全区应急部门同步响应、应急资源优化共享。对标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分解下达应急通信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武消〔201868号)要求,区消防救援支队要组建应急通信保障分队,按期完成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确保灾害事故救援过程中通信畅通。

五、提升综合救援保障能力

(十五)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着眼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建设工作,超前研判消防安全风险挑战,预先谋划消防安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市办意见,区消防救援支队要会同区规划资源局修订本区《公共消防站专项规划》,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消防站选址地点,确保占地面积满足消防站点建设要求。按照《上海市青浦区消防十三五规划》要求,加快同三、重固(含战勤保障大队)两个消防站的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开工建设。结合指战员实战训练需要,加强消防救援训练场馆设施建设,实现现有消防站点功能的进一步优化。根据服务保障进博会消防安保的现实需求,以及应急管理部和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建立市、区两级进博会消防安保指挥部的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徐泾消防站迁建工作和相关配套工程建设。区水务局要加强缺水区域排查治理,完善市政消火栓新增和维修以及消防取水点规划建设等工作机制。

(十六)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根据市办意见,结合本区实际及灭火救援需要,区消防救援支队要优化升级现有消防车辆装备结构,更新现有主战消防车辆、运兵车等普通消防车辆,增配无人机等各类侦查、破拆、防化特种装备;结合专业攻坚力量建设要求,以及地震救援、水域救援、地铁火灾扑救等装备需求,增配地震救援器材、水域巡逻舟艇、轨道交通运输车等专业攻坚、防护装备。

(十七)强化战勤保障响应机制。根据市办意见,区消防救援支队要牵头优化现有战勤保障机制,建立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登记备案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共同参与的应急联动响应体系,分级分类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完善救援物资、装备器材和灭火药剂等储备、调用、技术服务以及工程机械调用、响应等保障制度,落实大型工程机械、水泥、黄沙、灭火剂、食物等保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社会物资保障机制。

六、强化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

(十八)关于职业荣誉。根据中央文件精神,落实以特殊的政治关怀激励广大指战员许党报国、献身使命对做出功绩的消防救援人员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的相关要求,将消防救援队伍表彰奖励纳入地方表彰奖励体系。将消防救援人员列入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选举范畴。在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期间,走访慰问消防救援队伍。

(十九)关于社会优待保障。根据中央文件精神,消防救援人员在家属随调、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参观游览等方面保持原有优待政策。有条件的可在对外办事窗口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字样标识。

(二十)关于生活待遇保障。根据中央文件精神,消防救援人员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对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的消防救援人员,按规定标准为其遗属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二十一)关于财政保障。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意见,结合本区实际和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调整完善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

七、提升消防事业综合保障水平

(二十二)加强消防事业综合保障。坚定不移地把消防保障摆在优先位置,持续稳定地加大投入力度,在人、财、物和政策等方面,持续改善和保障消防建设所需的各项条件。着眼消防事业和消防力量建设稳步发展需要,加快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综合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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