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青浦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QA100100020200115
主动公开
青府办发〔2020〕62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0.11.2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浦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余旭峰区长
常务副组长:姜爱锋副区长
副组长:金俊峰副区长
顾骏副区长
成 员:李欢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慧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周思琴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区新闻办主任)
张备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卫星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华钢公安青浦分局副局长
施剑文区民政局局长
朱建忠区司法局局长
程卫东区规划资源局局长
杨佃辉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陆章一区建设管理委主任
谢辉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程光宇区水务局局长
朱奇区绿化市容局局长
蔡急成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周俊林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区三大整治办副主任)
钱燕区法院副院长
徐庆天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炜赵巷镇镇长
陈瑜徐泾镇镇长
林峰华新镇镇长
顾荷英重固镇镇长
陈卫群白鹤镇镇长
乔惠锋朱家角镇镇长
范国强练塘镇镇长
孙茂金泽镇镇长
徐川夏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宾徐盈浦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伟明香花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规划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程卫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濮俭青、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邓春兴、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区三大整治办副主任)周俊林担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作为区政府常设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