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QA130100020200048
主动公开
青府办发〔2020〕2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0.05.2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青浦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0年5月22日
青浦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现就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提出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我区投资形势,充分发挥当前形势下投资在逆周期调节中的积极作用,稳定投资基本盘,挖掘预备项目增量,拓展新基建投资空间,落实《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等文件中提出的措施,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
二、总体目标
根据本市扩投资稳增长目标要求,结合实际,我区202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如下: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在2019年基础上增长5%,即620亿元。其中工业(含研发和生产型服务业)为96亿元,服务业(含商办)170亿元,房地产(住宅类)224亿元,基础设施100亿元,其他类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
2020年度青浦区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调整分解表
单位:亿元
年份 | 全社会固定 资产投资 | 工业固定 资产投资 | 服务业固定 资产投资 | 房地产业(住宅类) 固定资产投资 | 基础设施 投资 | 其他类固定资产投资 | |||||
2019年 | 591.9 | 46.8 | 259.4 | 188.1 | 97.5 | ||||||
2020年 下达目标 | 考核 目标 | 工作 目标 | 考核 目标 | 工作 目标 | 考核 目标 | 工作 目标 | 考核 目标 | 工作 目标 | 考核 目标 | 工作 目标 | |
470 | 500 | 80(含研发和生产型服务业) | 90(含研发和生产型服务业) | 145 | 150 | 171.5 | 183.5 | 90 | 100 | ||
2020年 调整目标 | 620 | 96 | 170 | 224 | 100 | 30 |
三、完成目标任务具体措施
(一)稳定投资基本盘
对于续建项目,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增加实物工作量;对于新开项目,争取提前开工。202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原计划内项目确保全年完成572亿元,其中:全年基础设施投资完成100亿元,工业固定资产投完成96亿元,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3亿元,房地产投资完成206亿元,其他类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亿元。
(二)预备项目转正找增量
政府性投资项目进一步做实储备项目库,谋划推进一批新开项目,共14个,总投资15.60亿元,形象进度投资8.79亿元。
商贸业储备项目9个,争取年内出让、年内开工,总投资89.3亿元,增加完成投资17亿元。
房地产加大力度推进新增住宅,增加完成投资18亿元。
(三)拓展新空间
进一步加快我区“新基建”建设,增加完成投资10.55亿元。
(四)资金筹措
政府性投资项目区财政年度资金增加预算15.5亿元,其中计划内项目12.07亿元,预备转正项目3.39亿元,在区级存量资金及土地出让金可用财力增量中安排。
四、政策举措
从推进重大项目开复工、扩大政府有效投资、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四个方面,落实20条扩大有效投资的政策举措。
(一)聚焦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开复工
1.加快在建项目复工复产。对于具备复工条件的项目做到“应复尽复”。区相关部门协助重大项目施工企业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调配。促进码头堆场、搅拌站等企业复工复产,提高产能。按月细化投资计划,优化施工组织,加大施工强度。
2.加大新开工项目协调力度。统一开展立项、规划、土地、环保、报建等提前服务,稳定设计方案,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3.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全面统筹“资产、资源、资金”,制订全区“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制订社会事业、青东联动发展、动迁安置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动前期工作。
(二)加强统筹,扩大政府有效投资
4.加强政府财力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资金的支持,统筹调度区级政府预算,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疫情防控期间,政府投资项目按标准列支防疫专项措施费,因复工合理增加的各项成本纳入项目总投资。
5.做好政府专项债券和政策性金融争取工作。做好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争取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第一批已申报的项目,提前做好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及时遴选一批有收益、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纳入专项债券申报储备库。发挥好政策性金融作用,在确保不产生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况下,探索搭建市场化融资模式。
6.加强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计划,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协议动迁力度,年内确保完成68个基地的征收工作;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优化结构,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7.保持土地市场交易平稳有序。疫情防控期间,顺延开竣工和投达产履约时间,消除疫情对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的影响。
8.加快经营性用地出让节奏。夯实土地供应计划,加快计划收储工作,梳理一批条件成熟地块,适当增加年度土地供应量,按月动态把控土地供应数量和时序,确保完成年度土地出让金区级收入150亿元目标,并争取超额完成区级收入32.33亿元。争取二季度完成全年出让目标的60%。
9.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存量工业用地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的,经区政府决策同意后,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签订全生命周期补充合同。研究优化住宅和商办地块容积率,提升投资强度。加大协调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力度,做好新一轮“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申报工作。完善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机制,确保完成2020年1050户计划任务。
10.减轻房企入市成本压力。今年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允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延期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优化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价款缴付时间和方式要求。取消2020年度住宅用地开发商15%自持租赁房比例。
11.创新土地利用机制。积极推进“1 +4”产业基地及产业社区,按照不同区域、不同产业差异化需求,精准实施混合用地出让、容积率提升、标准厂房分割转让、绿化率区域统筹等政策,高效利用存量土地。
12.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筹资支持力度。对战略性新兴领域企业予以产业资金扶持,对市级战新专项进行区级配套。配合做好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低息贷款政策从集成电路扩大至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的相关对接工作。优化和完善技改政策,将原投资为不含税价调整为含税价,提高项目支持比例,对抗击疫情期间相关的应急技术改造,支持力度从10%增加到50%或80%。
(四)改革突破,不断优化投资环境
13.压细压实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压实各镇、区级公司招商引资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投资促进部门队伍建设,完善招商投资促进服务、考核机制及激励机制。构建经济小区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支持全区招商引资机构外出招商,推进实施“招商顾问”及“招商顾问单位”选聘工作,建立区、镇领导联系重大招商项目制度。
14.提升外资投资便利化水平。负面清单外的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以信息报告取代审批及备案;依法平等对待外资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投诉和合法权益保护等领域,加强政银合作,提高跨境投资便利化程度。
15.做好投资项目融资对接服务。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用足用好55亿额度的低息专项贷,支持金融机构向制造业企业发放中长期信贷产品,向制造业企业发放中长期信贷产品,支持企业发型债券用于投资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开辟绿色通道。
16.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定期召开政企合作圆桌会议,建立企业家微信群。依托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机制、充分结合大调研,有效利用各条线工作机制及举措,按类别、分层次,通过企业服务热线和“有求必应”专栏,畅通线下和线上沟通渠道,优化企业信息直报制度,为企业家提供定制服务。
17.规范行政处罚。研究制定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一般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8.推进“一网通办”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实现投资主体对所属工程建设项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线上“一口管理”,各类材料数据的线上“一口报送”。积极探索区域评估、标准地供地、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等审批创新,对市政线性工程建设项目,可采取分期(段)审批、分期(段)核发规划土地许可,对非线性项目,可发单体施工许可,在承诺房屋构造质量安全或同一家总承包可发桩基施工许可证。
19.规范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实行服务清单管理、标准化管理及分类别管理。针对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取消建设单位委托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0.优化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和服务。加强红线外市政配套建设管理,缩短市政配套接入工期。
五、工作机制
(一)工作专班
为推进区级投资项目建设,确保达成全年工作目标,在区级层面成立工作专班,采用项目问题清单、预警制、销项制、抄告督办等模式,通过月度例会、专题会议、工作报告等方式开展推进工作。
(二)督办机制
为全力保障我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目标任务,此项工作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督办,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按领域分解目标任务,区各主管部门跟踪督办,加大工作力度,层层压实责任。
(三)目标责任制
各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倒排工作节点,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攻坚克难,在严把项目质量关和安全关的同时,全力加快建设步伐;加强项目投资统计工作,施工许可证发放与统计数据入库联动,做到应统尽统,对单位入库、项目入库完成情况建立通报机制,确保统计数据不遗漏。
(四)闭环工作制
将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区政府绩效考核相挂钩,年终工作成效作为推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机制,精准发力,明责、履责、尽责,环环相扣,有机衔接,形成工作闭环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