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QA100100020210104
主动公开
青府办发〔2021〕41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1.10.1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区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进行调整。现印发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杨小菁 代理区长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
孙 挺 副区长负责发展和改革、金融、税务、统计、建议提案办理、机关事务等工作。协助分管审计等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区域发展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国家统计局青浦调查队、区政府研究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西软件信息园);协助分管区审计局。
联系金融单位。
金俊峰 副区长负责产业经济、商务、外资外贸、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应急管理和消防、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工作。
分管区经济委员会、区商务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消防救援支队、青浦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青浦区供销合作联合社等。
联系区工商联、海关、烟草专卖局。
倪向军 副区长负责地区工作、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改革、乡村振兴等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地区工作办公室、区残疾人联合会、青浦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等。
联系部队、安信农保、社保中心。
姚少杰 副区长兼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局长,负责公安、政府法制、司法行政、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协助分管应急管理和消防、信访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区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青浦分局等。
联系区委政法委。
张 彦 副区长负责科学技术、信息化、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医疗保障、妇儿委、文史等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区信息化委员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区体育局、区医疗保障局、中山医院青浦分院、区行政学院、红十字会等。
联系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史志办。
陈汇青 区政府党组成员负责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城管执法、绿化和市容管理、城市运行网格化管理、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外事、合作交流、信访、涉台事务、民族和宗教事务、侨务等工作。
分管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区政府信访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西虹桥地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青浦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
联系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档案局。
肖 辉 区政府党组成员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交通、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务、民防等工作。
分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区交通委员会)、区水务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民防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青浦新城发展(集团)公司等。
联系气象局、电力、电信、邮政单位。
徐 英 市管二级巡视员协助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协助分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协助区长开展工作。
注:在常委副区长、副区长离沪出差、休假、学习等期间,实行AB角制度,安排如下:
孙挺同志和金俊峰同志互为AB角,倪向军同志和张彦同志互为AB角,陈汇青同志和肖辉同志互为AB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