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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QA120100020210125

主动公开

青府办发〔2021〕51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1.12.1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青浦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青浦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特制定《青浦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固废和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瓶颈难题,加快形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的稳定改善。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强化源头防控。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促进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调整优化,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充分发挥已有试点项目的示范作用,逐步从点到面推广,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

——坚持质量核心,推进系统治污。以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生态系统功能不断恢复为目标,系统采用多种手段,落实重大环保项目,切实解决区内水、气、土、固废、生态等领域的瓶颈问题,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统筹谋划,突出区域协同。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各生态环境要素的综合协同,同步提升城乡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完善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协同解决区域生态环境重点难点问题,探索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守的新路径。

——坚持治理创新,健全多元体系。强化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加强源头治理,提高治理体系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注重运用好市场、社会、行政、法律等手段,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大机制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3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空间质量和功能稳步提升,基本形成青东联动、青中融合、青西协同的绿色发展格局。区域内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

(一)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市控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的比例提升到70%以上,淀山湖的水质类别要达到IV类(总氮V类),太浦河、拦路港的水质类别稳定达到III类,力争达到II类;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μg/m3,AQI优良率保持在85%左右;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聚焦绿色创新发展和生态优势转化,重点推进清洁生产、生态园区、绿色产品和绿色消费,加大对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力度,最终形成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一体的绿色生态完整链条,加快建设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

(三)区域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7%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43%,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化肥施用量和农药使用量分别降低5%;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

(四)生态空间质量和功能整体提高

生态空间质量和功能整体提升,陆域森林覆盖率达18.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平方米,湿地总量保持稳定,湿地保护率维持在50%。

(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一体化示范区协作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协作高效、多元参与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四、主要任务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并结合青浦实际,我区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共设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保障机制10个专项共86个项目,其中市级项目73个,区级项目13个。

(一)水环境保护

坚持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统筹保护,巩固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抓好良好水体保护和提升。

1.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全面防范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加强对水源保护区流动风险源、准水源保护区与缓冲区环境风险企业的监管,配合推进太浦河整治后续工程和沪浙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工程。

2.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对朱家角、练塘、金泽镇共23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实施提标改造和纳管,完成1371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3.着力控制城市面源污染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通过可渗透铺装、生态屋顶、绿色道路、下凹式绿地等技术降低地表径流系数,试点“道路雨水花园”等雨水生态处理处置技术,从源头上控制建成区地表径流总量。改造提升老旧小区、道路广场、河道水体、公园绿化等绿色基础设施。到2023年,3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开展新一轮雨污混接改造。聚焦全区水质反复河道、上一轮调查改造未覆盖区域、重点保障区域以及群众集中反映水环境问题区域,以2007年前住宅小区未明确阳台需单独设置雨污水管的建成小区为重点,充分结合“美丽家园”等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新一轮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按《上海市新一轮雨污混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至2023年完成新一轮雨污混接改造工作。

4.加强河湖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按照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要求,制定实施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明确入河排污口门规范化、标志牌、监测监控设施等建设内容。到2023年,累计完成全区总河湖长度60%的排污口排查溯源,基本完成镇管以上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

开展河湖生态治理。开展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打通河湖水系堵点、断点,逐步恢复河湖水系连通。到2023年完成对徐泾镇河道的整治工程(集镇区及进博会区域等)。实施元荡堤防达标及生态岸线贯通工程,对元荡1.9公里岸线沿湖15米范围内的岸线实施改建护岸、整治墙前水下地形、新建防汛通道、改建支河桥梁水闸等项目,同时对沿湖15~80米范围内的腹地实施鱼塘淤泥疏浚和岸坡修整、水生态修复、道路地坪铺设、局部绿化改造等工程。持续推进淀山湖富营养化治理。

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开展金泽镇西南圩区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以乡镇为单位进行集中连片区域化治理。到2023年,对金泽镇西南圩区的18条共计21.07公里河道(湖泊),按照重点打造和一般治理两种级别开展河道整治、生态绿化提升以及水生态治理。

(二)大气环境保护

强化PM2.5和臭氧污染的协同控制,聚焦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以产业和交通领域为重点,统筹能源、建设、生活等领域,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1.深化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

开展新一轮工业企业VOCs排放的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24个工业行业、4个通用工序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企业开展“一厂一策(2.0版)”的综合治理。探索固定源环境监管新模式,开展VOCs、餐饮油烟等简易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到2022年实现工业源VOCs排放总量较2019年削减10%以上。

2.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持续推广新能源车。到2023年,公交、巡游出租、通勤、环卫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基本采用新能源汽车,支持鼓励快递、物流企业采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充电示范站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鼓励使用氢能。

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在全区范围内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基本完成国三柴油车淘汰。完善机动车环保监管,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的监督,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管,对属地范围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已标注的重点车辆排放检验数据认真核查,年度核查率应达到80%以上。

强化码头船舶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加快低压岸电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岸电设施覆盖率。

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提升非道路移动新机械准入门槛,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管和现场监督检查。

3.深化扬尘污染控制

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与文明施工联合执法,全区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机械化的作业能力,到2023年城市化区域道路机械化综合保洁率达到96%以上。深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大对运输车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

4.推进社会源整治

持续推进餐饮、汽修、加油站、储油库等社会生活源整治,持续健全油气回收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油烟气治理的日常监管,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持续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推进汽修行业达标整治,汽修涂料采用低挥发性涂料。开展重点行业储罐油气回收专项整治。依托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平台预、报警信息和数据异常情况,加强辖区内加油站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监督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5%。

(三)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原则,通过空间管控、分类管理、源头预防、安全利用、治理修复等综合措施,有序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1.开展土壤状况监测详查

更新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开展典型地块监测。组织开展耕地、园地土壤环境质量、地力与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出具耕地地力情况年度监测报告。

2.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与控制

强化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加强河道底泥还田、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的源头监管。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对已发现的非正规堆放点,严格按照标准落实管控措施,并完成堆放点整治。

3.严格实施土壤分类管控措施

全面实施受污染耕地、园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加大严格管控类耕地、园地用途管控力度。持续开展对拟开垦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复垦土地土壤环境污染调查,对符合土壤环境质量与农业生产条件要求的,建立复垦农用地管理档案,纳入农用地分类管理。持续开展林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建立林地分类管理制度。严格建设用地出让、划拨等土地流转管理制度,配合市局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保障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结合土壤污染集中治理修复基地模式,鼓励探索建设用地“治理修复+开发建设”应用试点。

4.统筹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控

持续开展地下水考核点位和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开展公交、物流、搬场、码头等运输行业内部加油站排摸。开展建材行业(混凝土搅拌站等)、渣土运输行业、工业企业内部加油站排摸以及埋地油罐防渗改造。开展报废供水井、报废污染源调查监测井、报废矿井、报废钻井、报废地下水监测井、报废水文地质勘探井等排查,督促报废井所有者封井回填。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加强源头防控,减少产生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完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推进各类固体废弃物的协同处理处置,增强固体废物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

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与资源化利用

持续推进集镇、农村以及单位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不低于95%。全面实现源头分类投放点建设标准化,建立完善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分类投放、预约收集、专业运输处置系统,继续推进可回收物点站场布点建设。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的增量和垃圾末端处置的减量,加快现有中转压缩站提标、升级改造。落实生活垃圾清运车辆更新配置,完成更新购置湿垃圾清运车80辆,加快完善生活垃圾转运体系。

2.提升固废危废利用处置水平

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互联网+”模式,支持生产企业自建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新型回收体系。推动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点集中收集模式,强化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突发疫情、处置设施检修等期间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强化风险管控,继续推动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资源化利用。

(五)工业污染防治和绿色转型

推进产业布局空间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力度,推动传统领域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实现工业绿色发展。

1.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重点聚焦各工业园区、城镇和村级低效工业企业,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引进优质企业,加快“腾笼换鸟”,实现“凤凰涅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至2023年,力争完成200项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

继续构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的绿色制造体系。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推进绿色制造创建;围绕电子、汽车制造等行业,推进绿色示范供应链创建。到2023年,培育并成功创建一批绿色制造示范企业。

2.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

深入开展本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3年),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与改造,将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至2023年,实现朱家角工业园区规上企业清洁生产全覆盖。

(六)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以农业绿色生产、农村生态宜居为导向,持续推进种养生态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和农村人居美丽化。

1.加大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开展水产养殖场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通过采取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等措施,逐步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全面达标排放。到2023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保留的水产养殖场尾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要达到70%以上。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调整肥料结构,扩大缓释肥使用,应用面积达到5万亩次。转变施肥方式,增加水肥一体化应用,每年巩固800亩菜田。减少化肥表面流失,大力推广机械化种植同步侧深施肥技术,完成同步侧深施肥应用面积达4.2万亩。持续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每年巩固9000亩蔬菜绿色防控技术使用面积。推进高效植保机械应用,自走喷雾机、无人机植保作业覆盖率达80%。到2023年,农田化肥、农药总施用量分别下降5%。在现代农业园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河道水质提升的协同治理。通过实施清洁生产、生态拦截、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多种措施,实现园区内河道水质总体优于Ⅲ类水质的治理目标。

3.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推进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继续开展生态循环示范镇、示范基地创建。到2023年,建设1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镇,打造8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进一步加大绿色食品认证的工作力度,稳步提升绿色食品供给率,到2023年绿色食品生产总量占地产农产品产量的30%以上。

提高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倡导秸秆机械还田和多种离田利用途径并重的多元利用格局,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发力度,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推进蔬菜废弃物堆肥资源化利用,规模化蔬菜园艺场蔬菜废弃物堆肥自用基本全覆盖,蔬菜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进一步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地膜、黄板的回收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和黄板全量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保持100%,年处置率达到100%。

4.持续推进村镇公厕建设

加快完成集镇和农村地区公厕的提档升级,逐步推进公厕实施截污纳管,对于无条件纳管的公厕,指导督促做好三格化粪池建设,规范对粪便的收集与处置工作。

(七)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优化生态环境空间格局,强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系统推进绿地、林地、湿地建设和保护,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1.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推进以大水体、主干道和河流为重点的生态廊道建设,打造以水为脉、林田共生、城绿相依,“点-线-面-基”一体的区域景观生态格局。持续推进林地生态抚育,开展1个林地开放试点建设。

2.加强绿地建设

拓展公共开放生态空间。持续提升绿地规模和布局均衡,多措并举、因地制宜营建公共活动空间,提升百姓生态资源感受度和生态服务水平。到2023年,建成6个街心花园,新增立体绿化面积5.1万平方米。强化实施骨干绿道网络和特色道路建设,建设45公里绿道,建设1条绿化特色道路。在农村区域,依托现有生态廊道或公益林基底,打造村民身边的乡村公园。

3.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加强对金泽水源地、淀山湖、元荡等重要自然湿地的保护力度,综合开展滨岸带和水生生态系统的保护恢复工作,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质量。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推进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湿地)建设。根据野生动物禁猎区规定,强化野生动物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生态公共安全。积极开展国际湿地城市创建,确保湿地总量不下降,质量有提升。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通过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在淀山湖水域上海段,持续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每年放流水生生物总量不少于900万尾。

(八)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

以强化重点领域节能增效和倡导绿色低碳生活为主要手段,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协同治理。

1.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积极发展绿色能源,大力推广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项目。继续推进余热利用、高效电机、变频调速等技术,引导化工、电子、医药等领域积极开展节能降碳工作。重点关注高载能行业以及市公布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内的企业,督促企业加强节能降碳力度,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试点。

2.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

持续深化和推进低碳示范区建设,开展一体化示范区零碳试点示范,积极推动低碳服务业发展,探索市场化减碳新模式,逐步扩大低碳试点范围。

3.加强低碳发展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研究本区碳排放达峰技术路径,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积极尝试开展碳中和试点研究。

(九)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稳步提高资源产出率和资源循环利用率,激发循环发展新动能,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水平。

1.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布局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扶持一批在全区循环经济和节能降碳领域具有重大引领性、示范性的能力提升项目。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不断探索园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管理创新模式。

2.提升社会原生资源利用效率

落实《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和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工作,在电商、快递、外卖等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3.持续推广绿色生活、生产方式

倡导绿色出行理念,完善慢行设施,不断提高绿色出行比重。持续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创建,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重点领域绿色创建活动,提升餐饮行业绿色发展水平。

(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保障机制

加快完善环境保护机制体制建设,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完善市场治理体系,实现政府、企业和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共享共建。

1.健全环保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完善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滚动实施机制,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优化评价考核督察机制,健全完善生态环保督察体系,推进例行督察,加强专项督察,严格督察整改,完善整改项目验收、销项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和督察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加快完善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实现对重点污染源的“一证式”管理,加强发证后执法监管,强化环境监测、监管和执法的协同联动,建立与排污许可相衔接的污染源信息定期更新机制。

2.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与智慧监管能力

优化环境空气质量网络布点,编制构建一体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实施方案;建立覆盖路边、河道的综合立体交通环境监测网络;做好国控、市控监测站点建设的前期协调及建设运行保障;完善地表水重点敏感区特征因子监测能力;加强国考断面水质预警监控和评估精细化管理;完成黄浦江上游骨干河道地表水水生态监测网络的构建,整合优化国控、市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协同构建一体化示范区统一监控体系,配合统一监测工作;协同构建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源的监测监控和评估预警体系,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实现区域生态环境状况的“一张网”监测和科学评估。

3.推进全社会共建共享

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公开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环境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环境保护责任,畅通渠道、搭建平台,让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发挥基层组织在环境保护领域的作用,开展街镇(园区)基层环境治理试点示范。鼓励群团和社会团体参与环境治理,构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加快科普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各类环保科普、宣教活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厂、进机关。

4.加强科研合作机制

积极挖掘现有长三角科技力量和科研平台潜力,整合政府研究机构、高校和大型企业的研发优势,配合示范区建设集中打造示范区生态环境科研创新技术合作平台。借助科研平台建设加大对区域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对策研究、水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及生态功能恢复技术、新型污染和区域污染防治技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政策制度设计等领域的研究和投入,为加快解决青浦区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推出科学有效的绿色发展政策提供有效的科研技术保障。

附表:1.青浦区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市级项目清单

2.青浦区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区级项目清单

附表1

青浦区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市级项目清单

专项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任务和项目规模

市节点要求

责任单位

协调部门

实施单位

水环境保护

城市面源治理

1

海绵城市建设

30%以上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2023

区建设管理委

区规划资源局、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新建1371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021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青发集团

河湖综合整治

3

河道整治工程

徐泾镇(集镇区及进博会区域等)河道整治工程

2023

水务局

徐泾镇、西虹桥公司、青发集团

大气环境保护

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

4

推进工业行业开展一厂一策(2.0版)综合治理

推进24个工业行业、4个通用工序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企业开展一厂一策(2.0版)综合治理

2022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企业

5

探索固定源环境监管新模式

探索固定源环境监管新模式,开展VOCs、餐饮油烟等简易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

2023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新能源车推广

6

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

公交、巡游出租、通勤、环卫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基本采用新能源汽车

2023

区建设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绿化市容局

区建设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绿化市容局

7

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充电设施、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任务

2023

区建设管理委

区建设管理委

机动车污染控制

8

推进营运性国三柴油货车更新淘汰

基本完成营运性国三柴油货车更新淘汰

2023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青浦分局、区建设管理委、相关企业

9

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管

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管

2023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10

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

对属地范围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已标注的重点车辆排放检验数据进行核查,年度核查率应达到80%以上

2023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码头船舶大气污染控制

11

加快低压岸电标准化建设

加快低压岸电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岸电设施覆盖率

2023

区建设管理委

区建设管理委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

12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管和现场监督检查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管和现场监督检查

2023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扬尘污染防治

13

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与文明施工联合执法,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

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与文明施工联合执法,强化工地监管

2023

区建设管理委

区建设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相关企业

拆房工地加强扬尘污染控制,落实降尘措施,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相关企业

14

城市化区域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6%以上

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机械化的作业能力,城市化区域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6%以上

2023

区绿化市容局

各街镇

15

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

加强联合检查

2023

区绿化市容局、公安青浦分局

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建设管理委、各街镇

社会生活源污染治理

16

推进汽修行业达标整治

宣贯汽修标准,推进现有企业对标实施改造,加强企业监管

2023

区生态环境局、 区建设管理委

相关企业

17

依托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平台预、报警信息和数据异常情况,加强辖区内加油站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监督抽查

每年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监督抽查抽测比例不低于15%

2023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单位

18

开展重点行业储罐油气回收专项整治

开展重点行业储罐油气回收专项整治

2023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企业

19

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持续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

推进餐饮服务场所油烟在线监控安装

2023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

相关单位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土壤状况监测详查

20

开展耕地地力情况监测

出具耕地地力情况年度监测报告

2023

区农业农村委

区农业农村委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与控制

21

加强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加强河道底泥还田、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的源头监管

加强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完善农药、化肥使用档案管理

2023

区农业农村委

区农业农村委

加强河道底泥还田的源头监管

区水务局

区水务局、各街镇

加强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源头监管

区绿化市容局

区绿化市容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各街镇

严格实施土壤分类管控措施

22

全面实施受污染耕地、园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

加大严格管控类耕地、园地用途管控力度

2023

区农业农村委

区农业农村委

23

持续开展林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建立林地分类管理制度

建立林地分类管理制度,持续开展林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2023

区绿化市容局

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

24

加强农用地环境质量管理

持续开展对拟开垦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复垦土地土壤环境污染调查,对符合土壤环境质量与农业生产条件要求的,建立复垦农用地管理档案,纳入农用地分类管理

2023

区农业农村委

区农业农村委

25

加强建设用地环境质量管理

严格建设用地出让、划拨等土地流转管理制度

2023

区规划资源局

区规划资源局

配合市局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26

结合土壤污染集中治理修复基地模式,鼓励探索建设用地治理修复+开发建设应用试点

结合土壤污染集中治理修复基地模式,鼓励探索建设用地治理修复+开发建设应用试点

持续推进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街镇

地下水污染防控

27

开展公交、物流、搬场等运输行业,以及码头等内部加油站排摸

对公交、物流、搬场等运输行业,以及码头等内部加油站进行排摸

持续推进

区建设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委

区建设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委

28

开展混凝土搅拌站等建材行业内部加油站排摸以及埋地油罐防渗改造

对混凝土搅拌站等建材行业内部加油站进行排摸,对埋地油罐进行防渗改造

持续推进

区建设管理委

区建设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相关企业

29

开展渣土运输行业内部加油站排摸以及埋地油罐防渗改造

对渣土运输行业内部加油站进行排摸,对埋地油罐进行防渗改造

持续推进

区绿化市容局

区绿化市容局、相关企业

30

开展工业企业内部加油站排摸以及埋地油罐防渗改造

对工业企业内部加油站进行排摸,对埋地油罐进行防渗改造

持续推进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企业

31

开展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整治

对已发现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开展整治

2023

区绿化市容局

相关街镇

32

开展报废矿井、钻井、地下水监测井、水文地质勘探井等排查,督促报废井所有者封井回填

对报废矿井、钻井、地下水监测井、水文地质勘探井等进行排查,督促报废井所有者封井回填

持续推进

区规划资源局

区规划资源局、相关单位

33

开展报废污染源调查监测井排查,督促报废井所有者封井回填

对报废污染源调查监测井进行排查,督促报废井所有者封井回填

持续推进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单位

固废污染防治

垃圾综合治理能力提升项目

34

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

2023

区绿化市容局

各街镇

35

加强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推动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点集中收集模式,强化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风险管控,继续推动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资源化利用。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互联网+”模式,支持生产企业自建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新型回收体系

持续推进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工业园区

工业污染防治和绿色转型

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36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完成200项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

2023

区经委

各街镇、青浦工业园区

37

推进绿色工厂创建

根据市经信委工作要求,推进绿色工厂创建

2023

区经委

各街镇、青浦工业园区

38

开展绿色供应链创建工作

根据市经信委工作要求,推进绿色供应链创建

2023

区经委

各街镇、青浦工业园区

清洁生产和治理改造

39

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与改造

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与改造

2023

区生态环境局、区经委

相关企业

40

推进工业园区内企业清洁生产

根据市经信委工作要求,推进朱家角工业园区规上企业清洁生产全覆盖

2023

区经委、区生态环境局

朱家角工业园区

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41

开展水产养殖场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

开展8000亩水产养殖场尾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达70%以上

2023

区农业农村委

相关街镇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42

扩大缓释肥应用

应用面积达到50000亩次

2023

区农业农村委

各街镇

43

巩固水肥一体化应用

每年巩固800亩菜田

2023

区农业农村委

各街镇

44

推广侧深施肥应用

应用面积达到42000亩次

2023

区农业农村委

各街镇

45

加强蔬菜绿色防控

每年巩固9000

2023

区农业农村委

各街镇

46

推进高效植保机械应用

自走喷雾机、无人机植保应用,覆盖率达80%

2023

区农业农村委

各街镇

47

减少农田化肥、农药总施用量

农田化肥、农药总施用量分别下降5

2023

区农业农村委

各街镇

推进生态循环农业

48

推进生态循环示范基地建设

建立生态循环示范基地8

2023

区农业农村委

各街镇

49

推进建设生态循环示范镇建设

建设生态循环示范镇1

2023

区农业农村委

各街镇

50

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保持100%,年处置率达到100%

2023

区农业农村委

各街镇

51

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

2023

区农业农村委

各街镇

52

推进蔬菜废弃物堆肥资源化利用

蔬菜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2023

区农业农村委

各街镇

53

完善地膜黄板回收体系

完善地膜黄板回收体系,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和黄板全量回收

2023

区农业农村委

各街镇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绿地林地建设

54

持续开展林地开放试点建设

建设1个林地开放试点

2023

区绿化市容局

各街镇

55

持续推进林地生态抚育

推进生态抚育林地9000

2023

区绿化市容局

各街镇

56

乡村振兴示范村绿化美化建设

建设10个乡村公园

2023

区绿化市容局

各街镇

57

街心花园建设

建设6个街心花园

2023

区绿化市容局

各街镇

58

强化实施特色道路建设

建设1条绿化特色道路

2023

区绿化市容局

各街镇

59

强化实施骨干绿道网络建设

建设45公里绿道

2023

区绿化市容局

各街镇

60

强化立体绿化建设

建设5.1万平方米立体绿网

2023

区绿化市容局

各街镇

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

重点领域节能

61

逐步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试点

争取每年落实1个超低能耗建筑

2023

区建设管理委

区建设管理委

62

持续深化和推进低碳示范区建设,含低碳社区建设、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近零示范区等

持续深化和推进低碳示范区建设,含低碳社区建设、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近零示范区等

2023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应对气候变化

63

加强低碳发展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并开展碳中和试点研究

2023

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循环经济和与绿色生活

循环经济示范

64

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

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

2023

区经委、区发展改革委

相关工业园区

资源利用效率提升

65

完善慢行设施,不断提高绿色出行比重

完善慢行设施,不断提高绿色出行比重

2023

区建设管理委

区建设管理委

66

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2023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区经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各区属公司

67

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加强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2023

区商务委、区邮政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

各街镇、各区属公司

68

绿色学校创建

开展绿色学校创建

2023

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学校

69

绿色社区创建

2021年底,全区45%以上社区创建达标;到2022年,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全区65%以上社区创建达标

2023

区精细化办、区建设管理委

相关社区

70

绿色商场创建

开展绿色商场创建

2023

区商务委

有关行业协会、各街镇、各区属公司

71

绿色生态城区创建

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创建

2023

区建设管理委

区建设管理委

能力建设

健全智慧监管能力

72

完善辖区内全要素、全领域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做好国控、市控监测站点建设的前期协调及建设运行保障

建立覆盖路边、河道的综合立体交通环境监测网络;做好国控、市控监测站点建设的前期协调及建设运行保障;完善地表水重点敏感区特征因子监测能力;加强国考断面水质预警监控和评估精细化管理;完成黄浦江上游骨干河道地表水水生态监测网络的构建,整合优化国控、市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2023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完善市场治理体系

73

开展街镇(园区)基层环境治理试点示范

开展街镇(园区)基层环境治理试点示范

2023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街镇、工业园区

 

附表2

青浦区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区级项目清单

专项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任务和项目规模

节点

要求

责任单位

协调部门

实施单位

水环境保护

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或集中纳管

计划对朱家角、练塘、金泽镇共23座农污处理站实施提标改造和纳管

2023

区水务局

朱家角、练塘、金泽镇

城市面源治理

2

开展新一轮雨污混接改造

结合“美丽家园”等惠民工程,对全区水质反复河道、上一轮调查改造未覆盖等重点区域开展新一轮雨污混接改造

2023

区水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区水务局、各街镇

加强河湖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3

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

基本完成全区镇管及以上河道的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累计完成全区总河湖长度60%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

2023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各街镇、青浦工业园区

4

元荡堤防达标及生态岸线贯通工程(二期)

对元荡1.9公里岸线沿湖15米范围岸线改建护岸、墙前水下地形整治、新建防汛通道、改建支河桥梁水闸等;同时对沿湖1580米的腹地范围进行鱼塘淤泥的疏浚和岸坡修整、水生态修复、道路地坪铺设、局部绿化改造等工程

2022

区水务局

区水务局

5

实施金泽镇西南圩区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对金泽镇西南圩的18条共计21.07公里河道(湖泊)按重点打造和一般治理两类进行河道整治

2023

区水务局

区水务局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与资源化利用

6

生活垃圾清运车辆更新配置

完成更新购置湿垃圾清运车80

2023

区绿化市容局

各街镇

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持续推进村镇公厕建设

7

集镇和农村地区公厕治理

逐步推进公厕实施截污纳管,对于无条件纳管的公厕,指导督促做好三格化粪池建设,规范对粪便的收集与处置工作

2023

区绿化市容局

各街镇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8

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河道水质提升协同治理

通过实施清洁生产、生态拦截、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多种措施,实现园区内河道水质总体优于Ⅲ类水质的治理目标

2023

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

现代农业园区

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9

绿色食品认证

绿色食品认证率30%以上

2023

区农业农村委

各街镇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10

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通过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每年增殖放流各种鱼类900万尾

2023

区农业农村委

区农业农村委

循环经济和与绿色生活

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布局

11

发展循环经济

每年扶持一批循环经济项目

2023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委、区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

持续推广绿色生活、生产方式

12

发展绿色能源

大力推进光伏建设

2023

区发展改革委

相关部门、各街镇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保障机制

监测能力建设

13

建设先行启动区大气环境监测评估体系

优化现有网络布点,编制构建一体化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实施方案

2023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