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区农业农村委关于《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QA130100020210051
主动公开
青府办发〔2021〕19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1.05.0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制订的《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本区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区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状和基础条件,制定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
一、基础条件
2018年,为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本区制定了《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经过三年努力,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184个行政村生产、生活设施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一是“三大整治”及村庄清洁行动有力推进,青浦乡村“底色”全面展现。通过有力的组织领导、有效的推进机制,连续两年的“三大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深入推进,成效显著,乡村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干净、整洁、有序、安全、和美”的青浦宜居乡村底色全面展现。
二是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区建设任务,青浦乡村“成色”普遍呈现。2018年,本区列入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区。全区11个街镇184个行政村“全区域、全要素”整镇推进、成片实施。至2020年底,11大类34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村容村貌显著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健全,民主管理能力和乡村治理水平明显加强,乡村成色普遍呈现。
三是“两个示范村”建设有效推进,青浦乡村“靓色”逐步显现。按照“三步走”推进路径和分层分级的推进策略,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有效推进。至2020年底,创建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55个,成功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6个。完成两批共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第三批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稳步推进。重固镇S26北部、朱家角镇沈太路、练塘镇朱枫公路三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有序推进。两个示范村建设成效逐步显现,增添了青浦乡村“靓色”。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的总体部署,以村容村貌提升、生态环境修复、美丽田园营造、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管理落实为主攻方向,弘扬“抢拼实善”新时代青浦奋斗精神,坚持“全区域、全要素”整镇整村推进,成片实施,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持续推进青浦乡村人居环境优化,助推乡村建设行动,让乡村成为绿色青浦的亮点和美丽青浦的底色,为高质量打造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长三角乡村振兴先行区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原则
(一)巩固基础。以强化常态长效管理,持续深入推进“三大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为基础,巩固前三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的成效,助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着力使乡村宜居宜业。
(二)满足基本。以满足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安全、便利、优质为出发点,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村容村貌,推动村民安全出行、方便村民文体健身、完善公共服务等基础性设施的提档升级。
(三)优化提升。在按市级下达的任务清单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依据《青浦区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和区级美丽乡村同创(二合一)实施(标准)指引》(详见附件1),围绕未创建区级美丽乡村的规划保留保护村,开展人居环境优化和区级美丽乡村建设“二合一”工程。
(四)分类实施。按照两年内“全区域”“全要素”完成的目标任务,区各条线部门、各街镇要围绕下达的任务清单组织和推进,确保每年各完成50%的任务。规划保留保护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与区级美丽乡村同创,通过区级考核,验收达标的,视作为完成区级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全覆盖。撤并型村,重点做好“三大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开展环境整治提升,完善必要的交通出行和公共服务设施。
四、实施范围
按照市级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方案要求,实施范围为184个行政村全覆盖;按照本区实施“二合一”工程要求,89个规划保留保护村实施区级美丽乡村创建(不含已建或在建55个区级美丽乡村)(详见附件2)。
五、总体目标
2021年1月起至2022年12月底,用两年时间,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二合一”工程,到2022年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取得重大进展,农村基础设施配置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区级美丽乡村建设实现规划保留保护村全覆盖。
六、重点任务
围绕市级方案和任务清单确定七大类20项重点任务(详见附表3)。
(一)提升村容村貌
1.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聚焦“十清二查一改变”,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兼顾村庄内外、镇村连接处、镇与镇之间,消除死角盲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巩固国家卫生区镇创建成果。(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三大整治”办;配合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
2.全面完成村庄改造任务。完成剩余0.25万户农户的改造工作,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基础底板覆盖面。(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区建设管理委、区财政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区规划资源局)
3.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以“三高两区”为重点,推进重固镇章堰村54户农民平移点和市级下达的农民集中居住任务。(牵头部门:区建设管理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
4.推进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民心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卫生室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开展保留保护村综合活动中心提升;加快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文化旅游局;配合部门:区规划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
5.实施乡村风貌融合。聚焦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开展村庄设计,实施乡村建筑风貌融合,确保农房立面、围墙、院落整体风格协调一致。(牵头部门: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配合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6.开展风貌和功能提升。聚焦保留村核心功能区域实施架空线整理;全域推进村庄公共环境绿化、美化,打造景观节点;增加乡村标识标牌导览,开展“小三园”建设,美化庭院环境;推进开放林地建设,实施林地抚育1000亩。(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化市容局;配合部门:区建设管理委、区文化旅游局、区科委、区规划资源局)
7.实施村内道路和破损桥梁改造。加快推进107公里村内破损道路、148座沿线破损桥梁达标改造;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重固镇集中居住归并点的道路提升示范,提升农村公路沿线景观,加强乡村风貌的串联和融合。(牵头部门:区建设管理委;配合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
8.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完成农村低收入户房屋排查工作,持续推进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提升农房质量安全、建筑功能和风貌水平。(牵头部门:区建设管理委;配合部门:区民政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财政局)
9.推进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持续推进“三片一链”四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打造6个乡村振兴示范村。29个村开展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89个保留保护村开展美丽乡村区级创建,实现区级美丽乡村全覆盖。(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财政局、区经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局)
(二)推进美丽田园建设
10.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重固、练塘、金泽三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1600亩,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区规划资源局、区水务局、青发集团)
11.提升农田环境状况。在村域范围内,聚焦田间地头、农田沟渠、农村道路等重点环节,全面清理各类生产生活垃圾,保持农田沟渠、田间道路干净、通畅。(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区建设管理委、区绿化市容局、区“三大整治”办)
12.提高农业废弃物治理水平。提升农作物秸秆收集转运处理能力,粮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进一步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农膜回收率达到97%,试点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营造“干净、整洁、美丽”的田园风貌;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到2022年,农田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下降到0.6万吨、0.02万吨。(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三)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
13.深化农村垃圾分类和收集模式。巩固提升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创建成果,提高垃圾分类实效,确保通过市级复核;不断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每日两次上门分类收集全覆盖;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不低于95%。(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配合部门: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14.推动农村湿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新建湿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配套装置升级,完成赵巷、朱家角、金泽、重固、华新等镇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设施改造建设,提升资源化利用率,促进源头减量。(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配合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
(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15.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因地制宜推广污水处理新技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强化对设施运行和出水水质的监督检查,开展老旧设施提标改造72座。(牵头部门:区水务局;配合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五)提升农村水体环境质量
16.改善乡村河湖水质。在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的基础上,强化农村地区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继续深化水环境整治,改善乡村河湖水质,实施水系连通、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推进77公里生态清洁小流域中小河道治理,逐步恢复乡村河湖水系格局。整治村级河道81公里,保持乡村河湖乡土特色和传统风貌,彰显河湖人文历史,提升便民景观品位。(牵头部门: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区规划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局)
(六)推动“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
17.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和乡、村道安全隐患整治年度计划落实落地,完成95公里提档升级改造任务。加大示范创建力度,聚焦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开展“四好农村路”1个示范镇、4条示范路创建。(牵头部门:区建设管理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
(七)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18.优化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将“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长效机制落到实处。推进“一网统管”,以打造智慧化、一体化、数字化、可视化为目标,建设“青浦区三大整治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登记、智能派单、流转追溯、监察督办、指挥调度、数据共享、智能报表、城运平台智能场景应用等功能。(牵头部门:区“三大整治办”;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区城运中心)
19.深化自治共治。发挥村规民约重要作用,引导广大村民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干”的自觉性。(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20.创新管理模式。逐步建立健全户长、路长、河长、桶长、田长等制度,将管护维护承包到人、责任到人。加大长效管护资金保障力度,加强工作考核,建立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资金拨付机制。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建立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制度。健全户长队伍,划分管理网格,落实网格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三大整治办”;配合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运中心)
七、实施步骤
(一)区级方案制定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底,为本方案调研制定阶段。
(二)全区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至2月,为方案征询意见、报批审核及动员部署阶段。
(三)街镇启动阶段。2021年3月至6月,各街镇要抢抓时间,在区级方案征询意见阶段开始,先行开展摸底调研、街镇方案草拟、工作班子组建等前期工作。待区级方案印发、区级动员部署完成,各街镇细化实施方案、开展优化工程的方案编制工作,做到“一村一方案”,形成项目清单。2021年6月底前完成50%村建设前期手续,2022年3月底前完成剩余50%村建设前期手续。
(四)实施阶段。2021年12月底完成50%村的年度建设任务,2022年9月底完成剩余50%村的建设任务。
(五)考核验收阶段。分两个具体阶段,第一批考核验收为2021年12月完成,第二批2022年12月完成。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作的领导机构,加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的组织领导,开展动员部署、现场督查调研。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协调,做实推进力量,负责计划下达,组织开展方案审批、检查指导,定期召开例会、组织督查考核、工作通报。各街镇作为责任主体,以相应的领导机构和推进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实推进机构、完善推进机制、细化推进措施和组织推进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村要建立以村党支部书记牵头、村“两委”班子全员参与的工作专班,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引导村民广泛参与。
(二)政策保障。根据实施内容和行政村类别实施分类保障。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条线政策。村庄改造、村内破损道路、破损桥梁达标改建、乡村振兴示范村、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集中居住归并点的道路提升示范、开放林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置、化肥农药减施、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水体环境整治、农村“四好农村路”和长效管护资金按现有条线政策执行,统筹推进。
二是出台优化提升奖补政策。1.补贴政策。根据规划保留保护村和撤并村分类补贴。89个规划保留保护村,实施人居环境优化和区级美丽乡村“二合一”工程,主要针对条线未覆盖的项目实施优化提升,聚焦乡村建筑风貌融合、架空线整理、乡村标识标牌导览、“小三园”建设、美化庭院环境、景观节点打造、农田环境整治和村内闲置土地整理等整治内容。按原区级美丽乡村1万元/户(以村庄户籍户数为准)的标准予以区级差别化补贴。40个撤并型村,以“干净、整洁、有序”为主要目标,重点聚焦架空线整理、乡村标识标牌导览、“小三园”建设、农田环境整治和村内闲置土地整理等整治内容,保持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一村一策”按不高于0.50万元/户的标准予以区级差别化补贴。2.奖励政策。针对实施人居环境优化和区级美丽乡村“二合一”工程的行政村,根据具体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在0.5万元/户标准内进行区级奖励。具体考核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区财政局另行制定。以上奖补资金可由各街镇在实施“二合一”工程的村之间统筹使用。镇、村在拆违、宅前屋后环境整治方面的投入,不纳入区级奖补范围。
三是实行差别化奖补。朱家角镇、练塘镇、金泽镇、白鹤镇按区、镇7:3承担;赵巷镇、徐泾镇、华新镇、重固镇按区、镇5:5承担;夏阳街道、盈浦街道、香花桥街道由区财政全额承担。鼓励镇和村根据自身财力增加自筹投入,街镇和村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程。
四是实行预拨和清算机制。人居环境优化和区级美丽乡村“二合一”工程申报确认后,区级补贴资金通过区与镇财力结算先行下达60%,剩余补贴资金和奖励资金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及项目实际投资清算。考核未通过的村,该部分预拨资金在区与镇财力结算中扣回。街道所涉项目经费通过区级预算安排。
(三)督查考核。将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年度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目标管理系统”和街镇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实施目标管理。区政府将通过“以奖代拨”实施对街镇、对村居的考核。要加大督导力度,建立巡查检查制度,通过交叉检查、日常巡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工作跟踪问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围绕两年全覆盖和高质量完成的工作要求,实施挂图作战、挂牌督战。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制定督查考核办法,每月实施督查考核和通报工作进展,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各街镇、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目标任务,细化推进方案和推进时间表,每月报告进展情况。各街镇要落实对村居的督查考核措施,压实村“两委”班子的工作责任。
(四)宣传动员。通过“绿色青浦”“三农”微信平台和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信息,宣传各街镇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各街镇、各行政村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充分激发和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热情。
附件:1.青浦区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和区级美丽乡村同创实施(标准)指引
2.青浦区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和区级美丽乡村同创计划名单
3.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一览表
附件1:
青浦区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和区级美丽乡村同创实施(标准)指引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要求 | 备注 |
1 | A基础类 | 村内道路 | 村支路、宅间路硬化及破损修缮(影响出行的破损),对村支路在不占用耕地的情况下,路面适当拓宽,但不宜超过4.5米。原则上不新建道路。 | 部分车行路可以建设会车点 |
2 | 路灯 | 根据村支路、宅间路路面宽度,考虑路灯布点方式,联排路灯建议采用交流电,点上散在布设路灯可采用太阳能路灯。路灯采用节能路灯 | ||
3 | 公厕 | 对村内现有公厕提档升级,按照《公共厕所建设管理作业标准》要求,每村至少建设一座3类公厕,并做好截污纳管工作。 | ||
4 | 垃圾厢房 | 按照《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置技术要求(试行)》要求,对村内现有垃圾厢房提档升级,并做好截污纳管工作。 | ||
5 | 停车场 | 对于目前停车场地无法满足停放的村,根据郊野单元(村庄)规划,选取符合用地规划杂边地建设停车点位。停车场地建议多采用透水砖铺设。 | ||
6 | 室外健身点 | 按照《上海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建设导则》要求,完善村内现有室外健身点的器材配置。对于目前村庄无室外健身点或室外建设点无法满足村民需要的,根据郊野单元(村庄)规划,选取土地性质允许的场地,新增室外健身点。健身器材需符合相关采购目录要求。 | ||
7 | 健身步道 | 按照《上海市民健身步道建设导则》要求,完善村内现有健身步道。对于目前村庄无健身步道或建设步道无法满足村民需要的,根据郊野单元(村庄)规划,选取土地性质允许的场地,新增健身步道。在建设健身步道时要结合村庄风貌、可开放林地、村内主要河道沿河等因地制宜。 | 应结合河岸、可开放林地 | |
8 | A基础类 | 综合文化活动室 | 按照《关于切实加强本市基层(居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和提升现有综合文化活动室(场点)必要的设施和功能配置。 | |
9 | “小三园” | 针对小菜园、小花园、小果园不规整、高低不平整、围栏布设凌乱及“小三园”内乱堆放、乱搭建等现象开展集中整治。“小三园”整治与建设要注重风貌管控,要因地制宜选用围栏材质,便于养护。围栏设置要形式多样,要有乡村特色。 | ||
10 | 村庄“三线” | 开展“三线”综合整治,重点针对村庄内架空线杂乱且松散以及乱拉、私拉而形成“蜘蛛网”的现象,通过集中盘整、捆扎合并、沿墙走线等方式开展整治。 | ||
11 | 什边地 | 对村庄内部及周边什边地,开展集中整治后综合利用(根据地类性质和国土空间管控要求,因地制宜种植绿化、果树、村民菜园等),确保整体平整、规整和不积水、无积存垃圾和杂草丛生等现象 | ||
12 | 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修缮 | 根据其他条线部门标准要求,开展设施修缮及提升。 | ||
13 | B整治类 | 沟渠塘整治 | 对村内沟渠、塘进行清理整治,确保沟渠、塘不存在黑臭、绿藻、堵塞等现象。 | |
14 | 村内公共空间整治 | 开展对村内公共空间综合整治,整治侵占公共空间违法建筑(构筑)物、清理整治残垣断壁、清除村民出行障碍物,并实施平整后综合利用(绿化、果树、花卉、菜园等)。 | ||
15 | 河岸(堤)整治 | 开展村内河道岸坡综合整治,对擅自侵占河道岸乱搭乱建、乱坡堆物、翻垦种植蔬菜、围栏养殖畜禽、建筑垃圾堆放等开展集中整治,并实施河岸绿化、美化。对存在村民出行安全的岸段加装安全护栏和路灯等设施。 | ||
16 | 标识标牌 | 设立村庄门头及其他指引类、介绍类标识标(路)牌,设计和建设要符合村庄风貌,选用材质要便于维护保养。 | 可布设宣传栏 | |
17 | C提升类 | 绿化美化 | 加强村庄道路两侧、河道岸坡、公共空间、农宅庭院的绿化美化,选用花草树种等要多样性,同时要便于养护。 | |
18 | 休憩园(点) | 在村民相对集中居住点,利用闲置什边地、可开放林地,增设休憩园(点)。 | ||
19 | 景观节点 | 围绕村庄核心区域、主要出入沿路、重点河道桥口、村民集中户外活动场点等,可适度建设符合整体风貌的景观节点。 | ||
20 | 核心区风貌改造 | 村庄核心区道路白改黑,电线杆多杆合一,可以适当使用有主题、乡味和美感,色彩与周围风格相衬的墙画。 |
备注:各街镇在编制提升方案时,按照可用资金,就建设和提升内容以优先满足A类,其次为B类,最后是C类,并以此作为区级审核、实施优化工程和区级验收的主要评判标准。
附件2:
青浦区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和区级美丽乡村同创计划名单
序号 | 街镇 | 行政村 | 数量 | 备注 |
1 | 赵巷镇 | 崧泽村、沈泾塘村 | 2 | |
2 | 徐泾镇 | 金联村、前明村 | 2 | |
3 | 华新镇 | 朱长村、华益村、陆象村、凌家村、淮海村、马阳村、火星村、北新村、新木桥村、叙南村、坚强村、白马塘村 | 12 | |
4 | 重固镇 | 郏店村、毛家角村、新联村 | 3 | |
5 | 白鹤镇 | 鹤联村、江南村、金项村、梅桥村、青龙村、沈联村、胜新村、塘湾村、万狮村、五里村、响新村、赵屯村、朱浦村 | 13 | |
6 | 朱家角镇 | 淀山湖一村、创建村、水产村、山海桥村、小江村、先锋村、安庄村、周荡村、横江村、沈巷村、万隆村、薛间村 | 12 | |
7 | 练塘镇 | 北埭村、东泖村、东田村、泾珠村、联农村、练东村、双菱村、星浜村、张联村、长河村、蒸夏村、朱庄村 | 12 | |
8 | 金泽镇 | 淀湖村、东天村、河祝村、建国村、金姚村、金泽村、钱盛村、三塘村、西岑村、新池村、新港村、雪米村、任屯村、田山庄村、杨湾村、爱国村、徐李村、淀西村 | 18 | |
9 | 夏阳街道 | 城南村、金家村、塔湾村、太来村 | 4 | |
10 | 盈浦街道 | 南厍村、天恩桥村 | 2 | |
11 | 香花桥街道 | 曹泾村、朝阳村、大联村、东方村、东斜村、泾阳村、向阳村、新桥村、燕南村 | 9 | |
小计 | 89个 |
附件3:
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一览表
重点 任务 | 序号 | 任务清单 | 具体内容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责任区域 | 节点目标 | 2021年度完成指标 | 2022年度完成指标 |
(一)提升村容村貌 | 1 | 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 聚焦“十清二查一改变”,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兼顾村庄内外、镇村连接处、镇与镇之间,消除死角盲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巩固国家卫生区镇创建成果。 | 区农业农村委、区卫健委、区“三大整治”办 | 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 | 各街镇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三大整治”行动、爱国卫生运动。 | 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三大整治”行动、爱国卫生运动。 |
2 | 全面完成村庄改造任务 | 完成剩余0.25万户农户的改造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建管委、区财政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区规划资源局 | 白鹤镇、朱家角镇、练塘镇、夏阳街道 | 2021年完成任务量的100%。 | 完成0.25万户村改造。 | / | |
3 | 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 | 以“三高两区”为重点,推进重固镇章堰村54户农民平移点和市级下达的农民集中居住任务。 | 区建管委 | 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 | 重固镇 |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 完成重固镇章堰村54户农民集中居住和市级下达的农民集中居住年度任务. | 完成市级下达的农民集中居住年度任务。 | |
4 | 推进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 | 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卫生室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开展保留保护村综合活动中心提升;加快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体育局、区文旅局 | 区规划资源局、区发改委 | 相关街镇 | 2021年完成任务量的50%;2022年完成任务量的50%。 | 完成任务量的50%。 | 完成任务量的100%。 | |
5 | 实施乡村风貌融合 | 聚焦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开展村庄设计,实施乡村建筑风貌融合,确保农房立面、围墙、院落整体风格协调一致。 | 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街镇 | 按年度确定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完成村庄设计。 | 完成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村村庄设计。 | 完成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村村庄设计。 | |
6 | 开展风貌和功能提升 | 聚焦保留村核心功能区域实施架空线整理;全域推进村庄公共环境绿化、美化,打造景观节点;增加乡村标识标牌导览,开展“小三园”建设,美化庭院环境;推进开放林地建设,实施林地抚育1000亩。 | 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化市容局 | 区建管委、区文旅局、区科委、区规划资源局 | 各街镇 | 2021年完成任务量的50%;2022年完成任务量的50% | 结合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及美丽乡村建设开展风貌和功能提升;实施林地抚育500亩。 | 结合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及美丽乡村建设开展风貌和功能提升;实施林地抚育500亩。 | |
7 | 实施村内道路和破损桥梁改造 | 加快推进107公里村内破损道路、148座沿线破损桥梁达标改造;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重固镇集中居住归并点的道路提升示范。 | 区建管委 | 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 | 相关街镇 | 2021年完成任务量的50%;2022年完成任务量的50%。 | 完成100座桥梁达标改造,完成55公里破损道路修复。 | 完成剩余52公里道路和48座桥梁改造工作 | |
8 | 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 | 完成农村低收入户房屋排查工作,持续推进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 | 区建管委 | 区民政局、区房管局、区财政局 | 各街镇 | 完成年度任务。 | 完成22户危房改造。 | 完成年度危房改造任务。 | |
9 | 推进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 | 推进“三片一链”四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打造6个乡村振兴示范村。29个村开展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89个保留保护村开展美丽乡村区级创建。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财政局、区经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等 | 相关街镇 | 2021年、2022年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 完成2020年度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任务;申报不少于10个村参加市级美丽乡村市级评审;50个村开展区级美丽乡村创建 | 根据市级下达任务指标,完成2021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任务;申报不少于10个村参加市级美丽乡村市级评审;39个村开展区级美丽乡村创建 | |
(二)推进美丽田园建设 | 10 | 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 完成重固、练塘、金泽三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1600 亩。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规划资源局、区水务局、青发集团 | 重固镇、练塘镇、金泽镇 | 2021年、2022年分别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 2021完成7600亩 | 2022年完成4000亩 |
11 | 提升农田环境状况 | 在村域范围内,聚焦田间地头、农田沟渠、农村道路等重点环节,全面清理各类生产生活垃圾,保持农田沟渠、田间道路干净、通常。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三大整治”办 | 各街镇 | 2021年完成任务量的60%; 2022年完成任务量的40% | 完成60%的田间环境整治。 | 完成100%的田间环境整治。 | |
12 | 提高农业废弃物治理水平 | 提升农作物秸秆收集转运处理能力,粮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进一步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农膜回收率达到97%,试点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到2022年,农田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下降到0.6万吨、0.02万吨。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镇 | 2022年完成任务 | 粮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农膜回收率达到95%;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下降到0.62万吨、0.022万吨。 | 粮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农膜回收率达到97%;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下降到0.6万吨、0.02万吨。 | |
(三)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 | 13 | 深化农村垃圾分类和收集模式 | 巩固提升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创建成果,提高垃圾分类实效,确保通过市级复核;不断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每日两次上门分类收集全覆盖;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不低于95%。 | 区绿化市容局 | 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镇 | 2021年完成任务量的50%; 2022年完成任务量的50% | 完成任务量的50% | 完成任务量的50% |
14 | 推动农村湿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 因地制宜新建湿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配套装置升级,完成赵巷、朱家角、金泽、重固、华新等镇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设施改造建设,提升资源化利用率,促进源头减量。 | 区绿化市容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 | 徐泾镇、赵巷镇、朱家角镇、金泽镇、重固镇、华新镇 | 2021年完成任务量的60%; 2022年完成任务量的40% | 完成赵巷、朱家角、金泽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设施改建 | 完成剩余任务 | |
(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 15 | 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 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强化对设施运行和出水水质的监督检查,开展老旧设施提标改造72座。 | 区水务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街镇 | 2021年完成任务量的50%; 2022年完成任务量的50% | 开展老旧设施提标改造36座。 | 开展老旧设施提标改造36座。 |
(五)提升农村水体环境质量 | 改善乡村河湖水质 | 强化农村地区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继续深化水环境整治,改善乡村河湖水质,推进77公里生态清洁小流域中小河道治理,逐步恢复乡村河湖水系格局。整治村级河道81公里,保持乡村河湖乡土特色和传统风貌,提升便民景观品位。 | 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 | 区规划资源局、区文旅局 | 各街镇 | 2021年完成任务量的60%; 2022年完成任务量的40% | 推进46公里生态清洁小流域中小河道治理,整治村级河道49公里 | 推进31公里生态清洁小流域中小河道治理,整治村级河道32公里 | |
(六)推动农村公路提质增效 | 17 | 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 | 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和乡、村道安全隐患整治年度计划落实落地,完成95公里提档升级改造任务。加大示范创建力度,聚焦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开展“四好农村路”1个示范镇、4条示范路创建。 | 区建管委 | 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街镇 | 2021年完成任务量的50%; 2022年完成任务量的50% | 完成56公里提档升级改造,开展示范镇创建准备工作和2条示范路创建。 | 完成剩余39公里提档升级改造任务,创建1个示范镇,2条示范路。 |
(七)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 18 | 优化管护机制 | 坚持建管并重,将“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长效机制落到实处。推进“一网统管”, 以打造智慧化、一体化、数字化、可视化为目标,建设“青浦区三大整治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登记、智能派单、流转追溯、监察督办、指挥调度、数据共享、智能报表、城运平台智能场景应用等功能。 | 区“三大整治办” | 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建管委、区卫健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区城运中心 | 各街镇 | 2021年建立三大整治综合管理系统,2022年完善管理系统。 | 建立三大整治综合管理系统。 | 完善三大整治综合管理系统。 |
19 | 深化自治共治 | 针对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规民约“草根宪法”重要作用,引导广大村民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性。 | 区民政局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街镇 | 2021年完成任务量的50%; 2022年完成任务量的50% | 2021年完成任务量的50% | 2022年完成100% | |
20 | 创新管理模式 | 逐步建立健全户长、路长、河长、桶长、田长等制度,将管护维护承包到人、责任到人。加大长效管护资金保障力度,加强工作考核,建立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资金拨付机制。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建立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制度。健全户长队伍,划分管理网格,落实网格责任,强化日常管理。 | 区农业农村委、区“三大整治办” |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运中心 | 各街镇 | 完善长效管理模式。 | 持续推进长效管理。 | 持续推进长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