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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撤销重固镇福泉山村二东村民小组建制的批复

QA100100020210087

主动公开

青府发〔2021〕48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1.09.18

重固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撤销福泉山村二东村民小组建制的请示》(重府〔2021〕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重固镇福泉山村二东村民小组建制。

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该村民小组集体资产处置工作。

三、落实地域及有关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确保平稳过渡。

此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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