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青浦区朱家角镇复兴路西侧33-05、34-01、34-06、36-07、38-02、39-05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主体认定的批复

QA130100020230011

主动公开

青府发〔2023〕8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3.02.22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关于青浦区朱家角镇复兴路西侧33-05、34-01、34-06、36-07、38-02、39-05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主体认定的请示》已收悉。原则同意由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朱家角镇复兴路西侧33-05、34-01、34-06、36-07、38-02、39-05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开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请加强对开发主体的督促指导,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