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河湖管理等级的批复
QA130100020230097
主动公开
青府发〔2023〕47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3.09.27
区水务局:
《青浦区水务局关于调整河湖管理等级的请示》(青水〔2023〕1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规划属性,原则同意将蒋墩横河、泖河泾2条3.23公里河道管理等级调整为区级。
二、根据功能属性,原则同意将朱昆河、鼓盆港、矮浦港、梁眼浦、东风港5条27.14公里河道管理等级调整为区级。
三、根据区域属性,原则同意将东鹤河、界河、东联河、沈家泾、万隆石浦港、盛家埭江、潘家浜、王淀泾、城南横港、新开段一(暂命名)、规划新开河六(暂命名)、夏团泾(含夏团泾拓宽段)、金罗港、袁家二号河、厍南河、慢七湾、管浦江、圈盘港、陈桥浜20条38.18公里河道以及西白荡、南白荡2个湖泊管理等级调整为区级。
调整后全区区管河道由69条327.05公里增加到96条395.6公里,区管湖泊由13个增加到15个。要以河湖管理等级调整为契机,进一步扩大管理覆盖面和加大管理力度,提升区域河湖管理水平。相关河湖等级调整后,原有管理权责暂时不变。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