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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财政局关于印发《青浦区设施菜田维修管理办法》的通知

QB530800020240026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4〕263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11.2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代农业园区:

为了确保我区蔬菜生产稳定和安全,巩固设施菜田建设成果,提升蔬菜核心基地的基础设施,增强生产能力,充分利用好菜田设施财政性资产维修资金,有计划开展设施维修工作,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沪农委〔2022〕7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蔬菜生产实际,制定了《青浦区设施菜田维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设施菜田维修管理办法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25日


青浦区设施菜田维修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我区蔬菜生产稳定和安全,巩固设施菜田建设成果,提升蔬菜核心基地的基础设施,增强生产能力,充分利用好菜田设施财政性资产维修资金,有计划开展设施维修工作,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沪农委〔2022〕7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蔬菜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维修原则

1.根据菜田建设年限,结合菜田实际状况,先建先修,有计划安排维修。

2.维修项目内容要围绕生产实际出发,要节约资金,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满足生产需要为目的,提升蔬菜产能为目标,拾遗补缺,开展菜田设施维修工作。

3.利用蔬菜设施大棚种植花卉、水果等经济作物用途改变的大棚设施不列入维修计划,由资产管理单位自行负责。

二、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委是设施菜田维修管护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区域内设施菜田管护政策制定,工作推进,其下属区农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区设施菜田维修行业管理工作,包括明确管护资金使用的范围和要求;指导、督促各街镇管理单位细化管护内容;开展区对镇考核工作,为后续的资金拨付提供依据。

区财政局负责设施菜田管护实施过程中资金的审核、拨付和监督检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现代农业园区是辖区内设施菜田管护的责任主体,并接受区农业农村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街镇农业农村服务(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和现代农业园区农服中心做好辖区内设施菜田管护工作,具体负责配套资金的落实和设施的运行、养护、维修、考核等工作;梳理菜田设施使用状况,编制菜田设施管护计划,组织实施工作。

三、维修范围及内容

维修范围为自2005年以来由市区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并形成的保护地和高标准蔬菜基地设施,本办法适用于日常维修为主,大修及更新不在此范围内。维修内容为蔬菜基地管棚设施(含薄膜)、道路设施、基地围栏、排灌设施及生产配套设施(育苗设施和电力配套)提升等。

四、维修资金组成与管理使用

维修资金由市考核奖励资金200元/亩、区财政配套资金100元/亩组成、菜田设施使用单位自筹200元/亩,管护经费要求严格用于菜田设施的管理和运行维护,确保专款专用。市、区补贴资金通过区与镇财力结算下达,采取预拨和考核清算制度,年初预拨区补助资金,年中考核,年底清算。考核结果参考市对区考核结果。各街镇未落实配套资金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在下年度预算资金安排时予以扣回。

五、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负责本区域内菜田设施使用状况排摸工作,做好维修面积统计,维修方案编制,切实加强维护制度建设:

(一)设施登记制度。对菜田设施进行统计造册,做到基础设施统计信息详实准确。

(二)责任落实制度。制定设施菜田的运行、养护、维修工作制度,如通过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维护具体工作,应做好维护单位的监督管理,按要求开展对维护单位的考核。

(三)检查考核制度。建立设施菜田维护工作监督考核制度,明确设施菜田经营单位在运行、养护、维修、检查等环节中的考核职责,通过日常检查与阶段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菜田设施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台账管理。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建立管理记录册,登记年度设施养护、维修、检查,费用明细、照片图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用途合规。

六、附则

1.本办法最终解释归区农业农村委,若上级部门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2.本办法实施时间自2025年1月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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