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申请办理服务指南

主动公开

2025.01.15

老年综合津贴:老年综合津贴是一种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老年福利待遇。具有上海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享受。

享受标准:目前,津贴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

年龄(周岁)

65-69  

70-79  

80-89  

90-99  

100及以上

标准(元/月)

75  

150  

180  

350

600

津贴发放标准随着老年人年龄增长自动调整,无需另行操作。

申领方式:老年综合津贴实行“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无需申请即可享受。老年人只需要选择通过上海市敬老卡或社会保障卡领取津贴。

老年人可以通过“随申办市民云”、“一网通办”或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就近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过人工窗口或自助终端选择津贴领取渠道。

由监护人或代理人前往就近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选择津贴领取渠道的,应当提供老年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或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选择通过上海市敬老卡领取津贴的老年人,可在符合条件的前一个月,办理上海市敬老卡。选择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津贴的老年人,请确保社会保障卡基本信息准确无误。为方便领取津贴,请及时办理上海市敬老卡或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手续。

津贴查询:打开老年人本人的“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进入“我的”—“我的办件”查询,也可前往就近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人工窗口查询。

发放时间:津贴采取按季度发放的方式,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将当季度津贴存入老年人的卡内。

非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新确认的老年人,首次享受的津贴于当月或次月15日发放。

渠道变更:2024年6月1日起,已通过上海市敬老卡领取津贴的老年人,可以根据需要,通过“随申办市民云”、“一网通办”或者前往就近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过人工窗口或自助终端,将津贴领取渠道变更为社会保障卡。

变更老年综合津贴领取渠道后,下一次的津贴将通过新渠道进行发放。为确保老年人及时领取老年综合津贴,建议确实有需要时再进行更换。

卡号变更:老年人可以按照原发卡商业银行的规定办理注销后,再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敬老卡或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重新办理新卡,办理之时选择新的发卡银行即可。

津贴补发:津贴从2024年5月1日起实行“免申即享”。在2024年5月及之后符合津贴享受条件的老年人,无论逾期多久,都可从符合条件的当月起全额补发;对于2024年5月前符合津贴享受条件的老年人,在2024年5月之后的津贴将全额补发,2024年5月之前的津贴按照原政策可最多追溯到“免申即享”实行当月起的前二年。

因卡注销、挂失等原因未发放的老年综合津贴,在重新办理卡、津贴恢复正常发放后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