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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青浦区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QB530300020250026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5〕117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07.14

练塘镇人民政府:

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渔业重点工作要求,结合《青浦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5年)》和养殖实际情况,我委研究制定了《2025年青浦区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2025年青浦区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上海市渔业重点工作,全面推进青浦区渔业绿色发展,深入落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结合各养殖场属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的通知》(沪农委〔2024〕93号)文件精神,以“坚持创新、提高效益”为理念,采用“三池两坝”或其它新型尾水治理技术,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建设,落实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措施,使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再利用,外排尾水符合《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1/1405-2023)要求。

二、建设条件

(一)养殖场应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属于水域滩涂规划保留范围内,周边环境符合绿色生产环境条件;

(二)养殖场应依法从事水产养殖生产活动,且正常开展养殖生产;

(三)养殖场应持有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或用于水产养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取得水域滩涂使用权的证明。

三、建设地点

2025年青浦区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项目治理点位于练塘镇,具体布点安排见附件。

四、建设主体

由青浦区水产技术推广站作为2025年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的建设主体,负责项目实施。

五、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按照《关于下达2019年渔业生态和水产品安全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沪农委〔2019〕170号)文件中“三池两坝”建设内容开展建设;或选择市面上具有创新性、占地少、治理效率高、有成功过应用经验的尾水处理设施开展建设。建设标准为5000元/亩,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二)无论采用何种尾水治理内容建设,养殖尾水经治理后须达到《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1/1405-2023)排放限值要求,主要限值如下:

六、验收

项目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针对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项目完成审计后,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对项目实施总体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调整变更情况、档案资料情况等内容进行验收。同时查看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尾水水质检测报告。

七、时间安排

尾水治理建设时间原则上为2年,2025年完成批复立项,2026年完成建设和验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协调。练塘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治理点位鱼塘前期腾退工作落实,配合推进项目建设;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项目实施。各部门相互配合,统筹协调做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

(二)规范工作流程。尾水治理建设应以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为宗旨,根据布点安排,结合养殖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设计方案,明确目标、内容、要求和时间节点,突出养殖尾水治理的的生态环保功能。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应按要求积极做好相应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对相关街镇尾水治理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


附件:2025年上海市青浦区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项目布点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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