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邀请利益相关方参加《关于进一步促进青浦区农村集体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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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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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5
今天(6月15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杨小菁主持召开区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做好第二轮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关于《进一步促进青浦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编制情况的汇报,研究近期有关工作。区领导孙挺、金俊峰、倪向军、姚少杰、肖辉出席。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促进青浦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编制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谋划当前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形势,强化思想认识、找准矛盾问题、集中力量攻坚,纵深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如期达标;要明确工作重点,根据时间节点倒排任务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照指标任务形成具体措施和指导村级组织实施的路径,落实责任、合力攻坚;要加大农业招商力度,高效配置农村集体资金、土地、人才、项目等,提升区、镇、村三级平台“造血”功能,着力强化“百村基金”投资运作,扩大项目范围,提升收益率,形成从立项到管理的科学有效机制,推动农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练塘镇浦南村党总支副书记钱春蕾:释放农村经济组织活力和动力。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更多发展的灵活性,同时希望区镇两级积极探索新的造血项目,以农村集体经济参投优质造血项目,有效促进集体经济增收增产。
夏阳街道社发中心主任蔡君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方面,建议对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自身土地资源、资产、资金,投入固定资产、引进产业项目产生相应的税赋,制订相应的扶持政策,以一定比例直接对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财力扶持。
朱家角镇张马村党支部书记朱惠根:方案实施以后,尽快研究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中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部分的最低补偿机制,同时希望能扩大补偿范围,如我们村这种因二级水源保护地而限制发展的情况也能探索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有效保护受环境保护政策影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