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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区水务局制订的《关于本区区、镇管河湖和村级河道及其管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

QA130100020190167

主动公开

青府办发〔2019〕60号

2019.12.2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区水务局制订的《关于本区区、镇管河湖和村级河道及其管理范围的规定》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9年12月15日

关于本区区、镇管河湖和村级河道及其管理范围的规定

为加强本区河道管理,保障防汛安全,改善河道水环境,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本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现就本区区、镇管河湖和村级河道及其管理范围作如下规定:

一、青浦区有区管河道18条,镇管河道186条(包含区级镇管河道51条),村级河道1736条;区管湖泊13个,镇管湖泊9个。详见《青浦区2018年第一季度水体明细表》。

二、河湖的管理范围包括水域和陆域两部分。水域是指河道两岸河口线之间的全部区域;陆域是指沿河口线两侧各外延不小于6米的区域,包括防汛墙、防汛通道等。详见《青浦区河湖管理范围明细表》。

三、青浦区河湖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按照《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河湖两侧涉及城市道路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四、青浦区水务局是本区河湖主管部门,青浦区河道水闸管理所负责对本区区管河湖日常监督管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镇、村级河湖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1.青浦区2018年第一季度水体明细表

2.青浦区河湖管理范围明细表

青浦区水务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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