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青浦区集中打击整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QA100100020220130

主动公开

青府办发〔2022〕55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2.11.3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浦区集中打击整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  金俊峰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  王毅荣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蔡  军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胡  荣   公安青浦分局副局长

肖晓平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周思琴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

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殷  涛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李玉洁   区经委副主任

尤海东   区司法局副局长

沈  峰   区商务委副主任

沈根弟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沈利群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钟  青   区医保局副局长

乐可敏   青浦海关副关长

姚  强   青浦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卫东   区法院副院长

王贤诚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二、办公室设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沈根弟同志兼任。

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部署本区药品安全工作、完成市区两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专项成果宣传;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2.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