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QA130100020230044
主动公开
青府办发〔2023〕17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3.3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2023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深化本区政务公开工作,助力全区中心工作落地见效,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打造透明度最高、营商环境最优城市。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总体部署和本市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逐步推动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从注重公开数量向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到2023年底,配合完成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建设任务,政策文件的数字化归集和推送机制基本形成,全流程优化政策公开服务的工作机制趋于完善,公开信息的实用性不断增强,政民互动效果进一步显现,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信息公开
(三)第六届进博会开展情况信息公开。加大与媒体合作力度,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深入挖掘和展示我区在服务保障进博会各项工作中的切实成效,及时发布第六届进博会相关保障服务、提升周边环境质量、强化应急处突力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各类信息,营造浓厚迎博、办博氛围,打响进博会品牌、放大进博会效应、做大进博会平台、弘扬进博会精神。(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进博办、各街镇、区级公司、各相关部门)
(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加大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青浦片区建设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力度。一方面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青浦片区区域城运数字体系,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能级和水平。另一方面不断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完善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创新项目管理机制,及时更新中国国际公共采购论坛、“潮涌浦江”投资推介会等活动以及重大项目落地情况。(责任单位:区青东办)
(五)深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情况信息公开。加大对示范区“8+1+2”重点领域制度创新成果的公开,加强对“一厅一片”重点区域和互联互通、生态环保、产业创新、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重大项目的跟踪,加大示范区四周年重大活动轮值青浦的宣传推介。(责任单位:区区域发展办、区政府相关部门)
(六)青浦新城建设推进情况信息公开。加大对新城范围内重点规划、重大项目、重要活动的宣传推介,按季度组织相关活动,及时宣传新城在功能导入、产业发力、交通引导、蓝网绿脉、住有所居等十大专项行动领域取得的进展成效。完成新城规划展示场地建设,打造全方位宣传和展示新城建设的重要窗口。坚持开门做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新城范围内规划设计编制和调整的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区新城办)
(七)城市空间格局优化提升情况信息公开。做好美丽乡村、美丽街区、美丽家园、精品道路等环境提升工程进展信息披露,强化成果推介。(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房管局、区建管委)
(八)扩大有效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及时发布解读我区重点产业政策,做好产业行业扶持政策、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成果奖励等内容公开制度。提升营商环境专栏信息覆盖面和集成度,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完善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集中公开,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围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等制度措施精准推介和适用性解读,大力推行“市场主体合规一码通”,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卫健委、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政府相关部门)
三、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强化信息公开
(九)碳达峰碳中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和试点示范进展情况。加强碳普惠制度和绿色降碳改造措施宣传解读。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等污染防治工作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
(十)住房保障、城市更新和招生入学信息公开。继续做好住房保障政策发布,及时公开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等相关信息。集中公开“两旧一村”改造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旧住房更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公示,并加强宣传解释。继续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教育局)
(十一)就业、养老、托育和民生保障待遇信息公开。针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切实做好就业帮扶、技能培训等政策及服务信息的发布,加大政策解读和推送力度。动态更新新建养老床位、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长者食堂、普惠性托育点等养老托幼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养老、失业、工伤、医保、低保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信息的及时发布。(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退役军人局)
(十二)公共文化活动和促进消费信息公开。做好公共文化服务能级提升、重要惠民活动、城市新空间打造等信息公开。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力度,及时更新促进绿色消费的政策和标准。加强“五五购物节”、上海旅游节、上海市民文化节等节庆活动宣传推广。深化“浦江游览”“建筑可阅读”“海派城市考古”等品牌内涵挖掘,及时发布精品项目和服务体验信息。(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商务委)
四、围绕实现高效能治理强化信息公开
(十三)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信息公开。加强防汛防台、雨雪冰冻、燃气、消防、交通等应急预案披露和预警提示,提高突发情况信息发布时效性。及时更新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以及改造易积水小区、道路积水点改造工作进展情况。依法完善餐饮企业安装燃气报警装置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区建管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应急局)
(十四)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信息公开。围绕惠农资金补助发放、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等事项,通过分配结果公示与存档备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责任单位:各街镇、各相关部门)
(十五)财政和审计整改信息公开。原则上,每个预算单位预算金额600万元以上的项目(涉密信息等除外)均应公开,如预算单位没有6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至少公开1个项目;每个预算部门在单位公开的项目中选取1个重点项目,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情况公开。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集中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解读、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推进被审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十六)公共服务和投诉集中领域监管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披露。持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学科类培训机构等领域监管信息披露,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和消费预警提示。探索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发卡单位信用监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
五、围绕政策获取便利度完善政策发布和推送机制
(十七)完善政策公开源头管理。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政策服务的工作办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制定的政策文件标签目录,在政策文件明确出台的标签分类,为数字化归集和推送夯实基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十八)推进政策集中发布。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归集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市政府主动公开公文库的公文标准和分类体系,推动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的主动公开公文集中归集,纳入市政府统一的主动公开公文库,确保入库的公文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选取部分市民企业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政策文件体量大的领域开展跨层级、跨部门的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着力解决政策分散、查找难、适用难等问题。(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办、各相关部门)
(十九)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继续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及解读的线上精准推送,持续优化“两页”推送系统功能。结合“千人(企)千面”和多行业“一业一档”建设,持续完善群体“画像”,持续提升推送范围的准确性和推送内容可用性,探索提供主题政策订阅推送等增值服务。打造“政府+”政策推送“接力”机制,建立健全与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常态化协作机制。文件制定单位出台相关政策时,根据政策适用范围,将有关材料通过“随申办·企业云”及“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主动推送给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由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根据行业和园区内企业的实际需求,跑好政策推送的“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区政务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六、围绕政策实施落地率优化政策解读、沟通和咨询
(二十)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材料应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建议。政策出台后针对市民企业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责任单位: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二十一)探索政社合作、多元参与的政策沟通和辅导机制。文件制定单位要通过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加强对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针对性辅导。打造“政策公开讲”品牌,强化惠民利企政策辅导培训。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社会力量和组织参与政策宣传辅导。健全与企业的机制化沟通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分行业、分地域的政策沟通会等形式,宣讲国家、本市、本区重要市场准入政策、行业优惠政策等,加强涉外重要政策外文版供给和宣讲,持续推动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新闻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十二)强化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进一步完善政策留言板,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线上咨询。文件制定单位要加强对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对咨询量较大的问题,要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在同一页面发布,方便市民企业查询。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可直接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办、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二十三)加强政策咨询窗口和知识库建设。持续提高“12345”市民服务热线、行政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窗口咨询服务水平。对与市民企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文件制定单位应当提炼常见问题问答,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一网通办”总门户、行政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咨询窗口推送。各咨询窗口对超出知识库范围集中咨询问题,应该及时反馈文件制定单位,通过前后台互动,不断丰富和优化精准政策咨询知识库内容。政策咨询知识库与其他各类政务知识库实行共建、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区城运中心、区政务办、各街镇、区政府相关部门)
七、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二十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制定涉企政策应当及时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探索建立市民、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继续推进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工作,区政府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4次,各街镇、各部门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1次。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市民代表、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列席。(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二十五)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决策单位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鼓励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决策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一并公开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集成度,以事项目录超链接等方式,集成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起草说明、草案解读、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责任单位: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二十六)持续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统筹做好热线电话、领导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强化结果分析应用。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进一步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响应速度,优化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反馈,推动市民诉求解决可视可监管。全面落实国家和市政府关于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办件回访、评价和典型案例、办理情况通报机制,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决策草案意见征集、人民意见征集、民意调查、实事项目征集、政府开放活动主题征集等政务工作应于全市统一的政务征询平台,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提高公众参与的集中显示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办、区城运中心、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二十七)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继续打响“政府开放月”品牌,每年8月集中组织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体,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下开放活动。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活动主题和场次。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结合各街镇、各部门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八、围绕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夯实工作基础
(二十八)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责任单位: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二十九)巩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直接融合应用,强化标准化成果运用,加快开发市民企业喜闻乐见的公开产品。做好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信息更新,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责任单位: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三十)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的安全平稳运行。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政策服务功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统一建设标准,按照“去重互补”的原则,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整合。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同步更新。(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办、区融媒体中心)
(三十一)高质量办好政府公报和政务公开专区。切实发挥政府公报权威标准文本作用,高标准做好编撰和赠阅工作。同步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丰富政府公报内容,将重要政策解读材料和部门重要文件纳入选编范围。加强政务公开专区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场查阅、集中受理等基础服务,做强现场解读、政策咨询等功能,实现线下公开和办事的顺畅对接。(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办)
(三十二)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抓好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定期组织依申请办理工作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新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办理工作,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降低纠错率、败诉率。(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九、工作指导监督和保障
(三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更好发挥区政府办公室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问题。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专题听取1次工作汇报。各单位办公室要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三十四)强化指导培训。压实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责任,区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推动工作重心下沉,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适时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抓好重大行政决策、政策公开服务等重点专项工作的过程推进。加大基层单位政务公开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等的交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人员的政务公开通识培训。(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
(三十五)强化激励考核。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以评价实际工作效果为导向,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加大重点专项工作考核权重,提高考核区分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三十六)狠抓工作落实。结合本单位工作重点,做好本工作要点的任务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和时限,报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并于3月31日前在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栏目公开。加强日常检查和跟踪督查,视情开展工作情况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本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