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等3项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青商发〔2020〕36号
2020-06-01 10:13:53
无
2020.06.01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等
3项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
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为了有效实施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本委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各项内部经济活动,办公室制定了《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等3项内部控制规范,经2020年5月20日中共青浦区商务委党组第18次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实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试行)
2.《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3.《青浦区商务委公务报销相关事项的暂行规定》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附件1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三类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和领用:
1.电子类。办公电脑及其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及其附属的CPU、硬盘、内存、鼠标、键盘等;共享型电子办公设备,包括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碎纸机等;网络设备,包括交换机、电话机、路由器等。
2.耐用品。具备回收或长期使用属性的物品,包括空调、办公桌、办公椅、橱柜、沙发等。
3.易耗品。不具备回收或耐用属性的物品,包括办公耗材、笔记本等。
电子类和耐用品类中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的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领用等管理规定依据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条 管理机构和职责
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均由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采购。
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监督指导,办公室主任审核,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采购。办公用品采购核定、实施、验收和发放职能应按不相容职位要求设置。
办公用品采购遵守“节约开支、防止浪费、保障供给”的原则,按照科学、合理、透明的要求,确保货真价实、性价比高。
第三条 工作流程
办公用品采购主要采取政府采购和一般零星采购两种形式。凡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遵照有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5万元(含)以上大宗物资采购遵照“三重一大”制度报党组会集体决策。
1.采购一般程序。各科室定期提出需求→采购人员填写《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办公室主任核定 (物品单价超过500元报分管领导审定)→采购人员执行→双人签字确认收货。
2.发放一般程序。除价值50元以下办公文具用品外,其他办公用品的领用必须登记《青浦区商务委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有关记录应保存2年。
第四条 有关要求
办公用品按照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应爱护公共物品,不得人为损坏、丢弃和外借。使用办公用品,要按照节约利用的原则,精打细算,努力降低办公成本。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占为己有,挪作私用。对于高档耐用办公用品,科室之间应尽量协调相互借用,减少重复购置。
附件: 1.1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
1.2青浦区商务委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附件1.1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
申请日期 | 采购人 | ||
采购物品名称 | 数量 | 采购方式 | 预估单价(元) |
核定/审批 | 意见: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物品单价超过500元报分管领导审定。 |
附件1.2
青浦区商务委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日期 | 领用科室 | 办公用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领用人签名 |
附件2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固定资产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视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条 管理机构和职责
1.办公室是本委固定资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固定资产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2.各科室为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部门,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申购、使用及保管等管理工作,并对其安全性与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流程
1.计划报批。当年末编制我委下年度固定资产配置计划,各科室提出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经科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办公室审核汇总,再报委党组会集体决策讨论配置计划。固定资产配置计划报区机管局审批同意后,列入本委下年度部门预算,并将批复文件和相关材料一并报区财政局。
2.申请领用。各科室提出固定资产领用申请,应填写《青浦区商务委固定资产购置申请、领用登记表》(一式两份),由办公室交委领导逐级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采购到货后,办公室应及时登记造册,对新配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验收、登记、制作固定资产标签卡片等工作。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资产保管员发放固定资产,领用人在《登记表》上确认签收。
3.调动报废。固定资产的调动、报废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青浦区商务委固定资产调动报废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落实调动或报废。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办公室会同专业技术部门提出处置意见,并填写《青浦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经委领导审阅后,报区机管局审批。
4.日常管理。办公室应落实专人负责《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各科室应认真登记《青浦区商务委固定资产科室台账》,任何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动、报废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时报办公室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第四条 资产盘点
根据我区有关资产清查管理制度,每年年底前由办公室会同各科室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具体包括“账账核对”、“账卡核对”、“账实核对”。清查工作完成后应出具盘点结果报告。除年底清查盘点外,每年可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清理,做到家底清楚,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附件: 2.1青浦区商务委固定资产购置申请、领用登记表
2.2青浦区商务委固定资产科室台账
2.3青浦区商务委固定资产调动报废申请表
附件2.1
青浦区商务委固定资产购置申请、领用登记表
申请科室 | 申请原因 | ||
资产名称 | 规格型号 | ||
数量 | 存放房间 | ||
购置申请人签名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科室负责人意见 |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办公室负责人意见 |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意见 |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主要领导意见 |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资产编号 | 资产类别 | ||
财务入账日期 | 年 月 日 | 资产价值 | 元 |
领用人签名 | 领用时间 | 年 月 日 | |
资产保管员签名 | 发放时间 | 年 月 日 |
*此表一式两份,业务科室和办公室各执一份。
附件2.2
青浦区商务委固定资产科室台账
科室名称:
购置时间 | 资产编号 | 名称及 | 数量 | 使用人 | 房间 | 使用情况 | |||||
年 | 月 | 日 | 未用 | 在用 | 待报废 | 已报废 | |||||
附件2.3
青浦区商务委固定资产调动报废申请表
申请科室 | 申 请 人 | ||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
购置时间 | 年 月 日 | 使用年数 | 年 |
科室意见 | 是否调动:是□ 否□ | 原因:
| |
是否报废:是□ 否□ | 原因: | ||
负责人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 ||
办公室意见 | 是否同意调动:是□ 否□ | ||
是否同意报废:是□ 否□ | |||
负责人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 ||
委领导审批 |
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 1.此表一式两份,业务科室和办公室各执一份。
2.资产报废由主要领导或授权的分管领导审批。
附件3
青浦区商务委公务报销相关事项的暂行规定
一、公务报销范围
各项公务支出,除日常的社保和公积金缴费、代扣代缴的个税支出和上缴财政的利息、历年结余资金等应交国库资金之外,其他费用都应在公务活动发生后尽快填制报销凭证,履行报销手续。
二、公务报销流程
1.经办人将原始票据等报销凭证整理整齐后,填制《原始凭证报销单》,写明报销日期、列支渠道、报销内容及摘要、付款形式及金额等要素。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双签字确认后,提交财务人员初审。5万元(含)以上报销遵照“三重一大”制度报党组会集体决策。
2.财务人员初审。审核内容包括:是否有预算安排,是否有事前审批(如属事前审批支出),原始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开支标准及范围,附件资料是否齐全等。
3.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主要审核开支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4.主要领导审批。
三、报销资金拨付
一般情况要求审批后5个工作日内资金划出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