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保障专项工作的通知

QB73020002021015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1〕22

2021-03-02 17:12:06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03.02

区融媒体中心、青浦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为做好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根据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关于转发<中宣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做好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保障专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广电〔2021〕61号)的要求,结合青浦区实际情况,特制订《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保障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如下:

一、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岗位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安全播出管理、加强各项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圆满完成重要保障期、安全播出季等安全播出保障工作。

二、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要充分吸取去年“522”及今年“224”安全播出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坚决防范安全播出事故发生。

附件: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保障专项工作方案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3月2日



附件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安全播出保障专项工作方案

为做好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根据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关于转发<中宣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做好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保障专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广电〔2021〕61号)的要求,结合青浦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安全播出保障专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宣部和广电总局确定2021年第二季度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季”,在全国广播电视行业开展献礼建党百年安全播出保障专项行动的要求,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全播出责任制、网络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周密组织,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确保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各项重大活动直播转播工作、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的万无一失。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做好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安全播出保障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我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各项重大活动直播转播工作、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的万无一失。

组   长:沈秋娟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徐  珏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副组长:徐瑞国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高   群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贾彦秋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高剑清  青浦东方有线总经理

安全播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旅局市场管理科,沈斌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区融媒体沈佳、青浦东方有线汪美初。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开展安全播出大检查

根据《中宣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做好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保障专项工作的通知》(广电发〔2021〕12号)的要求,区文旅局组织开展对区内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检查、抽查,区内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要按照中宣部、广电总局以及市广电局部署开展安全播出工作自查和问题整改工作,至少每周一次。

(二)制定安全播出保障专项工作方案

区内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要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保障工作安全可靠、稳定有序,重大活动直播转播安全播出万无一失的工作目标,结合本区、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实施安全播出保障专项工作方案。

(三)强化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

区内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播出应急演练、网络攻防实战演习,提高各单位应急预案、应急措施、上下游单位协调联动、网络安全防护的实效性,提升安全播出应急处置能力,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加强与公安、网信、电力、无线电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梳理和制定修订各类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

“重要保障期”“安全播出季”期间,区内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要以“安播零事故、传输高质量”为目标,提高保障等级,强化保障措施,召开动员会议,加强值班值守、巡视巡护、运行维护,严密防范非法攻击、破坏、干扰、插播等事件,强化指挥调度和监测监管,严格事件事故调查处理,加强安全播出成绩考核,将安全播出保障专项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岗、落细到人、落小到事。

(五)确保安全播出设施设备安全

区内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要确保基础保障设施安全,做到供电、供水、空调、通讯不中断,消防报警系统及消火装置有效、可靠;确保播出机房、服务器机房、发射机房以及光接点等各传输线路安全,做到信号畅通;确保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安全播出网络及应用系统安全,保障稳定运行。

(六)加强人员和后勤保障

区内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要加强应急力量配备,安排业务骨干到第一线值班值守,重点场所出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有预案可循、有专人负责,保证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解决。做好备品、备件和应急救援设备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要做好交通、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四、应急处置流程

为提高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应急响应效率,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播出期间安全播出事故的危害和影响,重要保障期、安全播出季期间应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广播电视应急处置工作:

1.发生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后,责任单位技术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本单位专项应急预案对事故作出响应,尽一切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播出。发生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后,责任单位必须在事发10分钟内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安播办)(电话:59721001-309)。

2.事故处理结束1小时内填写《快速报告单》,上报至安播办。事故处理结束2小时内,向安播办报详细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受影响的频率/频道、节目、设备、停播时长、发生和处理详细过程、起因、性质、造成的损失等。

3.如果事故责任单位依靠自身力量无法在短时间内对事故进行有效处理,必须第一时间进行应急支援请求,由技术专家赶赴现场进行应急支援。

4.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应及时做好完整的过程记录。事故处理结束后,安播办将组织人员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处理流程和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对重大责任事故责令上级管理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内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保障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安全播出这根弦。各单位从主要领导到具体工作人员,都要做到工作到人、责任到人,用严、细、实的工作作风落实安全播出的各项工作。凡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安全播出管理。区内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要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对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安全播出季期间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网络安全、设施保护工作进行系统部署、细致安排,做好值班值守、预案制定、设备维护、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等工作。认真组织安全播出自查工作,全面排查采编播系统、信号源系统、电力系统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故障和隐患,进一步优化系统配置,规范各项操作,确保设备运行良好、备份有效。

(三)加强各项应急防范工作。区内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和监听监看工作,防范非法插播、干扰、攻击、破坏事件发生;发生恶意破坏事件后,要果断处置,及时阻断恶意声音和图像播出,并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建立和完善安全播出设施设备、软件系统、电力、网络等技术专家库,不断优化专家资源,提升安全播出应急处置能力。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