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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H10222-8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商发〔2022〕8号
发文日期: 2022-01-29 15:37:07
公开主体: 上海市青浦区商务委
发布日期: 2022.01.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青商规〔2021〕1号),为加快集聚高能级总部经济,推进区域经济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经审定,美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认定为2021年度青浦区国内企业(地区)总部。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青浦区国内企业(地区)总部名单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9日